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4年浙江省事业单位统考各地区报名及缴费人数汇总(包含省属及各地市)
24年浙江省事业单位统考各地区报名及缴费人数汇总(包含省属及各地市)
2026-02-14 16:14来源:丽水学院
共招14人。
02月14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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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丽水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14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现有2个校区,分别位于莲都区和松阳县。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附件)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及其他所需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道德情操,品行端正,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6年8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需在报名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所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5年2月1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90年2月13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职能)的身体条件。
(五)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
(六)辅导员岗位学生干部经历要求:岗位S01和岗位S02要求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学生工作经历。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院两级主要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党支部(副)书记、正(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等以及经认定与此相当的学生干部岗位;高校专职学生工作经历包括全职聘任的专职辅导员,学工部、研工部或团委工作人员。岗位S03学生干部经历和高校专职学生工作经历不限。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丽水学院网站(http://www.lsu.edu.cn,招聘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①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0日(星期五)17:00。
应聘人员登录丽水学院招聘系统(网址https://zhaopin.lsu.edu.cn)注册应聘账号,选择岗位,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报考材料。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②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录丽水学院招聘系统查询结果。系统审核状态显示为“审批通过”的即为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后,请下载打印《丽水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携带至现场报名和资格复审现场。
资格初审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星期三)17:00。
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后,由丽水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考试。
(2)现场报名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报名和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的,不进入考试环节。
时间:2026年3月27日9:00-11:30,14:30-16:30。
地点:丽水学院党群服务中心一楼,具体请见现场指示牌。
现场报名和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丽水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从系统导出,本人签字)和个人简历1份;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生三方协议或就业协议原件1份;
④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招聘单位认可的在读证明)。
⑤岗位S01-S03报名人员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所在支部或党委出具的盖章证明)原件;其中岗位S01、S02报名人员还须提供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院校开具的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应注明姓名、班级、身份证号、担任职务、任职时间等)或高校专职学生工作经历证明(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任职时间等)等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应聘人员如已线上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的,可不提供复印件,但必须提供原件供现场审核。
(3)心理测评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还须在现场完成心理测评。
时间:2026年3月27日9:00-11:30,14:30-16:30。
地点:丽水学院党群服务中心一楼报告厅,具体请见现场指示牌。
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评的,视为放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
笔试时间:2026年3月28日(星期六)8:30开始
笔试地点:丽水学院成大楼(教5)各考场,具体请见现场指示牌。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于笔试后一个工作日内在丽水学院成大楼一楼大厅公告栏和丽水学院网站(http://www.lsu.edu.cn的招聘专栏)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2026年3月29日(星期日)8:30开始
面试地点:丽水学院成大楼(教5)各面试室,具体请见现场指示牌。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以及政治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打分。低于合格分数线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
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丽水学院网站的招聘专栏公布。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先后名次;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丽水学院网站招聘专栏公布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学院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身份为报备员额,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招聘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解除合同。
四、其他
1.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流程。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学院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核减招聘岗位。
3.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另行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4.本公告由丽水学院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工作由丽水学院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学工部0578-2271180,人事处0578-2276220。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0578-227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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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
2026年2月13日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丽水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14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现有2个校区,分别位于莲都区和松阳县。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附件)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及其他所需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道德情操,品行端正,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6年8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需在报名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所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5年2月1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90年2月13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职能)的身体条件。
(五)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
(六)辅导员岗位学生干部经历要求:岗位S01和岗位S02要求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学生工作经历。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院两级主要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党支部(副)书记、正(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等以及经认定与此相当的学生干部岗位;高校专职学生工作经历包括全职聘任的专职辅导员,学工部、研工部或团委工作人员。岗位S03学生干部经历和高校专职学生工作经历不限。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丽水学院网站(http://www.lsu.edu.cn,招聘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①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0日(星期五)17:00。
应聘人员登录丽水学院招聘系统(网址https://zhaopin.lsu.edu.cn)注册应聘账号,选择岗位,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报考材料。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②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录丽水学院招聘系统查询结果。系统审核状态显示为“审批通过”的即为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后,请下载打印《丽水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携带至现场报名和资格复审现场。
资格初审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星期三)17:00。
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后,由丽水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考试。
(2)现场报名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报名和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的,不进入考试环节。
时间:2026年3月27日9:00-11:30,14:30-16:30。
地点:丽水学院党群服务中心一楼,具体请见现场指示牌。
现场报名和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丽水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从系统导出,本人签字)和个人简历1份;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生三方协议或就业协议原件1份;
④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招聘单位认可的在读证明)。
⑤岗位S01-S03报名人员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所在支部或党委出具的盖章证明)原件;其中岗位S01、S02报名人员还须提供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院校开具的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应注明姓名、班级、身份证号、担任职务、任职时间等)或高校专职学生工作经历证明(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任职时间等)等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应聘人员如已线上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的,可不提供复印件,但必须提供原件供现场审核。
(3)心理测评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还须在现场完成心理测评。
时间:2026年3月27日9:00-11:30,14:30-16:30。
地点:丽水学院党群服务中心一楼报告厅,具体请见现场指示牌。
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评的,视为放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
笔试时间:2026年3月28日(星期六)8:30开始
笔试地点:丽水学院成大楼(教5)各考场,具体请见现场指示牌。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于笔试后一个工作日内在丽水学院成大楼一楼大厅公告栏和丽水学院网站(http://www.lsu.edu.cn的招聘专栏)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2026年3月29日(星期日)8:30开始
面试地点:丽水学院成大楼(教5)各面试室,具体请见现场指示牌。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以及政治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打分。低于合格分数线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
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丽水学院网站的招聘专栏公布。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先后名次;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丽水学院网站招聘专栏公布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学院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身份为报备员额,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招聘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解除合同。
四、其他
1.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流程。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学院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核减招聘岗位。
3.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另行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4.本公告由丽水学院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工作由丽水学院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学工部0578-2271180,人事处0578-2276220。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0578-227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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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