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6年统招招警申论批改(警院专属)
2026年统招招警申论批改(警院专属)
2026-05-30 15:03来源:大连市人力资源市场
共招5人。
05月30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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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先行调解,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大连市法原公证人民调解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特邀人民调解员。现就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需求人数
选聘人民调解员5名,从事特邀专职调解工作。
二、工作职责
对各类民商事纠纷开展先行调解工作、制作调解笔录、整理调解档案、法院法律宣传工作、协助法官完成其他临时任务等工作。
三、选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心调解事业;
2. 年龄在25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担任过专职调解员或从事过政法工作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4.具备从事调解工作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和计算机应用技能,能够熟练操作智能手机和电脑,能够主动学习使用相关应用平台;
5. 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6.以下人员可适当放宽政策并优先聘用: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党员;(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有法律工作经历的;(5)具有乡镇(办事处)、村(居)等调解工作经历的社区工作者、优秀村干部,或长期、稳定居住于本辖区,对辖区基层工作较为了解的;(6)具有教育工作、妇女儿童工作、仲裁等基层工作经历的;(7)具有计算机软件工程师、国家心理咨询师、会计师或其他职业资格证的;(8)熟悉金融知识,有金融纠纷调处经验的;(9)具有建筑行业、保险理赔行业从业经历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三年内受过严重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的;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被开除公职的。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30日至2026年6月30日(以最后递交邮寄材料之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特邀人民调解员报名表》(扫描二维码下载),填写所报部门及其他相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
2. 将《特邀人民调解员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证书者提供毕业证)、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邮箱(zhongboxinhr@163.com),邮件主题须注明本人姓名;同时将上述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时代广场A座601,矫女士收,电话:18604286891,邮编116001。
3.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以快递显示寄出时间为准)。
(三)审查考核
大连市法原公证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
(四)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报名人员须确保在《特邀人民调解员报名表》中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3. 人民调解员任期一年,聘期内考核不合格的,本调解委员会可取消其调解员身份,一年内出现调解员空缺,可从本次报考人员中予以递补。
4.报名人员须随时关注大连市法原公证处微信公众号、大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及时了解相关信息通知。
5.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大连市法原公证人民调解委员会,矫女士18604286891。
6.其他不明事宜由大连市法原公证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解释。
大连市法原公证人民调解委员会
2026年5月2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先行调解,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大连市法原公证人民调解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特邀人民调解员。现就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需求人数
选聘人民调解员5名,从事特邀专职调解工作。
二、工作职责
对各类民商事纠纷开展先行调解工作、制作调解笔录、整理调解档案、法院法律宣传工作、协助法官完成其他临时任务等工作。
三、选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心调解事业;
2. 年龄在25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担任过专职调解员或从事过政法工作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4.具备从事调解工作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和计算机应用技能,能够熟练操作智能手机和电脑,能够主动学习使用相关应用平台;
5. 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6.以下人员可适当放宽政策并优先聘用: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党员;(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有法律工作经历的;(5)具有乡镇(办事处)、村(居)等调解工作经历的社区工作者、优秀村干部,或长期、稳定居住于本辖区,对辖区基层工作较为了解的;(6)具有教育工作、妇女儿童工作、仲裁等基层工作经历的;(7)具有计算机软件工程师、国家心理咨询师、会计师或其他职业资格证的;(8)熟悉金融知识,有金融纠纷调处经验的;(9)具有建筑行业、保险理赔行业从业经历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三年内受过严重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的;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被开除公职的。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30日至2026年6月30日(以最后递交邮寄材料之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特邀人民调解员报名表》(扫描二维码下载),填写所报部门及其他相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
2. 将《特邀人民调解员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证书者提供毕业证)、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邮箱(zhongboxinhr@163.com),邮件主题须注明本人姓名;同时将上述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时代广场A座601,矫女士收,电话:18604286891,邮编116001。
3.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以快递显示寄出时间为准)。
(三)审查考核
大连市法原公证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
(四)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报名人员须确保在《特邀人民调解员报名表》中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3. 人民调解员任期一年,聘期内考核不合格的,本调解委员会可取消其调解员身份,一年内出现调解员空缺,可从本次报考人员中予以递补。
4.报名人员须随时关注大连市法原公证处微信公众号、大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及时了解相关信息通知。
5.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大连市法原公证人民调解委员会,矫女士18604286891。
6.其他不明事宜由大连市法原公证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解释。
大连市法原公证人民调解委员会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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