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6年统招招警申论批改(警院专属)
2026年统招招警申论批改(警院专属)
2026-05-13 16:51来源: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公众号
共招86人。
05月13日
05月12日-06月12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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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发布
待发布
根据《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要求和全市“一队一站”建设需求,锦州市消防救援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锦州市消防救援局计划为古塔区消防救援局、太和区消防救援局、凌河区消防救援局、凌海市消防救援局、北镇市消防救援局、黑山县消防救援局、义县消防救援局和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共86名(限男性)。具体岗位设置为:灭火救援员44名,消防车驾驶员42名。(各单位招录名额见附件5)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辽宁户籍且锦州常住人口;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
4.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体能测试要求;
5.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6.个人综合素质过硬,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现实表现良好,工作态度端正;
7.灭火救援员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1年6月1日至2008年6月1日。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8.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须持有A1、A2或B2驾驶证,持有B2驾驶证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86年6月1日至2008年6月1日;持有A1或A2驾驶证,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81年6月1日至2008年6月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优先招录: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2.取得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岗位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等级证书。
3.取得机动车维修、装备维修、健身、摄影、潜水、绳索救援等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等级证书的。
4.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或者体育专业院校毕业具有长跑等专业特长人员。
5.本科或专科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新闻等文秘专业的。
注:以上优先招录条件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存在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身上有纹身或纹身经清洗仍可辨识的。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7.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8.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中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9.曾在本市从事专职消防工作,因违反纪律被开除的。
10.存在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情形的。
三、招录方式
招录岗位信息在锦州市消防救援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锦州消防”上统一发布。
四、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录岗位信息在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官方微信公众号“锦州消防”上统一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6月12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将个人报名材料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所有报名材料录入一份PDF文件中):3024307890@qq.com,并将邮件名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身份证”。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个人证明材料:(1)《报名登记表》《政治考核表》(贴照片)和《自愿承担招录考核安全风险承诺书》(在“锦州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下载)。(2)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退役士兵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扫描件。(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研究生需一并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的各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扫描件。(5)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扫描件。(6)优先人员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7)个人征信报告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8)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等证件为复印件)。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注: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要是本人邮箱,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反馈。
(三)资格审查
锦州市消防救援局对报名人员的身份证、退伍证、驾驶证、学历情况、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件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招录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政治审查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同时进行个人征信核查。对于政治审查不合格的和有不良征信记录的,予以淘汰。
(五)考核内容
1.体能测试:测试科目包括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具体体测标准及取消考试资格标准见附件1。
2.面试: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职业认知、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3.技能考核:驾驶员岗位在面试前需完成驾驶技能考核(包括掉头行车、倒车入库、坡起等),技能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驾驶员岗位招录。4.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可申请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不予招录。注:体检费用及复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4.心理测试:通过心理测试系统进行,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六)排名录用
结合考生个人意愿及考核综合成绩开展排名工作。若考生总成绩并列,按以下规则依次确定先后顺序:首先比照优先招录条件,符合条件者排名靠前;若双方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招录条件,则比对体能成绩,体能成绩较高者位列在前;如体能成绩仍一致,依次比对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更高者排名靠前。
考生排名确定后,结合各单位招录计划确定拟录用名单。对受招录名额限制、无法按照个人意愿分配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在剩余空缺岗位名额内依次开展二次择岗。
(七)签订协议
在入职培训前,锦州市消防救援局将与招录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包含培训阶段时间),若岗前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工作表现未达到单位要求,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入职培训
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须参加锦州市消防救援局组织的入职教育培训。入职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和随岗培训两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集中培训时长不少于90天。培训内容涵盖体技能训练、队列训练和业务培训等。在培训期间,若发现报考人员在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将予以淘汰。
五、工作地点、时间及待遇
(一)工作地点
根据成绩排名,按照个人报名意愿及调剂结果分配至相应单位进行工作。
(二)工作及休息时间
本次招录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负责火灾扑救、抢险救援,以及执勤备战、日常管理、教育训练等工作。
休息时间为每月10天。在重大节假日及重要安保任务期间,需全员在岗执勤备战,任务结束后将给予适当补休。
(三)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为2816元。试用期结束后,工资为3520元(未扣除个人住房公积金)。
2.录用人员享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同时单位将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3.在岗工作期间,单位统一发放制式服装。4.单位每年组织一次体检。5.入职满1年后享有年假,并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将在个人工资中扣除)。
六、注意事项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由锦州市消防救援局负责组织,所有招录信息均以支队发布的公告为准。本次招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组织、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且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体检费由考生自行向医院缴纳)。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公告安排,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注意接听电话和接收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醒:请广大报名者切勿轻信网络媒介或个人发布的“交钱保过、不过退款”“内部有人保证录用”等虚假宣传信息。锦州市消防救援局将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录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于社会上非法冒用消防救援队伍名义,谎称能够内部操作的人员及单位,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咨询电话:0416-3882460 举报投诉电话:0416-3882471受理咨询、举报投诉时间:2026年7月1日17时前(每个工作日9时至11时和14时至17时)。本招录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市消防救援局所有。
附件:
1.锦州市消防救援局2026年度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锦州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5月12日
根据《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要求和全市“一队一站”建设需求,锦州市消防救援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锦州市消防救援局计划为古塔区消防救援局、太和区消防救援局、凌河区消防救援局、凌海市消防救援局、北镇市消防救援局、黑山县消防救援局、义县消防救援局和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共86名(限男性)。具体岗位设置为:灭火救援员44名,消防车驾驶员42名。(各单位招录名额见附件5)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辽宁户籍且锦州常住人口;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
4.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体能测试要求;
5.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6.个人综合素质过硬,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现实表现良好,工作态度端正;
7.灭火救援员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1年6月1日至2008年6月1日。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8.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须持有A1、A2或B2驾驶证,持有B2驾驶证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86年6月1日至2008年6月1日;持有A1或A2驾驶证,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81年6月1日至2008年6月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优先招录: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2.取得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岗位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等级证书。
3.取得机动车维修、装备维修、健身、摄影、潜水、绳索救援等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等级证书的。
4.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或者体育专业院校毕业具有长跑等专业特长人员。
5.本科或专科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新闻等文秘专业的。
注:以上优先招录条件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存在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身上有纹身或纹身经清洗仍可辨识的。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7.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8.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中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9.曾在本市从事专职消防工作,因违反纪律被开除的。
10.存在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情形的。
三、招录方式
招录岗位信息在锦州市消防救援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锦州消防”上统一发布。
四、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录岗位信息在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官方微信公众号“锦州消防”上统一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6月12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将个人报名材料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所有报名材料录入一份PDF文件中):3024307890@qq.com,并将邮件名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身份证”。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个人证明材料:(1)《报名登记表》《政治考核表》(贴照片)和《自愿承担招录考核安全风险承诺书》(在“锦州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下载)。(2)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退役士兵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扫描件。(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研究生需一并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的各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扫描件。(5)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扫描件。(6)优先人员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7)个人征信报告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8)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等证件为复印件)。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注: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要是本人邮箱,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反馈。
(三)资格审查
锦州市消防救援局对报名人员的身份证、退伍证、驾驶证、学历情况、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件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招录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政治审查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同时进行个人征信核查。对于政治审查不合格的和有不良征信记录的,予以淘汰。
(五)考核内容
1.体能测试:测试科目包括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具体体测标准及取消考试资格标准见附件1。
2.面试: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职业认知、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3.技能考核:驾驶员岗位在面试前需完成驾驶技能考核(包括掉头行车、倒车入库、坡起等),技能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驾驶员岗位招录。4.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可申请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不予招录。注:体检费用及复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4.心理测试:通过心理测试系统进行,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六)排名录用
结合考生个人意愿及考核综合成绩开展排名工作。若考生总成绩并列,按以下规则依次确定先后顺序:首先比照优先招录条件,符合条件者排名靠前;若双方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招录条件,则比对体能成绩,体能成绩较高者位列在前;如体能成绩仍一致,依次比对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更高者排名靠前。
考生排名确定后,结合各单位招录计划确定拟录用名单。对受招录名额限制、无法按照个人意愿分配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在剩余空缺岗位名额内依次开展二次择岗。
(七)签订协议
在入职培训前,锦州市消防救援局将与招录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包含培训阶段时间),若岗前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工作表现未达到单位要求,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入职培训
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须参加锦州市消防救援局组织的入职教育培训。入职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和随岗培训两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集中培训时长不少于90天。培训内容涵盖体技能训练、队列训练和业务培训等。在培训期间,若发现报考人员在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将予以淘汰。
五、工作地点、时间及待遇
(一)工作地点
根据成绩排名,按照个人报名意愿及调剂结果分配至相应单位进行工作。
(二)工作及休息时间
本次招录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负责火灾扑救、抢险救援,以及执勤备战、日常管理、教育训练等工作。
休息时间为每月10天。在重大节假日及重要安保任务期间,需全员在岗执勤备战,任务结束后将给予适当补休。
(三)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为2816元。试用期结束后,工资为3520元(未扣除个人住房公积金)。
2.录用人员享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同时单位将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3.在岗工作期间,单位统一发放制式服装。4.单位每年组织一次体检。5.入职满1年后享有年假,并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将在个人工资中扣除)。
六、注意事项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由锦州市消防救援局负责组织,所有招录信息均以支队发布的公告为准。本次招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组织、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且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体检费由考生自行向医院缴纳)。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公告安排,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注意接听电话和接收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醒:请广大报名者切勿轻信网络媒介或个人发布的“交钱保过、不过退款”“内部有人保证录用”等虚假宣传信息。锦州市消防救援局将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录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于社会上非法冒用消防救援队伍名义,谎称能够内部操作的人员及单位,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咨询电话:0416-3882460 举报投诉电话:0416-3882471受理咨询、举报投诉时间:2026年7月1日17时前(每个工作日9时至11时和14时至17时)。本招录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市消防救援局所有。
附件:
1.锦州市消防救援局2026年度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锦州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5月12日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