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4福建教师招聘-院长笔记
2024福建教师招聘-院长笔记
2026-03-19 15:53来源: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
共招75人。
03月19日
03月18日-03月24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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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
待发布
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 考相关规定,2026年福州市台江区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75名教 师,其中事业编制教师13名,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62名(具体 情况详见岗位信息表),现将公开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 (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 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见下表及附件1、附件2)
本批次招聘对象不含福州市在编教师。在职人员报名,需在体检 前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函》或已解除聘用合同 的证明。
二、报名办法
考生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www.eeafj.cn) 报名。
( 一)填报岗位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每人限报考1个 岗位志愿。
新任教师岗位类型分为编制岗位和参聘岗位,相同学科招聘岗位 计划数报名时合并计算,如“小学语文”。
“要求具备教学经验岗位”在报名时采用 “XX(要求具备教学经 验岗位)”岗位名称以作区别,如“小学音乐(要求具备教学经验岗 位)”。
( 二)网络报名
1.应聘人员须在3月18日8:00至3月24日17:30通过福建省教 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网络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逾期不 再受理报名。
2.网络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历信息自大专(如无大专 学历,填写本科学历)起填写,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
应聘人员须按本公告附件《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准 备材料。尚未穷尽的个别材料,须按岗位具体条件要求提供。各岗位 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现役 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截止至2026年3月18日。2026年应 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报到前取得。
(三)报名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内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 进行申诉,并及时跟踪后续情况。
2.因网上报名仅凭应聘人员个人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 一经查实, 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数与学科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 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否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 计划至开考比例要求后开考,招聘计划调整届时将在福州市台江区人 民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教 育 信 息 栏 目 ( 网 址 : http://www.taijiang.gov.cn/xjwz/ztz1/jytj) 公布。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 笔试服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 辅导培训班。
( 一) 笔 试
1.网络初审。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官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立即通过网络 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在报名截止前及时跟踪后续情况。
2.笔试内容。各岗位均参加福建省考试院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 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应聘人员笔试 原始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原始成绩按教育 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各岗位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 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通过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栏 目公布。
4.笔试安排。通过笔试资格网络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 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 考试。
5.政策加分。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笔试加分政策。符合文件规 定的拟加分对象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于笔试成绩公布后 两个工作日内(8:30-12:00)到台江区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审核手续, 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核:面试资格审核采用现场审核方式组织,需提交 的报名材料详见附件3,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根据通过面试资格现场审核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 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 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 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 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2.面试时间: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招聘岗位 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面试教材 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考生现场自行准备的教学方案、教学步 骤等内容不记分。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 试考核合格分数线设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招聘岗位不分 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 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 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面试现场宣布的所有成绩合格考生的平均 分÷本面试组现场宣布的成绩合格考生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福州市 台江区人民政府教育信息栏目发布。
四、聘用规定
(一)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 达面试合格成绩、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二)报考新任教师岗位的,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 先按编制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拟聘用人选,未确 定为编制岗位拟聘人选的或无相应编制岗位的应聘人员,则根据聘用 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中参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 考察、体检、拟聘用人选。
报考要求具备教学经验岗位的,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按招考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拟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选聘用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 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按笔试成绩中的专 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 成绩也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 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编制岗位空缺, 从相应学科参聘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聘 岗位人员递补为编制岗位或自动放弃的,其空缺岗位从本岗位未聘用 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要求具备教学经验岗位空 缺 ,从本岗位未聘用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 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起的第五个工作日。
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和拟聘用人选的名单通过福州市台江区政府 门户网站教育信息栏目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 的,予以办理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等聘用相关手续。
(三)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标准 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有关 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 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向报考单位的教育主管部门提 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台江区教育局另外安排在不低于 原体检医疗机构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无故缺席 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四)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暑期岗前集中培训(有关培训的具体事 项通过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栏目另行通知)。
(五)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 一的不予聘用:
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 资 格 ;
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审核不合格;
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
4.审档不合格;
5.与原单位有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 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 教就业手续。
(六)编制岗位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参聘岗位聘用人员试 用期为半年。试用期聘任在专业见习期(专业初期)岗位。试用期满 后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应岗位聘任条件(或竟聘方案)予以办理聘用手 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6年。
(七)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 开展预防校园性侵犯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检会〔2019〕2号),报 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诚信报 考承诺书》。聘用前,台江区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公共安全 管理平台进行审查。
五、其他说明
(一)境内学历和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 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 上可查询认证。
(二)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 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 (http://www.cscse.edu.cn) 上可查询认证。
(三)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 可查询认证 。
(四)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 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例如招考 岗位条件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或以上,报 考者需使用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报考,取得该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并被授予与学历对应的学士学位证书;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 致。
(五)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 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六)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2026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 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 (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 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七)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 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 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 《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 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 本岗位”。
(九)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 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或“备注”栏中专业 研究方向要求某某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 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号码),并结合学业成绩单进行综合判断。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 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十)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 原则上要求在2026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 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台江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 0591-38105839、传真:0591-38105850。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联系方式
(一)本次招聘考试解释权归福州市台江区教育局,政策咨询电 话:0591-38105839。
(二)政策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8:30 至 12:00,14:30至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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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6年台江区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新任教师岗位)
2.2026年台江区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具备教学经验岗位)
福州市台江区教育局
2026年3月4日
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 考相关规定,2026年福州市台江区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75名教 师,其中事业编制教师13名,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62名(具体 情况详见岗位信息表),现将公开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 (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 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见下表及附件1、附件2)
本批次招聘对象不含福州市在编教师。在职人员报名,需在体检 前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函》或已解除聘用合同 的证明。
二、报名办法
考生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www.eeafj.cn) 报名。
( 一)填报岗位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每人限报考1个 岗位志愿。
新任教师岗位类型分为编制岗位和参聘岗位,相同学科招聘岗位 计划数报名时合并计算,如“小学语文”。
“要求具备教学经验岗位”在报名时采用 “XX(要求具备教学经 验岗位)”岗位名称以作区别,如“小学音乐(要求具备教学经验岗 位)”。
( 二)网络报名
1.应聘人员须在3月18日8:00至3月24日17:30通过福建省教 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网络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逾期不 再受理报名。
2.网络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历信息自大专(如无大专 学历,填写本科学历)起填写,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
应聘人员须按本公告附件《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准 备材料。尚未穷尽的个别材料,须按岗位具体条件要求提供。各岗位 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现役 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截止至2026年3月18日。2026年应 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报到前取得。
(三)报名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内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 进行申诉,并及时跟踪后续情况。
2.因网上报名仅凭应聘人员个人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 一经查实, 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数与学科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 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否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 计划至开考比例要求后开考,招聘计划调整届时将在福州市台江区人 民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教 育 信 息 栏 目 ( 网 址 : http://www.taijiang.gov.cn/xjwz/ztz1/jytj) 公布。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 笔试服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 辅导培训班。
( 一) 笔 试
1.网络初审。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官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立即通过网络 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在报名截止前及时跟踪后续情况。
2.笔试内容。各岗位均参加福建省考试院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 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应聘人员笔试 原始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原始成绩按教育 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各岗位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 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通过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栏 目公布。
4.笔试安排。通过笔试资格网络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 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 考试。
5.政策加分。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笔试加分政策。符合文件规 定的拟加分对象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于笔试成绩公布后 两个工作日内(8:30-12:00)到台江区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审核手续, 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核:面试资格审核采用现场审核方式组织,需提交 的报名材料详见附件3,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根据通过面试资格现场审核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 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 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 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 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2.面试时间: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招聘岗位 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面试教材 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考生现场自行准备的教学方案、教学步 骤等内容不记分。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 试考核合格分数线设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招聘岗位不分 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 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 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面试现场宣布的所有成绩合格考生的平均 分÷本面试组现场宣布的成绩合格考生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福州市 台江区人民政府教育信息栏目发布。
四、聘用规定
(一)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 达面试合格成绩、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二)报考新任教师岗位的,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 先按编制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拟聘用人选,未确 定为编制岗位拟聘人选的或无相应编制岗位的应聘人员,则根据聘用 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中参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 考察、体检、拟聘用人选。
报考要求具备教学经验岗位的,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按招考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拟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选聘用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 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按笔试成绩中的专 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 成绩也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 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编制岗位空缺, 从相应学科参聘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聘 岗位人员递补为编制岗位或自动放弃的,其空缺岗位从本岗位未聘用 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要求具备教学经验岗位空 缺 ,从本岗位未聘用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 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起的第五个工作日。
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和拟聘用人选的名单通过福州市台江区政府 门户网站教育信息栏目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 的,予以办理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等聘用相关手续。
(三)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标准 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有关 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 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向报考单位的教育主管部门提 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台江区教育局另外安排在不低于 原体检医疗机构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无故缺席 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四)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暑期岗前集中培训(有关培训的具体事 项通过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栏目另行通知)。
(五)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 一的不予聘用:
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 资 格 ;
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审核不合格;
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
4.审档不合格;
5.与原单位有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 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 教就业手续。
(六)编制岗位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参聘岗位聘用人员试 用期为半年。试用期聘任在专业见习期(专业初期)岗位。试用期满 后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应岗位聘任条件(或竟聘方案)予以办理聘用手 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6年。
(七)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 开展预防校园性侵犯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检会〔2019〕2号),报 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诚信报 考承诺书》。聘用前,台江区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公共安全 管理平台进行审查。
五、其他说明
(一)境内学历和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 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 上可查询认证。
(二)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 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 (http://www.cscse.edu.cn) 上可查询认证。
(三)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 可查询认证 。
(四)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 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例如招考 岗位条件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或以上,报 考者需使用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报考,取得该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并被授予与学历对应的学士学位证书;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 致。
(五)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 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六)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2026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 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 (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 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七)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 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 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 《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 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 本岗位”。
(九)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 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或“备注”栏中专业 研究方向要求某某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 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号码),并结合学业成绩单进行综合判断。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 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十)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 原则上要求在2026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 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台江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 0591-38105839、传真:0591-38105850。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联系方式
(一)本次招聘考试解释权归福州市台江区教育局,政策咨询电 话:0591-38105839。
(二)政策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8:30 至 12:00,14:30至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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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6年台江区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新任教师岗位)
2.2026年台江区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具备教学经验岗位)
福州市台江区教育局
2026年3月4日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