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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非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锦州市)资格复审公告

2026-05-13 16:50来源: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0人。

  • 1

    公告发布

    05月13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锦州市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已经公布,根据《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按照《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中各岗位的面试比例要求,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用人单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人选名单见附件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其他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现场资格复审的内容及要求

现场资格复审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相关资格证书等。请考生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并按下列要求如实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审资料(除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外,还要将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一份、按下列序号顺序装订一册后在现场上交):

(一)《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码均需在有效期内),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交签字盖章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2)。

(五)2024年、2025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附件3)。

(六)报考“中共党员”岗位的,需提供考生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等材料(附件4)。

(七)报考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两名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及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劳动合同、工资册证明)。在多个工作单位工作过的,其在各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连续计算(附件5)。

(八)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如已离职可提供离职证明。确有困难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九)报考限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十)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在资格复审等环节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并延伸到上岗后,凡弄虚作假、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市直事业单位岗位:2026年5月20日(周三)至2026年5月21日(周四)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复审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2026年5月20日(周三)至2026年5月21日(周四)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复审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资格复审地点、联系电话

市直事业单位岗位:锦州市人力资源市场A座一楼大厅(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南西里锦绣天地E区36-114号)。

联系电话:0416-5055238

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8会议室(黑山县庞河经济开发区中山路1号,黑山县政府西楼六层)

联系电话:0416-5666003

北镇市事业单位岗位: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47室(北镇市人民政府主楼447室)。

联系电话:0416-6622392

凌海市事业单位岗位:凌海市政府办公楼A座524室(凌海市青年大街96号)。

联系电话:0416-8122271

义县事业单位岗位: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会议室(义县宜州新城南门对面五大局三楼)。

联系电话:0416-7787008

古塔区事业单位岗位:锦州市古塔区政府E座二楼会议室(锦朝街53号)。

联系电话:0416-3688381

凌河区事业单位岗位:锦州市凌河区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凌河区洛阳路安富里62号)。

联系电话:0416-2912386

太和区事业单位岗位:锦州市太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5、327室(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26号)。

联系电话:0416-5168068

四、注意事项

(一)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需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对于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需同时携带审核材料、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因通讯不畅或未能及时提供所需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公告将于资格复审后,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附件1: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非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锦州市)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附件3:2024、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

附件4: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附件5: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3日

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锦州市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已经公布,根据《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按照《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中各岗位的面试比例要求,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用人单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人选名单见附件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其他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现场资格复审的内容及要求

现场资格复审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相关资格证书等。请考生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并按下列要求如实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审资料(除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外,还要将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一份、按下列序号顺序装订一册后在现场上交):

(一)《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码均需在有效期内),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交签字盖章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2)。

(五)2024年、2025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附件3)。

(六)报考“中共党员”岗位的,需提供考生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等材料(附件4)。

(七)报考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两名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及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劳动合同、工资册证明)。在多个工作单位工作过的,其在各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连续计算(附件5)。

(八)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如已离职可提供离职证明。确有困难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九)报考限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十)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在资格复审等环节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并延伸到上岗后,凡弄虚作假、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市直事业单位岗位:2026年5月20日(周三)至2026年5月21日(周四)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复审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2026年5月20日(周三)至2026年5月21日(周四)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复审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资格复审地点、联系电话

市直事业单位岗位:锦州市人力资源市场A座一楼大厅(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南西里锦绣天地E区36-114号)。

联系电话:0416-5055238

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8会议室(黑山县庞河经济开发区中山路1号,黑山县政府西楼六层)

联系电话:0416-5666003

北镇市事业单位岗位: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47室(北镇市人民政府主楼447室)。

联系电话:0416-6622392

凌海市事业单位岗位:凌海市政府办公楼A座524室(凌海市青年大街96号)。

联系电话:0416-8122271

义县事业单位岗位: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会议室(义县宜州新城南门对面五大局三楼)。

联系电话:0416-7787008

古塔区事业单位岗位:锦州市古塔区政府E座二楼会议室(锦朝街53号)。

联系电话:0416-3688381

凌河区事业单位岗位:锦州市凌河区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凌河区洛阳路安富里62号)。

联系电话:0416-2912386

太和区事业单位岗位:锦州市太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5、327室(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26号)。

联系电话:0416-5168068

四、注意事项

(一)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需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对于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需同时携带审核材料、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因通讯不畅或未能及时提供所需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公告将于资格复审后,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附件1: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非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锦州市)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附件3:2024、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

附件4: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附件5: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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