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教师资格证笔试试听课
教师资格证笔试试听课
2026-05-07 14:32来源:启澄招聘公众号
共招1人。
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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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澄江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试行)》《云南省检察机关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信息略,详见公告附件)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辅助人员,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案件受理、审查、宣告等过程中的信息录入、案件材料和法律文书送达等事务性工作;
(二)对外接收案卷材料和法律文书,审核案卷材料是否齐全、办理外来案卷材料和法律文书的登记、扫描、上传、流转等工作;
(三)负责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负责法律文书的文印、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的管理;
(五)负责案件办理中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或者与案件办理有关的其他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
(六)协助草拟审查报告中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证据罗列;
(七)完成部门和检察官交办的其他司法事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 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 限澄江户籍;
5. 年龄在 18 周岁到 30 周岁(1996 年 5 月 6 日 - 2008 年 5 月 6 日出生),在检察院工作过的人员年龄放宽到 38 周岁以下(1988 年 5 月 6 日以后出生);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 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 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 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和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
1. 报名时间:2026 年 5 月 6 日至 2026 年 5 月 14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8:00)。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3. 现场报名地址:澄江市环城西路 81 号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澄江市揽秀园上段)。
4. 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为 PDF 格式,统一存放在以本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压缩后发送至邮箱 QCZP2023@163.com,邮件主题注明 “报考岗位 + 姓名”;网上报考者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5. 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有学位证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各 1 份(现场验原件,提交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证件照一张;如实填写《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关注 “启澄招聘” 微信公众号;后续招聘相关事宜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话、短信或邮箱通知。
附件: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xls
6. 报名联系电话:0877-6688273
7. 资格审核通过后,根据云价收费〔2011〕15 号文件规定,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自愿交报名考试费 50 元;因本人原因放弃考试及后续程序的,费用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所提交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简历及相关证件证书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设置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 1:3,若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则取消本次岗位招聘;岗位技能测试原则上最低开考比例为 1:3,面试原则上最低开考比例为 1:2,若岗位技能测试人数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则按照参加笔试人员组织进行;若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则按照参加岗位技能测试人员组织进行;笔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 60 分的考生均不得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1.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的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检察业务等内容,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届时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 “启澄招聘” 微信公众号发布。
2. 岗位技能测试: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人数 1:3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看打和听打等基础应用能力,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数为 60 分;若出现放弃的情形,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不足 1:3 比例的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差额或等额岗位技能测试;岗位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届时另行通知;成绩在 “启澄招聘” 微信公众号发布。
3.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不低于 1:2 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 1:2 比例的按等额人数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数为 60 分;若出现放弃的情形,按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届时另行通知;成绩在 “启澄招聘” 微信公众号发布。
4.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 ×30%+ 岗位技能测试成绩 ×40%+ 面试成绩 ×3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进行计算;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依次按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政审和考察
由澄江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1. 在综合成绩基础上,结合体检、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聘用的聘用制书记员名单,并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和 “启澄招聘” 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体检、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2.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择优聘用。
(七)录用方式:
1. 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2. 录用:由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按岗位要求招考录用后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统筹分配岗位;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时间为 1 年,试用期 1 个月。
3. 人员管理:由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进行日常管理,派遣员工的岗位职责、作息制度,绩效考核依照用工单位规定执行;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公司对派遣员工进行劳动关系管理。
五、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 (试行)》执行,月均应发工资 4000 元(含社会保险)。
六、递补事项
招聘单位可根据本次招聘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将进入面试未被聘用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纳入书记员岗位招聘库;因体检、考察阶段有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岗位、书记员辞职等因素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本次招聘到下次招聘前,可从书记员岗位招聘库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考试年度倒序补录,经体检、考察、公示程序并报市院审批后聘用;递补候选人应在本院本岗位进行递补。
七、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入职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八、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启澄招聘” 微信公众号,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六)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玉溪市澄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877-6683600。
(七)本次招聘事宜由澄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 5 月 6 日
玉溪市澄江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试行)》《云南省检察机关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信息略,详见公告附件)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辅助人员,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案件受理、审查、宣告等过程中的信息录入、案件材料和法律文书送达等事务性工作;
(二)对外接收案卷材料和法律文书,审核案卷材料是否齐全、办理外来案卷材料和法律文书的登记、扫描、上传、流转等工作;
(三)负责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负责法律文书的文印、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的管理;
(五)负责案件办理中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或者与案件办理有关的其他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
(六)协助草拟审查报告中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证据罗列;
(七)完成部门和检察官交办的其他司法事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 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 限澄江户籍;
5. 年龄在 18 周岁到 30 周岁(1996 年 5 月 6 日 - 2008 年 5 月 6 日出生),在检察院工作过的人员年龄放宽到 38 周岁以下(1988 年 5 月 6 日以后出生);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 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 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 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和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
1. 报名时间:2026 年 5 月 6 日至 2026 年 5 月 14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8:00)。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3. 现场报名地址:澄江市环城西路 81 号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澄江市揽秀园上段)。
4. 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为 PDF 格式,统一存放在以本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压缩后发送至邮箱 QCZP2023@163.com,邮件主题注明 “报考岗位 + 姓名”;网上报考者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5. 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有学位证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各 1 份(现场验原件,提交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证件照一张;如实填写《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关注 “启澄招聘” 微信公众号;后续招聘相关事宜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话、短信或邮箱通知。
附件: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xls
6. 报名联系电话:0877-6688273
7. 资格审核通过后,根据云价收费〔2011〕15 号文件规定,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自愿交报名考试费 50 元;因本人原因放弃考试及后续程序的,费用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所提交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简历及相关证件证书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设置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 1:3,若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则取消本次岗位招聘;岗位技能测试原则上最低开考比例为 1:3,面试原则上最低开考比例为 1:2,若岗位技能测试人数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则按照参加笔试人员组织进行;若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则按照参加岗位技能测试人员组织进行;笔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 60 分的考生均不得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1.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的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检察业务等内容,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届时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 “启澄招聘” 微信公众号发布。
2. 岗位技能测试: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人数 1:3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看打和听打等基础应用能力,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数为 60 分;若出现放弃的情形,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不足 1:3 比例的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差额或等额岗位技能测试;岗位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届时另行通知;成绩在 “启澄招聘” 微信公众号发布。
3.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不低于 1:2 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 1:2 比例的按等额人数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数为 60 分;若出现放弃的情形,按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届时另行通知;成绩在 “启澄招聘” 微信公众号发布。
4.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 ×30%+ 岗位技能测试成绩 ×40%+ 面试成绩 ×3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进行计算;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依次按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政审和考察
由澄江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1. 在综合成绩基础上,结合体检、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聘用的聘用制书记员名单,并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和 “启澄招聘” 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体检、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2.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择优聘用。
(七)录用方式:
1. 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2. 录用:由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按岗位要求招考录用后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统筹分配岗位;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时间为 1 年,试用期 1 个月。
3. 人员管理:由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进行日常管理,派遣员工的岗位职责、作息制度,绩效考核依照用工单位规定执行;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公司对派遣员工进行劳动关系管理。
五、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 (试行)》执行,月均应发工资 4000 元(含社会保险)。
六、递补事项
招聘单位可根据本次招聘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将进入面试未被聘用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纳入书记员岗位招聘库;因体检、考察阶段有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岗位、书记员辞职等因素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本次招聘到下次招聘前,可从书记员岗位招聘库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考试年度倒序补录,经体检、考察、公示程序并报市院审批后聘用;递补候选人应在本院本岗位进行递补。
七、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入职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八、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启澄招聘” 微信公众号,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六)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玉溪市澄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877-6683600。
(七)本次招聘事宜由澄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 5 月 6 日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