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师资格证笔试试听课
教师资格证笔试试听课
2026-02-10 13:27来源:四川公共招聘网
共招91人。
02月10日
02月10日-06月30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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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待发布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乐人社办发〔2025〕6号)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9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93名,具体工作单位、岗位等详情见附件。
二、选聘原则
根据用人单位提出的公益性岗位需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公开选聘,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根据个人情况对申请安置对象打分排序,每月底综合报名先后顺序及同类岗位人员分值因素依次向有岗位空缺用人单位推荐拟安置人员,经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双方选择确定拟聘用人员。县就促中心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公共招聘网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各单位可根据岗位安置情况确定聘用时间予以聘用。
三、安置条件
(一)常住我县已经被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为:我县辖区内城镇区域户籍人员、城镇区域常住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人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主要包括:
1.大龄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2.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本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由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5.零就业家庭成员: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登记的零就业家庭成员。
6.长期失业人员:申请认定时登记失业已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7.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失地农民:享受过被征地农民失业保险补助人员或全部土地被征用的。
就业困难认定可咨询所在社区(乡镇)或井研县就业创促进中心失业保险股0833--3737908
(三)具备安置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要求(详见附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安置:
1.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等的;
2.公益性岗位补贴或社保补贴享受期满的;
3.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在有效期限内的;
4.已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或入股等创业情况的;
5.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常住地与岗位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等其他不具备上岗条件的;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招聘公告、报名和面试选择、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提交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四川省就业创业电子证》;
(二)报名时间、地点
符合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于2026年2月10日-2026年6月31日持本人报名所需材料到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或各镇、社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报名,每人同时只能申请一个岗位。每月底向有岗位空缺用人单位推荐拟安置人员。
五、岗位待遇及聘用管理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安置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合同一年一签。用人单位每月按照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一)被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和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用人单位将中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三)若被聘人员年终考核不通过,用人单位将不再与其续签合同。
六、本公告由井研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负责解释。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见附件)。
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
咨询电话:0833—3756128。
点击查看>>>
井研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6年2月9日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乐人社办发〔2025〕6号)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9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93名,具体工作单位、岗位等详情见附件。
二、选聘原则
根据用人单位提出的公益性岗位需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公开选聘,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根据个人情况对申请安置对象打分排序,每月底综合报名先后顺序及同类岗位人员分值因素依次向有岗位空缺用人单位推荐拟安置人员,经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双方选择确定拟聘用人员。县就促中心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公共招聘网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各单位可根据岗位安置情况确定聘用时间予以聘用。
三、安置条件
(一)常住我县已经被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为:我县辖区内城镇区域户籍人员、城镇区域常住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人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主要包括:
1.大龄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2.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本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由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5.零就业家庭成员: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登记的零就业家庭成员。
6.长期失业人员:申请认定时登记失业已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7.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失地农民:享受过被征地农民失业保险补助人员或全部土地被征用的。
就业困难认定可咨询所在社区(乡镇)或井研县就业创促进中心失业保险股0833--3737908
(三)具备安置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要求(详见附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安置:
1.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等的;
2.公益性岗位补贴或社保补贴享受期满的;
3.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在有效期限内的;
4.已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或入股等创业情况的;
5.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常住地与岗位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等其他不具备上岗条件的;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招聘公告、报名和面试选择、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提交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四川省就业创业电子证》;
(二)报名时间、地点
符合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于2026年2月10日-2026年6月31日持本人报名所需材料到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或各镇、社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报名,每人同时只能申请一个岗位。每月底向有岗位空缺用人单位推荐拟安置人员。
五、岗位待遇及聘用管理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安置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合同一年一签。用人单位每月按照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一)被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和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用人单位将中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三)若被聘人员年终考核不通过,用人单位将不再与其续签合同。
六、本公告由井研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负责解释。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见附件)。
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
咨询电话:0833—375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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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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