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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甘肃政法大学第一批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人公告

2026-04-21 18:45来源:甘肃政法大学人事处

共招3人。

  • 1

    公告发布

    04月21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甘人社通〔2016〕35号)等相关规定,按照《2026年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急需紧缺专业目录》,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甘肃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特色和优势,兼有管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学科的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国最早建立的省属本科政法院校。学校是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院校、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院校、第二批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教育基地院校、全国政法院校“立格联盟”成员、全国“法学教育创新联盟”成员、甘肃高校法学教育联盟会长单位。

学校前身是1956年创建的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1984年成立甘肃政法学院,开办普通高等教育。2006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07年开办硕士研究生教育,2017年开办国际生教育,2019年6月更名为甘肃政法大学。2024年取得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

学校现有兰州市安宁西路校区和兰州新区校区2个校区,占地面积共1066.59亩。现设15个学院,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1个,法学、工商管理、网络空间安全、马克思主义理论、国家安全学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41个本科专业,4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甘肃省一流专业建设点。有3个省级一流学科(其中法学学科为甘肃省优势学科,证据科学、工商管理2个学科为甘肃省特色学科)、8个省级重点学科。建有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兰州基地、甘肃省依法推进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甘肃省数字法治产业研究院等17个省部、厅局批准设立的科研平台,4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条件,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6月30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3.院校范围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范围为《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所列的42所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范围为《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中所列的433个学科。

国(境)外院校范围以及学科专业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研究通过的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按程序报上级机关审核。

(三)不得报考人员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有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待遇

(一)进入学校事业编制。

(二)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享受学校校内绩效工资及福利。

(三)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来校报到后,凭票据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体检费。

四、招聘岗位列表(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截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应聘人员通过我校人事招聘系统(https://rcrt.gsupl.edu.cn/)报名。经招聘单位审核后,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后续考核。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学院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供学校开具的专业及毕业时间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心理测验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须按规定时间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心理测验。具体心理测验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考核分为试讲和面试两部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控制分数线均为80分,未达到控制线的应聘人员终止招聘程序。

1.试讲。试讲由学校人才办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学术背景、科研成果和适应工作能力等指标进行评估。试讲成绩低于8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试讲具体时间及考核内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由学校人才办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修养、师德师风、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指标进行量化打分。

3.成绩核算及公布

成绩核算:试讲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60%,按照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进行排名。总成绩按比例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成绩公布:考核成绩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考察

通过考核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通过实地调查访问、与相关人员线上线下沟通交流、查阅人事档案等多种渠道,重点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师德师风表现实行 “一票否决”,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甘肃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甘教师函〔2023〕31号)等文件要求,通过查询应聘人员个人征信、筛查违法犯罪行为信息等方式作进一步考察。考察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公示

1.体检。考核考察通过的应聘人员,由学校人才办组织、招聘学院派专人带领应聘人员,分别到指定的三甲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文件执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在5个工作日内,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公示。学校人才办将体检合格、档案复查无问题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甘肃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会议审定及聘用

根据考核、考察、体检、公示等结果,经学校会议审定后,确定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向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进行备案。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三)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人事处联系电话:0931-7601469 7601434

学校监督组电话:0931-7602811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5560965887

点击查看>>>

2026年第一批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列表

甘肃政法大学

2026年4月21日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甘人社通〔2016〕35号)等相关规定,按照《2026年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急需紧缺专业目录》,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甘肃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特色和优势,兼有管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学科的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国最早建立的省属本科政法院校。学校是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院校、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院校、第二批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教育基地院校、全国政法院校“立格联盟”成员、全国“法学教育创新联盟”成员、甘肃高校法学教育联盟会长单位。

学校前身是1956年创建的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1984年成立甘肃政法学院,开办普通高等教育。2006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07年开办硕士研究生教育,2017年开办国际生教育,2019年6月更名为甘肃政法大学。2024年取得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

学校现有兰州市安宁西路校区和兰州新区校区2个校区,占地面积共1066.59亩。现设15个学院,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1个,法学、工商管理、网络空间安全、马克思主义理论、国家安全学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41个本科专业,4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甘肃省一流专业建设点。有3个省级一流学科(其中法学学科为甘肃省优势学科,证据科学、工商管理2个学科为甘肃省特色学科)、8个省级重点学科。建有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兰州基地、甘肃省依法推进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甘肃省数字法治产业研究院等17个省部、厅局批准设立的科研平台,4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条件,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6月30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3.院校范围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范围为《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所列的42所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范围为《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中所列的433个学科。

国(境)外院校范围以及学科专业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研究通过的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按程序报上级机关审核。

(三)不得报考人员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有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待遇

(一)进入学校事业编制。

(二)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享受学校校内绩效工资及福利。

(三)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来校报到后,凭票据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体检费。

四、招聘岗位列表(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截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应聘人员通过我校人事招聘系统(https://rcrt.gsupl.edu.cn/)报名。经招聘单位审核后,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后续考核。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学院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供学校开具的专业及毕业时间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心理测验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须按规定时间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心理测验。具体心理测验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考核分为试讲和面试两部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控制分数线均为80分,未达到控制线的应聘人员终止招聘程序。

1.试讲。试讲由学校人才办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学术背景、科研成果和适应工作能力等指标进行评估。试讲成绩低于8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试讲具体时间及考核内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由学校人才办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修养、师德师风、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指标进行量化打分。

3.成绩核算及公布

成绩核算:试讲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60%,按照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进行排名。总成绩按比例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成绩公布:考核成绩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考察

通过考核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通过实地调查访问、与相关人员线上线下沟通交流、查阅人事档案等多种渠道,重点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师德师风表现实行 “一票否决”,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甘肃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甘教师函〔2023〕31号)等文件要求,通过查询应聘人员个人征信、筛查违法犯罪行为信息等方式作进一步考察。考察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公示

1.体检。考核考察通过的应聘人员,由学校人才办组织、招聘学院派专人带领应聘人员,分别到指定的三甲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文件执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在5个工作日内,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公示。学校人才办将体检合格、档案复查无问题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甘肃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会议审定及聘用

根据考核、考察、体检、公示等结果,经学校会议审定后,确定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向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进行备案。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三)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人事处联系电话:0931-7601469 7601434

学校监督组电话:0931-7602811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5560965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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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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