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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大连市沙河口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超声医师公告

2026-06-04 10:54来源: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政府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04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强化我院超声科诊疗服务能力,有效解决群众就医检查需求,保障辖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高质量开展,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超声科医师1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超声科医师 1名

二、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恪守医师职业道德,无重大医疗事故、无违规违纪执业记录、无行业失信投诉记录,热爱妇幼卫生事业,服从医院统一管理与工作安排。

2.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等相关专业,具备有效执业医师资格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超声专业执业相关资质,资质齐全、合法可查。

3. 具备多年超声临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妇科、产科、儿科、腹部、小器官等常规超声检查及报告书写工作,能够独立完成各类常规超声诊疗业务。有妇幼保健机构超声工作经验者优先。

4. 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胜任医院超声岗位工作要求。

5. 年龄适宜,专业技术扎实、诊疗经验丰富、口碑良好者优先聘用。

(二)岗位专业条件

1. 学历及专业: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 执业资格:持有医师资格证书、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注册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3. 年龄:65周岁及以下,有丰富临床工作经验、专业能力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不予聘用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

2.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存在医疗执业不良记录、违反医德医风相关规定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主要岗位职责

1. 负责院内日常门诊患者的妇科、产科、儿科、腹部、小器官等各类超声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诊疗规范操作,精准出具超声检查报告。

2. 承担辖区妇幼公共卫生筛查、健康体检、妇产科超声检查等超声检查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指标。

3. 严格遵守医疗核心制度、超声科操作规范,做好设备日常维护、影像资料留存、工作台账登记等工作,保障医疗安全。

4. 主动配合科室业务开展,协助做好科室日常工作衔接,配合完成院内安排的临时性医疗保障任务。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条件、报名方式、考试流程等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10日。

2.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将纸质材料于2026年6月10日前送达至大连市沙河口区妇幼保健院办公室(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白山路18号;联系电话:84639247;联系人:吕老师),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268975409@qq.com。

(2)现场审核:初审通过后,本人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妇保院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3. 报名材料: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4. 资格审查:由招聘小组共同开展资格审查,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专业技能操作考核+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专业实操能力、业务水平、职业素养和医患沟通能力。

1.专业技能考核(占总成绩40%):现场进行超声实操、病例报告书写,考核妇幼专科超声诊疗能力。

2. 面试(占总成绩60%):围绕专业知识、职业认知、应急处置、医德医风等内容进行答辩。

3.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不予聘用。

(四)体检

1.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体检标准,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核查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有无不良从业记录等情况。

(六)公示及聘用

1.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公示栏及微信公众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2.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编外用工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明确岗位职责、薪酬待遇等事项。

3.招聘结束后,按照沙人社发﹝2025﹞ 8号文件《沙河口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按程序报区人社局备案。

五、薪酬待遇及工作安排

1. 薪酬:面议。

2. 用工性质:聘用人员为退休劳务用工,签订劳务聘用协议,无需缴纳社会保险,不占用单位事业编制。

3. 工作时间:参照我院在职职工作息制度执行,服从科室日常排班、轮休安排,正常参与在岗履职工作。

4. 工作保障:医院统一提供办公场地、诊疗设备、工作耗材、工作服等基础工作保障。

六、聘用期限

1. 聘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对履职能力、工作态度、诊疗质量进行全面考核。

2. 试用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聘用周期为2年。

3. 聘用期满后,根据个人工作表现、身体状况及医院岗位需求,可协商续签;若考核不合格、身体不适或医院工作调整,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七、纪律监督

1.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及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 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对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项

1. 本次为编外用工招聘,不属于事业单位在编招聘。

2. 聘用人员在岗期间须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医疗安全底线,自觉维护医院形象。

3.聘用期间若出现医疗差错、违规执业、服务投诉、无故脱岗旷工等问题,医院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终止聘用关系。

欢迎符合条件、经验丰富的超声医师踊跃报名,共同守护辖区妇女儿童健康事业!

大连市沙河口区妇幼保健院

2026年6月3日

为进一步强化我院超声科诊疗服务能力,有效解决群众就医检查需求,保障辖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高质量开展,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超声科医师1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超声科医师 1名

二、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恪守医师职业道德,无重大医疗事故、无违规违纪执业记录、无行业失信投诉记录,热爱妇幼卫生事业,服从医院统一管理与工作安排。

2.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等相关专业,具备有效执业医师资格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超声专业执业相关资质,资质齐全、合法可查。

3. 具备多年超声临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妇科、产科、儿科、腹部、小器官等常规超声检查及报告书写工作,能够独立完成各类常规超声诊疗业务。有妇幼保健机构超声工作经验者优先。

4. 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胜任医院超声岗位工作要求。

5. 年龄适宜,专业技术扎实、诊疗经验丰富、口碑良好者优先聘用。

(二)岗位专业条件

1. 学历及专业: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 执业资格:持有医师资格证书、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注册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3. 年龄:65周岁及以下,有丰富临床工作经验、专业能力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不予聘用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

2.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存在医疗执业不良记录、违反医德医风相关规定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主要岗位职责

1. 负责院内日常门诊患者的妇科、产科、儿科、腹部、小器官等各类超声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诊疗规范操作,精准出具超声检查报告。

2. 承担辖区妇幼公共卫生筛查、健康体检、妇产科超声检查等超声检查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指标。

3. 严格遵守医疗核心制度、超声科操作规范,做好设备日常维护、影像资料留存、工作台账登记等工作,保障医疗安全。

4. 主动配合科室业务开展,协助做好科室日常工作衔接,配合完成院内安排的临时性医疗保障任务。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条件、报名方式、考试流程等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10日。

2.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将纸质材料于2026年6月10日前送达至大连市沙河口区妇幼保健院办公室(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白山路18号;联系电话:84639247;联系人:吕老师),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268975409@qq.com。

(2)现场审核:初审通过后,本人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妇保院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3. 报名材料: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4. 资格审查:由招聘小组共同开展资格审查,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专业技能操作考核+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专业实操能力、业务水平、职业素养和医患沟通能力。

1.专业技能考核(占总成绩40%):现场进行超声实操、病例报告书写,考核妇幼专科超声诊疗能力。

2. 面试(占总成绩60%):围绕专业知识、职业认知、应急处置、医德医风等内容进行答辩。

3.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不予聘用。

(四)体检

1.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体检标准,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核查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有无不良从业记录等情况。

(六)公示及聘用

1.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公示栏及微信公众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2.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编外用工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明确岗位职责、薪酬待遇等事项。

3.招聘结束后,按照沙人社发﹝2025﹞ 8号文件《沙河口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按程序报区人社局备案。

五、薪酬待遇及工作安排

1. 薪酬:面议。

2. 用工性质:聘用人员为退休劳务用工,签订劳务聘用协议,无需缴纳社会保险,不占用单位事业编制。

3. 工作时间:参照我院在职职工作息制度执行,服从科室日常排班、轮休安排,正常参与在岗履职工作。

4. 工作保障:医院统一提供办公场地、诊疗设备、工作耗材、工作服等基础工作保障。

六、聘用期限

1. 聘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对履职能力、工作态度、诊疗质量进行全面考核。

2. 试用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聘用周期为2年。

3. 聘用期满后,根据个人工作表现、身体状况及医院岗位需求,可协商续签;若考核不合格、身体不适或医院工作调整,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七、纪律监督

1.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及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 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对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项

1. 本次为编外用工招聘,不属于事业单位在编招聘。

2. 聘用人员在岗期间须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医疗安全底线,自觉维护医院形象。

3.聘用期间若出现医疗差错、违规执业、服务投诉、无故脱岗旷工等问题,医院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终止聘用关系。

欢迎符合条件、经验丰富的超声医师踊跃报名,共同守护辖区妇女儿童健康事业!

大连市沙河口区妇幼保健院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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