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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河北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公告

2026-04-10 10:56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招13人。

  • 1

    公告发布

    04月10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经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医科大学202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共建大学。目前,学校有两个校区、五所直属医院,下设20个二级学院,2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15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335人,其中博士生、硕士生6835人,留学生191人。

学校建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生物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共有6个学科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1%,临床医学进入全球前1.4‰。

学校建有5所直属医院,其中4所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1所为三级专科医院,开放床位12884张。学校共建设有151所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承担学校各本科专业实习、实训的教学任务。

学校不仅是河北省的医学教育、医疗救治中心,也是河北省的医学研究中心。设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32个,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4个,河北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支持学科1个,河北省强势特色学科4个,河北省重点学科12个。截至目前,我校已建成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与企业共建全国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省新型智库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发改委工程研究中心9个,省级学科重点实验室45个,省级中医药研究室8个,省级技术创新中心14个,省级国际合作基地14个,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6个,省级科普示范基地4个。学校获批全国首批“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获评2021年度河北省公民科学素质教育示范单位。此外,学校及附属医院还承办编辑出版了国家级及省级学术刊物10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8周岁(1987年4月11日至2008年4月10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良好的品行,为人师表,无不良嗜好,无文身。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6年河北医科大学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1名,管理岗位人员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医科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附件1:《河北医科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设置。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岗位条件表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6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4年、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网站(https://www.hebmu.edu.cn/、https://ren.hebm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

报名网址:https://ydzp.hebmu.edu.cn/。

报名时间:2026年4月10日14:00至4月21日12:00。(非工作期间不提供报名咨询)。

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6年4月10日14:00至4月21日12:00,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6年4月21日12:00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报名提供材料(扫描件)如下:

①身份证;

②自高中毕业起,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岗位条件中要求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2024、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院校或各级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等提供的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管证明,同时提供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④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属党委6个月内出具的证明并盖章,落款须签署日期;

⑤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须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国(境)外毕业的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翻译机构的翻译复印件;

⑥岗位要求获奖或证书条件的应提供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请应聘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不通过”而错失修改、补充信息或改报机会。报名审核一旦通过,不得修改。

(3)资格审查。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通知应聘人员。

3.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通过后由考生在河北医科大学报名系统https://ydzp.hebmu.edu.cn/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在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s://ren.hebmu.edu.cn)公告。笔试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或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s://ren.hebmu.edu.cn)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s://ren.hebmu.edu.cn)另行通知。面试前由学校安排专业人员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各岗位具体面试方式在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s://ren.hebmu.edu.cn)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总成绩排名。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对只有1名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岗位,面试组成员2/3以上多数表决通过的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当天在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s://ren.hebmu.edu.cn)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下:

(1)身份证;

(2)自高中毕业起,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条件中要求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2024、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院校或各级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等提供的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管证明,同时提供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4)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属党委6个月内出具的证明并盖章,落款须签署日期;

(5)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须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国(境)外毕业的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翻译机构的翻译复印件;

(6)岗位要求获奖或证书条件的应提供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依据笔试成绩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6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至2026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报考残疾人能够胜任职位的残疾人,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考生在妊娠期,放射性检查和部分妇科相关体检项目可根据个人申请待生产后补检。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en.hebm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不进行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en.hebmu.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6266171(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6265544(河北医科大学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河北医科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河北医科大学

2026年4月10日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经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医科大学202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共建大学。目前,学校有两个校区、五所直属医院,下设20个二级学院,2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15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335人,其中博士生、硕士生6835人,留学生191人。

学校建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生物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共有6个学科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1%,临床医学进入全球前1.4‰。

学校建有5所直属医院,其中4所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1所为三级专科医院,开放床位12884张。学校共建设有151所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承担学校各本科专业实习、实训的教学任务。

学校不仅是河北省的医学教育、医疗救治中心,也是河北省的医学研究中心。设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32个,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4个,河北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支持学科1个,河北省强势特色学科4个,河北省重点学科12个。截至目前,我校已建成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与企业共建全国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省新型智库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发改委工程研究中心9个,省级学科重点实验室45个,省级中医药研究室8个,省级技术创新中心14个,省级国际合作基地14个,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6个,省级科普示范基地4个。学校获批全国首批“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获评2021年度河北省公民科学素质教育示范单位。此外,学校及附属医院还承办编辑出版了国家级及省级学术刊物10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8周岁(1987年4月11日至2008年4月10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良好的品行,为人师表,无不良嗜好,无文身。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6年河北医科大学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1名,管理岗位人员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医科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附件1:《河北医科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设置。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岗位条件表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6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4年、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网站(https://www.hebmu.edu.cn/、https://ren.hebm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

报名网址:https://ydzp.hebmu.edu.cn/。

报名时间:2026年4月10日14:00至4月21日12:00。(非工作期间不提供报名咨询)。

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6年4月10日14:00至4月21日12:00,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6年4月21日12:00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报名提供材料(扫描件)如下:

①身份证;

②自高中毕业起,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岗位条件中要求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2024、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院校或各级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等提供的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管证明,同时提供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④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属党委6个月内出具的证明并盖章,落款须签署日期;

⑤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须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国(境)外毕业的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翻译机构的翻译复印件;

⑥岗位要求获奖或证书条件的应提供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请应聘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不通过”而错失修改、补充信息或改报机会。报名审核一旦通过,不得修改。

(3)资格审查。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通知应聘人员。

3.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通过后由考生在河北医科大学报名系统https://ydzp.hebmu.edu.cn/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在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s://ren.hebmu.edu.cn)公告。笔试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或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s://ren.hebmu.edu.cn)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s://ren.hebmu.edu.cn)另行通知。面试前由学校安排专业人员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各岗位具体面试方式在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s://ren.hebmu.edu.cn)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总成绩排名。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对只有1名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岗位,面试组成员2/3以上多数表决通过的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当天在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s://ren.hebmu.edu.cn)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下:

(1)身份证;

(2)自高中毕业起,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条件中要求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2024、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院校或各级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等提供的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管证明,同时提供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4)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属党委6个月内出具的证明并盖章,落款须签署日期;

(5)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须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国(境)外毕业的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翻译机构的翻译复印件;

(6)岗位要求获奖或证书条件的应提供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依据笔试成绩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6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至2026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报考残疾人能够胜任职位的残疾人,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考生在妊娠期,放射性检查和部分妇科相关体检项目可根据个人申请待生产后补检。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en.hebm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不进行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en.hebmu.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6266171(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6265544(河北医科大学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河北医科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河北医科大学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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