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教师资格证笔试试听课
教师资格证笔试试听课
2026-03-18 15:02来源:贵安消防公众号
共招4人。
03月18日
待发布
待发布
待发布
待发布
待发布
{ 招录介绍 }
一
招录程序
招录工作按照发布招录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基础能力及体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公示录用、入职培训等程序进行。招录工作各环节将在“贵安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通知和公示。
二招录计划
(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4名。
(二)招录岗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灭火救援人员)。
(三)岗位性质:工作性质为聘用性质、执行消防救援队伍24小时执勤备战和轮休制度。
(四)工作地点:贵安新区。
三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四)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26周岁以下【即2008年3月16日(含)至2000年3月16日(含)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记载的日期为准,若身份证与户籍证明记载不一致,以户籍证明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16日。】。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和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8周岁【1998年3月16日(含)之后出生】;经贵安新区消防救援机构政治机关批准,对通信、潜水、无人机操作、灭火救援指挥、消防特种装备使用(维修)、消防特种车辆驾驶(维修)等急需紧缺、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1996年3月16日(含)之后出生】。
(七)招录对象限男性(因职业需24小时驻勤备战、集中住宿,属于法定合理职业限制)。
(八)报考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视为同等学历),且正常毕业人员。
(九)身体和心理健康。报考人员需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等,符合《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检标准》(详见附件6),能够适应消防业务及体能训练。现场报名时需对身高、体重、视力等基本体格条件进行初审,因瞒报、谎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现场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十)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斗殴等受到公安机关处罚的,或涉及民事诉讼案件尚未查清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7.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被执行生效判决未履行记录的;
8.曾因拒绝服兵役被处理的;
9.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其他不适宜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十一)优秀录取条件
1.烈士子女,经考核合格后直接录用;
2.同等条件下,具有特殊专业技能人员(持有B2(含)以上驾驶证、特种车辆操作证、无人机操作证、山岳救援证、潜水证、中级消防设施操作证);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或具有2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人员、退役士兵。
符合优先招录情形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相关印证资料或《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由贵安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进行认定,因瞒报、谎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认定为优先招录情形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招录流程01
发布公告
招录信息通过“贵安消防”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布。
02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6年3月19日至3月2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2:30-17: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2.地点:贵安新区消防救援支队1号门岗处(贵安新区大学城花燕路)。
3.资格审查内容:
①《贵安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信息表》1张(附件1)。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③毕业证书等资料。高中以上毕业证书或高校就业推荐表,本科学历人员还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
④基本体格审核。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检标准》附件6,现场对身高、体重、视力(裸眼视力)等基本体格条件进行现场初审。
⑤其他相关材料。(例如退役证、驾驶证、潜水证、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证明等)。
⑥在职人员还需在《报名信息表》原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原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⑦承诺书。
以上材料除①《报名信息表》、②《户籍、身份证明》、⑤《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⑦承诺书等材料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复印件需为彩色且清晰。签名处需为手写,其余内容为打印体(因人员入职后需建立个人档案)。
应聘者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到现场提交以上报名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负法律责任。
4.资格审查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招录办将出具书面取消资格通知书,并告知申诉权利。
6.以上报名所提供的资料不予退还。
03
基础能力和体能测试
基础能力测试
1.测试项目: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拖拽。
2.测试规则:每个项目每人仅限测试1次,基础能力测试采取合格制,任一项目低于设定标准,则评定为不合格。
体能测试
1.必考科目:1500米跑。
2.选考科目: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选考1项)、10米×4折返跑/100米跑(选考1项)。
3.测试规则:每项科目每人测试1次,任一项目低于设定标准,测试定为不合格。
4.成绩折算:体能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必考科目成绩折算占比40%,选考科目成绩折算各占比30%。
基础能力和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考人员在测试体能项目前认真阅读《基础能力和体能测评考生须知》(详见附件3),签订《基础能力和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4)。基础能力和体能测试任一项目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考核标准:详见附件5。
04
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队列素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自我控制等方面能力。
2.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和人员招录数1:3的比例划定人员进入面试,体能测试成绩末尾并列的,共同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录环节。
4.进入面试环节后,考生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未参加面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减少招录岗位计划数。
5.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05
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100分)×60%+面试成绩(100分)×40%,计算总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总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实际成绩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仍相同时,则重新组织面试,取最新一轮面试成绩最高者。
3.基础能力测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等各项科目成绩均需考生现场确认无误后签字。
4.此次招录工作设立“递补池”,参加过面试且成绩达到要求的人员均纳入“递补池”,递补池有效期为6个月,自本次招录公示结束之日起计算,如今后该岗位出现空缺时,招录办根据工作需要,按成绩高低从“递补池”中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政审,均通过者,列入试用;试用合格,予以录用。
06
体格检查
根据招录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直接交体检医院收取。招录对象体检标准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详见附件6)。招录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检申请》(详见附件7),《复检申请》审核同意后统一组织一次复检,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的,不予招录。对在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07
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工作采取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有无不良行为习惯、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中如有特殊情形难以确定,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的有关做法进行认定。政治考核环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取个人档案到贵安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进行审档。放弃政治考核或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考核标准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考核表》(详见附件8)执行。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内退出的,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前述“录用后未报到”是指拟录用人员在报到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报到;“入职培训期内退出”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期间本人主动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培训纪律、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被辞退。)
(二)入职培训及考核管理
1.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加为期3个月的入职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再进行岗位人员分配。
2.培训期满,依据已向培训人员公示的考核标准对录用人员进行考核。首次考核不合格的,安排为期30日的针对性培训或调整岗位;经培训或调岗后考核仍不合格,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形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录用人员在入职培训期间,若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若存在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或录用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行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根据综合鉴定结果决定是否转正。
3.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录用期间,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录用单位或上级部门依法制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其他规章制度,以及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情形的,视为严重违纪,录用单位有权依法予以辞退;对因身体不符合健康标准或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政府专职消防员情形者,不再续聘。
六职业发展和待遇保障
(一)经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逐级晋升。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三部分构成,工资内含“五险一金”部分。试用期工资标准每月不低于4300元,单位提供工作期间食宿,发放工作服装。转正后,按有关规定在就医、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优待政策。
(三)新录用的有1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不设置试用期,其他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为2个月。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队员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按照日常驻勤人员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比例轮休。婚假、陪产假等假期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要求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录采取电话和“贵安消防”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因个人通信不畅或屏蔽导致无法接收短信和电话所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本次招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录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四)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体能测试等各环节,自觉遵守工作秩序。对拒不服从管理的,现场取消报考人员招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支队招录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研究决定。
(六)本次相关招录信息在“贵安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八纪律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贵安新区消防救援支队纪委将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贵安新区消防救援支队纪委:0851-88905886
九报名咨询
贵安新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办公室:0851-88919119(工作日早上9:00—12:00;下午14:30-17:00)
十附件下载
附件1:贵安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2:具有1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证明(式样).docx
附件4:贵安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基础能力和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doc
{ 招录介绍 }
一
招录程序
招录工作按照发布招录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基础能力及体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公示录用、入职培训等程序进行。招录工作各环节将在“贵安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通知和公示。
二招录计划
(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4名。
(二)招录岗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灭火救援人员)。
(三)岗位性质:工作性质为聘用性质、执行消防救援队伍24小时执勤备战和轮休制度。
(四)工作地点:贵安新区。
三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四)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26周岁以下【即2008年3月16日(含)至2000年3月16日(含)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记载的日期为准,若身份证与户籍证明记载不一致,以户籍证明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16日。】。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和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8周岁【1998年3月16日(含)之后出生】;经贵安新区消防救援机构政治机关批准,对通信、潜水、无人机操作、灭火救援指挥、消防特种装备使用(维修)、消防特种车辆驾驶(维修)等急需紧缺、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1996年3月16日(含)之后出生】。
(七)招录对象限男性(因职业需24小时驻勤备战、集中住宿,属于法定合理职业限制)。
(八)报考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视为同等学历),且正常毕业人员。
(九)身体和心理健康。报考人员需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等,符合《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检标准》(详见附件6),能够适应消防业务及体能训练。现场报名时需对身高、体重、视力等基本体格条件进行初审,因瞒报、谎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现场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十)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斗殴等受到公安机关处罚的,或涉及民事诉讼案件尚未查清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7.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被执行生效判决未履行记录的;
8.曾因拒绝服兵役被处理的;
9.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其他不适宜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十一)优秀录取条件
1.烈士子女,经考核合格后直接录用;
2.同等条件下,具有特殊专业技能人员(持有B2(含)以上驾驶证、特种车辆操作证、无人机操作证、山岳救援证、潜水证、中级消防设施操作证);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或具有2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人员、退役士兵。
符合优先招录情形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相关印证资料或《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由贵安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进行认定,因瞒报、谎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认定为优先招录情形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招录流程01
发布公告
招录信息通过“贵安消防”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布。
02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6年3月19日至3月2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2:30-17: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2.地点:贵安新区消防救援支队1号门岗处(贵安新区大学城花燕路)。
3.资格审查内容:
①《贵安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信息表》1张(附件1)。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③毕业证书等资料。高中以上毕业证书或高校就业推荐表,本科学历人员还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
④基本体格审核。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检标准》附件6,现场对身高、体重、视力(裸眼视力)等基本体格条件进行现场初审。
⑤其他相关材料。(例如退役证、驾驶证、潜水证、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证明等)。
⑥在职人员还需在《报名信息表》原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原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⑦承诺书。
以上材料除①《报名信息表》、②《户籍、身份证明》、⑤《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⑦承诺书等材料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复印件需为彩色且清晰。签名处需为手写,其余内容为打印体(因人员入职后需建立个人档案)。
应聘者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到现场提交以上报名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负法律责任。
4.资格审查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招录办将出具书面取消资格通知书,并告知申诉权利。
6.以上报名所提供的资料不予退还。
03
基础能力和体能测试
基础能力测试
1.测试项目: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拖拽。
2.测试规则:每个项目每人仅限测试1次,基础能力测试采取合格制,任一项目低于设定标准,则评定为不合格。
体能测试
1.必考科目:1500米跑。
2.选考科目: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选考1项)、10米×4折返跑/100米跑(选考1项)。
3.测试规则:每项科目每人测试1次,任一项目低于设定标准,测试定为不合格。
4.成绩折算:体能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必考科目成绩折算占比40%,选考科目成绩折算各占比30%。
基础能力和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考人员在测试体能项目前认真阅读《基础能力和体能测评考生须知》(详见附件3),签订《基础能力和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4)。基础能力和体能测试任一项目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考核标准:详见附件5。
04
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队列素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自我控制等方面能力。
2.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和人员招录数1:3的比例划定人员进入面试,体能测试成绩末尾并列的,共同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录环节。
4.进入面试环节后,考生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未参加面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减少招录岗位计划数。
5.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05
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100分)×60%+面试成绩(100分)×40%,计算总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总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实际成绩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仍相同时,则重新组织面试,取最新一轮面试成绩最高者。
3.基础能力测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等各项科目成绩均需考生现场确认无误后签字。
4.此次招录工作设立“递补池”,参加过面试且成绩达到要求的人员均纳入“递补池”,递补池有效期为6个月,自本次招录公示结束之日起计算,如今后该岗位出现空缺时,招录办根据工作需要,按成绩高低从“递补池”中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政审,均通过者,列入试用;试用合格,予以录用。
06
体格检查
根据招录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直接交体检医院收取。招录对象体检标准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详见附件6)。招录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检申请》(详见附件7),《复检申请》审核同意后统一组织一次复检,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的,不予招录。对在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07
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工作采取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有无不良行为习惯、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中如有特殊情形难以确定,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的有关做法进行认定。政治考核环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取个人档案到贵安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进行审档。放弃政治考核或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考核标准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考核表》(详见附件8)执行。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内退出的,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前述“录用后未报到”是指拟录用人员在报到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报到;“入职培训期内退出”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期间本人主动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培训纪律、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被辞退。)
(二)入职培训及考核管理
1.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加为期3个月的入职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再进行岗位人员分配。
2.培训期满,依据已向培训人员公示的考核标准对录用人员进行考核。首次考核不合格的,安排为期30日的针对性培训或调整岗位;经培训或调岗后考核仍不合格,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形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录用人员在入职培训期间,若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若存在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或录用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行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根据综合鉴定结果决定是否转正。
3.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录用期间,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录用单位或上级部门依法制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其他规章制度,以及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情形的,视为严重违纪,录用单位有权依法予以辞退;对因身体不符合健康标准或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政府专职消防员情形者,不再续聘。
六职业发展和待遇保障
(一)经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逐级晋升。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三部分构成,工资内含“五险一金”部分。试用期工资标准每月不低于4300元,单位提供工作期间食宿,发放工作服装。转正后,按有关规定在就医、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优待政策。
(三)新录用的有1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不设置试用期,其他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为2个月。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队员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按照日常驻勤人员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比例轮休。婚假、陪产假等假期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要求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录采取电话和“贵安消防”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因个人通信不畅或屏蔽导致无法接收短信和电话所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本次招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录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四)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体能测试等各环节,自觉遵守工作秩序。对拒不服从管理的,现场取消报考人员招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支队招录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研究决定。
(六)本次相关招录信息在“贵安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八纪律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贵安新区消防救援支队纪委将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贵安新区消防救援支队纪委:0851-88905886
九报名咨询
贵安新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办公室:0851-88919119(工作日早上9:00—12:00;下午14:30-17:00)
十附件下载
附件1:贵安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2:具有1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证明(式样).docx
附件4:贵安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基础能力和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doc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