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4.20四川事业单位统考岗位竞争比及进面分数解读
4.20四川事业单位统考岗位竞争比及进面分数解读
2026-03-19 14:32来源:游仙区人民政府
共招2人。
03月19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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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简称:游仙区综治中心)隶属于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政法委员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聚焦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等职能,是涵盖综合受理、多元调处、法律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社会治理重要工作平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游仙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综合协调、文稿处理、业务信息撰写、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及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28日以后出生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2月28日以后出生人员);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和心理素质及其他条件;
4.熟悉公文写作,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和运用网络应用技术、计算机及网络新媒体等。
5.服从招聘单位对工作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其他不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9日9:00至3月25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1个岗位。
3.报名地点:游仙区委政法委政治处(地址:绵阳市游仙区一环路东段139号3号楼512室。联系电话:0816-2273713)。
4.报名所需资料
(1)《游仙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各类获奖证书、发表的文章、工作业绩、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能够证明自身工作成果、学术水平的相关资料;
(4)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5)在学信网上下载个人学历验证报告1份;
(6)有效的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各1份。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填报的所有信息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承担。
2.游仙区委政法委员会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及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将于考试前电话通知考试人员领取《考试通知书》,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考生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方式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到10人的将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判断、组织协调、应变和处理问题的实际能力和爱岗敬业精神等。如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0人及以上,先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按1:3进入面试环节。最终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内容:职业能力测验,卷面满分100分;
2.时间及地点: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笔试结束后在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官方网页公布3个工作日。
(二)面试
入围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为3:1。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达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主动放弃或缺考等情况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1.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
2.时间及地点:笔试成绩公布后电话通知;
3.成绩查询:面试成绩预计于面试结束后,在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官方网页公布3个工作日。
五、体检
(一)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经游仙区委政法委同意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将在游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被公示人员因被举报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由游仙区委政法委确定是否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办理聘用手续。
(一)个人综合年薪参照游仙区编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二)聘用期原则上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另行协商是否续聘。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相关培训。
(二)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中共绵阳市游仙区纪委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16-2290681。
(三)请应聘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对面试、体检等环节因放弃、审查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由游仙区委政法委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游仙区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公告,并研究决定本公告未尽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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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3月18日
游仙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简称:游仙区综治中心)隶属于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政法委员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聚焦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等职能,是涵盖综合受理、多元调处、法律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社会治理重要工作平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游仙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综合协调、文稿处理、业务信息撰写、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及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28日以后出生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2月28日以后出生人员);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和心理素质及其他条件;
4.熟悉公文写作,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和运用网络应用技术、计算机及网络新媒体等。
5.服从招聘单位对工作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其他不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9日9:00至3月25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1个岗位。
3.报名地点:游仙区委政法委政治处(地址:绵阳市游仙区一环路东段139号3号楼512室。联系电话:0816-2273713)。
4.报名所需资料
(1)《游仙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各类获奖证书、发表的文章、工作业绩、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能够证明自身工作成果、学术水平的相关资料;
(4)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5)在学信网上下载个人学历验证报告1份;
(6)有效的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各1份。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填报的所有信息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承担。
2.游仙区委政法委员会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及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将于考试前电话通知考试人员领取《考试通知书》,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考生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方式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到10人的将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判断、组织协调、应变和处理问题的实际能力和爱岗敬业精神等。如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0人及以上,先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按1:3进入面试环节。最终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内容:职业能力测验,卷面满分100分;
2.时间及地点: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笔试结束后在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官方网页公布3个工作日。
(二)面试
入围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为3:1。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达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主动放弃或缺考等情况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1.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
2.时间及地点:笔试成绩公布后电话通知;
3.成绩查询:面试成绩预计于面试结束后,在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官方网页公布3个工作日。
五、体检
(一)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经游仙区委政法委同意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将在游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被公示人员因被举报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由游仙区委政法委确定是否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办理聘用手续。
(一)个人综合年薪参照游仙区编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二)聘用期原则上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另行协商是否续聘。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相关培训。
(二)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中共绵阳市游仙区纪委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16-2290681。
(三)请应聘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对面试、体检等环节因放弃、审查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由游仙区委政法委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游仙区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公告,并研究决定本公告未尽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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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3月18日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