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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贵州黔东南州黎平县洪州镇卫生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人公告

2026-05-13 11:10来源:贵州人才博览会公众号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5月13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按照 “缺一补一,退一补一” 原则,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工作人员 1 名。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工作人员1 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报考年龄要求:原则上年龄 18 周岁以上(2008 年 05 月 06 日以前出生),35 周岁及以下(1991 年 05 月 06 日及以后出生);临床医师岗位年龄可放宽至 45 周岁及以下(1981 年 05 月 06 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考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身体健康,具备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符合本次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

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不得参加招聘的情形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近一年内受过新型网络诈骗的;

不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

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和证明的;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报名相关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6 年 05 月 06 日 —2026 年 05 月 17 日(工作日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报名地点:黎平县洪州镇卫生院办公室

报名方式:可选择现场报名,也可通过电话报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顺德 18786425863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或户口簿)、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 1 份。

五、资格审查

由医院党支部、医务科联合组成资格审查组,严格对照本次招聘的各项要求,对所有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最终确定报考合格人员名单。

六、考试相关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 + 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笔试分值 100 分,按 40% 计入总成绩;面试分值 100 分,按 60% 计入总成绩。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 9:00

笔试地点:洪州镇卫生院大会议室

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

面试入围规则: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 1:3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如报名人数不足 1:3 比例,则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 11:00

面试地点:洪州镇卫生院大会议室

面试内容: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综合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具体测评内容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统一在黎平县洪州镇卫生院进行,体检项目初次不合格者,可申请 1 次复检机会,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本次招聘的政审对象。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开展政审工作,政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政审不合格: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的;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形、依法不得聘用的。

九、聘用

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由医院在官方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的,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进入聘用环节;如经调查核实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该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合格人员,与医院按相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十、工资待遇

聘用职工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三部分组成,具体标准如下:

基本工资:聘用职工基本工资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医院效益情况,结合学历、工作年限、职称综合确定。其中,中专学历每月 2000 元、大专学历每月 2170 元、本科学历每月 2270 元;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黎平县洪州镇卫生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岗位津贴:岗位津贴是为补偿职工在夜班、晚班工作中产生的额外劳动消耗而设立的辅助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根据员工当月实际工作量、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算发放,按月发放。

十一、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全过程严格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规定程序和条件严格把关,严格执行亲属回避相关规定。

如招聘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情况,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按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属于招聘对象的,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次招聘方案,重点核对招聘条件要求,确保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准确、真实、有效。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均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十三、方案解释权

本招聘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黎平县洪州镇卫生院所有。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按照 “缺一补一,退一补一” 原则,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工作人员 1 名。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工作人员1 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报考年龄要求:原则上年龄 18 周岁以上(2008 年 05 月 06 日以前出生),35 周岁及以下(1991 年 05 月 06 日及以后出生);临床医师岗位年龄可放宽至 45 周岁及以下(1981 年 05 月 06 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考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身体健康,具备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符合本次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

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不得参加招聘的情形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近一年内受过新型网络诈骗的;

不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

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和证明的;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报名相关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6 年 05 月 06 日 —2026 年 05 月 17 日(工作日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报名地点:黎平县洪州镇卫生院办公室

报名方式:可选择现场报名,也可通过电话报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顺德 18786425863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或户口簿)、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 1 份。

五、资格审查

由医院党支部、医务科联合组成资格审查组,严格对照本次招聘的各项要求,对所有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最终确定报考合格人员名单。

六、考试相关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 + 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笔试分值 100 分,按 40% 计入总成绩;面试分值 100 分,按 60% 计入总成绩。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 9:00

笔试地点:洪州镇卫生院大会议室

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

面试入围规则: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 1:3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如报名人数不足 1:3 比例,则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 11:00

面试地点:洪州镇卫生院大会议室

面试内容: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综合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具体测评内容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统一在黎平县洪州镇卫生院进行,体检项目初次不合格者,可申请 1 次复检机会,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本次招聘的政审对象。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开展政审工作,政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政审不合格: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的;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形、依法不得聘用的。

九、聘用

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由医院在官方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的,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进入聘用环节;如经调查核实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该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合格人员,与医院按相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十、工资待遇

聘用职工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三部分组成,具体标准如下:

基本工资:聘用职工基本工资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医院效益情况,结合学历、工作年限、职称综合确定。其中,中专学历每月 2000 元、大专学历每月 2170 元、本科学历每月 2270 元;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黎平县洪州镇卫生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岗位津贴:岗位津贴是为补偿职工在夜班、晚班工作中产生的额外劳动消耗而设立的辅助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根据员工当月实际工作量、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算发放,按月发放。

十一、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全过程严格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规定程序和条件严格把关,严格执行亲属回避相关规定。

如招聘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情况,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按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属于招聘对象的,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次招聘方案,重点核对招聘条件要求,确保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准确、真实、有效。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均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十三、方案解释权

本招聘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黎平县洪州镇卫生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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