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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长江师范学院教辅人员招聘9人公告

2026-04-10 16:39来源:职在临空公众号

共招9人。

  • 1

    公告发布

    04月10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弥补教辅人员数量不足,保证二级学院的教学相关工作高效运行,我校决定面向社会以“劳务派遣”方式招聘一批教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本次招聘共招聘9名教辅人员,招聘岗位、名额、具体条件要求及岗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2.品行端正,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良好,截止报名时,未受过任何党政、政纪处分,未出现任何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问题。

3.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

4.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工作任劳任怨,踏实肯干,遵守学校工作纪律,服从招聘二级单位的工作安排。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备较强的学习领悟能力、观察应变能力以及沟通表达能力;

7.身心健康,能满足岗位的具体条件要求。

8.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岁,在199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于2026年4月17日前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岗位指定邮箱。发送邮件时,请将报名表的电子件及其他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后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XX学院+岗位+姓名”。

2.审查与考核。用工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

3.公示。通过资格审查和考核的拟聘人选,由各招聘二级单位将名单报送至人事处人才与师资建设科(致远楼410室)。经审定后,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4.签订合同。经学校审定同意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与我校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派遣到应聘岗位工作。签约期限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录取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与我校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学校工作。薪酬标准按照《长江师范学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长师院发〔2024〕25号)规定执行,本科4500元/月(试用期4000元/月)、硕士研究生6500元/月(试用期6000元/月)。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为招聘人员配缴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个人须缴保险部分从个人薪酬中支出。

附件1 招聘岗位一览表.pdf

附件2 长江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长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6年4月3日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弥补教辅人员数量不足,保证二级学院的教学相关工作高效运行,我校决定面向社会以“劳务派遣”方式招聘一批教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本次招聘共招聘9名教辅人员,招聘岗位、名额、具体条件要求及岗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2.品行端正,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良好,截止报名时,未受过任何党政、政纪处分,未出现任何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问题。

3.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

4.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工作任劳任怨,踏实肯干,遵守学校工作纪律,服从招聘二级单位的工作安排。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备较强的学习领悟能力、观察应变能力以及沟通表达能力;

7.身心健康,能满足岗位的具体条件要求。

8.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岁,在199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于2026年4月17日前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岗位指定邮箱。发送邮件时,请将报名表的电子件及其他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后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XX学院+岗位+姓名”。

2.审查与考核。用工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

3.公示。通过资格审查和考核的拟聘人选,由各招聘二级单位将名单报送至人事处人才与师资建设科(致远楼410室)。经审定后,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4.签订合同。经学校审定同意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与我校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派遣到应聘岗位工作。签约期限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录取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与我校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学校工作。薪酬标准按照《长江师范学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长师院发〔2024〕25号)规定执行,本科4500元/月(试用期4000元/月)、硕士研究生6500元/月(试用期6000元/月)。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为招聘人员配缴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个人须缴保险部分从个人薪酬中支出。

附件1 招聘岗位一览表.pdf

附件2 长江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长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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