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26上半年四川教师招聘备考攻略
2026上半年四川教师招聘备考攻略
2026-03-19 14:51来源: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共招14人。
03月19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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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人才需求,现将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03年4月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四川省水利厅领导,四川省教育厅负责业务指导。是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双高”建设高校,四川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学校因水而起,依堰而兴,横跨成都市、都江堰市、崇州市三地,有羊马(主校区)、都江堰(老校区)、清江(继续教育)和双合(实训基地)四个校区,占地905亩,校舍建筑面积29.8万平方米。主校区坐落于崇州羊马湿地公园旁,老校区紧邻千年古堰都江堰风景名胜区,校园环境优美,静谧雅致,水文化底蕴深厚,是治学育人的理想之地。
学校前身是四川省水利电力学校,创建于1956年;1960年更名为四川省灌县水利专科学校;1961年恢复为四川省水利电力学校;1980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重点中专学校;1995年学校被批准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2000年与四川农业大学合作成立四川农业大学水利电力学院;2003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原四川省水利电力学校升格为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原四川省水利干部学校整体划转我校并成立清江校区。
学校开办专业40个,涵盖水利、水电、资源环境、地质、信息、建筑、测绘、管理、水产等行业,形成了以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和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2个高水平专业群为引领,辐射带动生态环境、测绘地理信息、土木工程3个骨干专业群和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现代农牧生产加工3个特色专业群的“233”专业群布局。有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专业6个,省级示范专业6个、专业群3个,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3个,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高水平专业群5个,全国优质水利专业3个,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专业1个。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并完全符合《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报考者为小学教师的,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报考者为委培、定向毕业生的,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6)报考者为在职人员的,须征得用人单位及有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共14名,具体招聘名额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8:00至2026年4月16日18:00,报考者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报名资料造成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考、未按规定格式报考、报名资料不齐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均作资格不合格处理。
报考者报名时需按报考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表格内容不超2页,word文档和签字扫描PDF件须同时提供)。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jpg格式)。
4.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
留学人员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需通过开设相关专业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由用人单位及有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以及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其他在职人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第4、5、6项资料报考者根据自身实际和岗位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报名资料扫描成电子资料打包为压缩文件于2026年3月26日8:00至2026年4月16日18:00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请勿提前发送)。邮件标题及压缩包名称须统一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电子资料须清晰可辨。
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报名电子邮箱如下:
联系人:唐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68611893
电子邮箱:syrsc@163.com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于2026年4月19日18:00前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反馈报考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招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面试考核
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到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用专家综合评议和试讲(试讲不超过20分钟)方式开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素养、教学能力、科研潜力、综合素养、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50分、专家评议50分。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依次按专家评议、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由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的,视为自动弃权。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实行准入查询机制,通过实地考察、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应聘者身份、学习、工作等相关个人信息、经历、报考资格等予以核查,尤其对业绩成果、海外人才的相关认证进行核实。了解其政治表现、工作履历、职称职务、业绩成果、荣誉称号等信息。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规定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材料。
2.在职人员需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3.按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审核确认通过的拟聘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细化岗位职责、工作任务、考核要求、薪酬待遇、服务保障及违约责任条款等。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我校在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专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递补、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七、咨询电话
028-68611893,028-68611979(学校教师工作部)
八、纪律监督电话:
028-68611970(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监督审计处)
附件:1.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3月17日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人才需求,现将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03年4月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四川省水利厅领导,四川省教育厅负责业务指导。是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双高”建设高校,四川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学校因水而起,依堰而兴,横跨成都市、都江堰市、崇州市三地,有羊马(主校区)、都江堰(老校区)、清江(继续教育)和双合(实训基地)四个校区,占地905亩,校舍建筑面积29.8万平方米。主校区坐落于崇州羊马湿地公园旁,老校区紧邻千年古堰都江堰风景名胜区,校园环境优美,静谧雅致,水文化底蕴深厚,是治学育人的理想之地。
学校前身是四川省水利电力学校,创建于1956年;1960年更名为四川省灌县水利专科学校;1961年恢复为四川省水利电力学校;1980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重点中专学校;1995年学校被批准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2000年与四川农业大学合作成立四川农业大学水利电力学院;2003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原四川省水利电力学校升格为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原四川省水利干部学校整体划转我校并成立清江校区。
学校开办专业40个,涵盖水利、水电、资源环境、地质、信息、建筑、测绘、管理、水产等行业,形成了以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和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2个高水平专业群为引领,辐射带动生态环境、测绘地理信息、土木工程3个骨干专业群和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现代农牧生产加工3个特色专业群的“233”专业群布局。有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专业6个,省级示范专业6个、专业群3个,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3个,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高水平专业群5个,全国优质水利专业3个,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专业1个。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并完全符合《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报考者为小学教师的,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报考者为委培、定向毕业生的,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6)报考者为在职人员的,须征得用人单位及有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共14名,具体招聘名额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8:00至2026年4月16日18:00,报考者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报名资料造成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考、未按规定格式报考、报名资料不齐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均作资格不合格处理。
报考者报名时需按报考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表格内容不超2页,word文档和签字扫描PDF件须同时提供)。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jpg格式)。
4.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
留学人员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需通过开设相关专业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由用人单位及有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以及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其他在职人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第4、5、6项资料报考者根据自身实际和岗位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报名资料扫描成电子资料打包为压缩文件于2026年3月26日8:00至2026年4月16日18:00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请勿提前发送)。邮件标题及压缩包名称须统一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电子资料须清晰可辨。
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报名电子邮箱如下:
联系人:唐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68611893
电子邮箱:syrsc@163.com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于2026年4月19日18:00前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反馈报考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招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面试考核
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到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用专家综合评议和试讲(试讲不超过20分钟)方式开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素养、教学能力、科研潜力、综合素养、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50分、专家评议50分。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依次按专家评议、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由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的,视为自动弃权。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实行准入查询机制,通过实地考察、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应聘者身份、学习、工作等相关个人信息、经历、报考资格等予以核查,尤其对业绩成果、海外人才的相关认证进行核实。了解其政治表现、工作履历、职称职务、业绩成果、荣誉称号等信息。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规定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材料。
2.在职人员需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3.按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审核确认通过的拟聘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细化岗位职责、工作任务、考核要求、薪酬待遇、服务保障及违约责任条款等。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我校在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专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递补、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七、咨询电话
028-68611893,028-68611979(学校教师工作部)
八、纪律监督电话:
028-68611970(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监督审计处)
附件:1.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3月17日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