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4深圳教师园丁计划备考包
24深圳教师园丁计划备考包
2026-02-14 11:18来源: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共招90人。
02月14日
03月03日-03月12日
待发布
另行通知
以通知为准
待发布
为贯彻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越秀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越秀教育系统工作,我局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9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越揽英才”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具体招聘单位简介请查阅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https://www.yuexiu.gov.cn/gzjg/qzf/qjyj/jyzl/jg/xxjs/zx/)。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6年毕业生,即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026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9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5周岁以下。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其中,如以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进行报考的,必须同时具备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如期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所学专业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对于以相近专业报考和持国(境)外学历考生无法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材料的,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由招聘单位会同区教育局认定。
4.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报名时需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上述考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5.考生应具有满足招聘岗位学段和学科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中学岗位的考生须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对所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不作要求。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二级甲等或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岗位考生须取得二级乙等或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托福95分(含)以上成绩单。暂未取得的,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方式及流程
采取网络报名、现场宣讲会本人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网络报名时间:2026年3月3日9:00至3月12日17:00。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或“事招雷达”APP,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具体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网络报名时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系统显示为“待现场资格审查”即为网络报名审核通过,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才能参加考试。
2.报名有关要求
(1)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并全面理解公告,确定自身满足报考条件。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资料导致不通过报名初审,或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旦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3)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违反要求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
(4)后续环节相关公告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上予以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5)为方便联络,请所有考生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二)现场宣讲会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将举行宣讲活动,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参加现场宣讲会的考生,可以现场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并在宣讲会完成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初定于2026年3月中下旬在长沙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宣讲会结束后随即进行考生的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需携带自行打印的《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越揽英才”校园招聘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3)及所列清单材料。除报名表外,其余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6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同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3.现场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现场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2)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考生须对提供的报考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成绩单、学历学位等证明,进行真实性、合规性承诺,提交《报名表》(须本人手写签名)。
(三)准考证打印
预计2026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面试(基本能力测试+说课/试教)和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面试(基本能力测试)
1.时间和地点:预计在2026年3月中下旬在长沙市举行,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基本能力测试主要采取小组讨论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
3.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根据考生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说课/试教)的人员。末位出现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说课/试教)。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基本能力测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二)面试(说课/试教)
进入面试(说课/试教)人员名单将于基本能力测试结束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1.时间和地点:预计在2026年3月中下旬在长沙市举行,具体以通知为准。
2.面试(说课/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3.根据考生面试(说课/试教)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满足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三)笔试
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1.时间和地点:预计在2026年3月中下旬在长沙市举行,具体以通知为准。
2.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4.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成绩查询栏目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四)综合成绩
按照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说课/试教)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说课/试教)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另行进行面试(说课/试教)。
六、签约
考试结束后,签约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https://www.yuexiu.gov.cn/gzjg/qzf/qjyj/jyzl/gk/xxtg/index.html)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七、体检、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考察按照广东省体检和考察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1.考生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对象,名单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招聘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根据考生报考所使用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进行公示、聘用和核定工资待遇。
(三)实行试用期制度。工龄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龄一年以内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档案退回原管理机构。
(四)越秀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考生须服从越秀区教育局工作安排,否则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2026年毕业生如未在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说课/试教)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五)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八)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聘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须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十)考生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考生可自3月3日至3月12日期间的工作日内9:00-12:00、14:30-17:30拨打电话咨询。其中: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20-1616,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0-83717157,监督电话020-83523181,具体岗位情况可咨询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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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越揽英才”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
3.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越揽英才”校园招聘资格审查目录表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2026年2月14日
为贯彻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越秀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越秀教育系统工作,我局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9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越揽英才”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具体招聘单位简介请查阅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https://www.yuexiu.gov.cn/gzjg/qzf/qjyj/jyzl/jg/xxjs/zx/)。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6年毕业生,即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026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9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5周岁以下。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其中,如以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进行报考的,必须同时具备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如期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所学专业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对于以相近专业报考和持国(境)外学历考生无法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材料的,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由招聘单位会同区教育局认定。
4.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报名时需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上述考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5.考生应具有满足招聘岗位学段和学科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中学岗位的考生须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对所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不作要求。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二级甲等或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岗位考生须取得二级乙等或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托福95分(含)以上成绩单。暂未取得的,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方式及流程
采取网络报名、现场宣讲会本人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网络报名时间:2026年3月3日9:00至3月12日17:00。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或“事招雷达”APP,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具体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网络报名时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系统显示为“待现场资格审查”即为网络报名审核通过,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才能参加考试。
2.报名有关要求
(1)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并全面理解公告,确定自身满足报考条件。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资料导致不通过报名初审,或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旦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3)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违反要求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
(4)后续环节相关公告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上予以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5)为方便联络,请所有考生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二)现场宣讲会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将举行宣讲活动,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参加现场宣讲会的考生,可以现场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并在宣讲会完成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初定于2026年3月中下旬在长沙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宣讲会结束后随即进行考生的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需携带自行打印的《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越揽英才”校园招聘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3)及所列清单材料。除报名表外,其余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6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同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3.现场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现场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2)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考生须对提供的报考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成绩单、学历学位等证明,进行真实性、合规性承诺,提交《报名表》(须本人手写签名)。
(三)准考证打印
预计2026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面试(基本能力测试+说课/试教)和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面试(基本能力测试)
1.时间和地点:预计在2026年3月中下旬在长沙市举行,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基本能力测试主要采取小组讨论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
3.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根据考生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说课/试教)的人员。末位出现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说课/试教)。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基本能力测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二)面试(说课/试教)
进入面试(说课/试教)人员名单将于基本能力测试结束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1.时间和地点:预计在2026年3月中下旬在长沙市举行,具体以通知为准。
2.面试(说课/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3.根据考生面试(说课/试教)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满足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三)笔试
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1.时间和地点:预计在2026年3月中下旬在长沙市举行,具体以通知为准。
2.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4.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成绩查询栏目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四)综合成绩
按照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说课/试教)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说课/试教)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另行进行面试(说课/试教)。
六、签约
考试结束后,签约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https://www.yuexiu.gov.cn/gzjg/qzf/qjyj/jyzl/gk/xxtg/index.html)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七、体检、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考察按照广东省体检和考察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1.考生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对象,名单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招聘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根据考生报考所使用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进行公示、聘用和核定工资待遇。
(三)实行试用期制度。工龄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龄一年以内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档案退回原管理机构。
(四)越秀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考生须服从越秀区教育局工作安排,否则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2026年毕业生如未在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说课/试教)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五)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八)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聘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须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十)考生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考生可自3月3日至3月12日期间的工作日内9:00-12:00、14:30-17:30拨打电话咨询。其中: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20-1616,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0-83717157,监督电话020-83523181,具体岗位情况可咨询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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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越揽英才”校园招聘资格审查目录表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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