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25上四川教师考前重要分析冲刺直播
2025上四川教师考前重要分析冲刺直播
2026-02-10 15:50来源:四川天府新区万安幼儿园公众号
共招1人。
02月10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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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幼儿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责任感,无任何不良记录。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责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与技能。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相应招聘岗位的工作职责。
4.所有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方可上岗。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相关专业。
2.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3.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等荣誉优先聘任。
4.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待遇面议。
5.在市一级幼儿园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视情况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违反师德相关情况记录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定向或委培未满服务期,且未征得培养单位同意的。
8.有兼职兼薪、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三、薪资待遇
1.因岗设酬,多劳多酬,优劳优酬。
2.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享受国家规定的职称评定、晋级、评优选先资格。
4.符合条件者,可按政策申请享受天府新区各项相关政策。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有意者递交你的简历。
2.递交方式:电子档发到指定邮箱。
3.截止时间:2026年2月23日。
(二)面试
1.面试地点:四川天府新区万安幼儿园(天府新区万安街道东安路一段27号)。
2.面试时间:2026年2月25日。
3.面试内容:自我介绍、教学能力展示、教师基本功展示、答辩,时间12+3分钟。
(三)体检
1.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川教﹝2007﹞102号)等规定执行。
2.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四)考察、备案、聘用
1.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
2.确定为拟聘人员的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3.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按要求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报名方式
点击查看》》(一)简历下载:请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并填写简历投递表。
(二)简历投递:“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1263014786@qq.com,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资格证扫描件。
(三)咨询电话:028-85695252(刘老师)。
一、招聘岗位
幼儿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责任感,无任何不良记录。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责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与技能。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相应招聘岗位的工作职责。
4.所有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方可上岗。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相关专业。
2.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3.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等荣誉优先聘任。
4.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待遇面议。
5.在市一级幼儿园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视情况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违反师德相关情况记录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定向或委培未满服务期,且未征得培养单位同意的。
8.有兼职兼薪、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三、薪资待遇
1.因岗设酬,多劳多酬,优劳优酬。
2.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享受国家规定的职称评定、晋级、评优选先资格。
4.符合条件者,可按政策申请享受天府新区各项相关政策。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有意者递交你的简历。
2.递交方式:电子档发到指定邮箱。
3.截止时间:2026年2月23日。
(二)面试
1.面试地点:四川天府新区万安幼儿园(天府新区万安街道东安路一段27号)。
2.面试时间:2026年2月25日。
3.面试内容:自我介绍、教学能力展示、教师基本功展示、答辩,时间12+3分钟。
(三)体检
1.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川教﹝2007﹞102号)等规定执行。
2.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四)考察、备案、聘用
1.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
2.确定为拟聘人员的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3.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按要求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报名方式
点击查看》》(一)简历下载:请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并填写简历投递表。
(二)简历投递:“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1263014786@qq.com,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资格证扫描件。
(三)咨询电话:028-85695252(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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