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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广东深圳宝安区航城街道中心幼儿园招聘公告

2026-02-10 11:21来源:宝安区航城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公众号

共招0人。

  • 1

    公告发布

    02月10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01

岗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无不良征信记录;

8.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岗 位 条 件

主班教师

(分配至核心园)

1.年龄40周岁以下;

2.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须具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主班教师工作经历;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配班教师

(分配至核心园)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短期教师

(分配至核心园)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0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03

招 聘 程 序

报 名

01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

2.报名材料

教职工: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应聘报名表(附件1,下载报名表,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相关岗位资格证书及查验证明;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7)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时间为2026年1月-2026年2月)。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有意者请将幼儿园所需报名材料扫描或电子版按顺序合并成为一个PDF文件,投递至岗位指定投递邮箱245389394@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报名岗位-姓名-学历-联系方式。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

02

1.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

面 试

03

1.具体时间、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面试合格人员,并在幼儿园公示栏公示面试合格人员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

体 检

04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考 察

05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聘 用

06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参照深圳市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04

有 关 说 明

(一)拟聘人员分配到所报考集团的各公办幼儿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四)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请于工作日9:00-11:30,14:30-17:30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55-27888693 黄老师。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各园负责解释。

附 件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应聘报名表

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3.承诺书(模板)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中心幼儿园

2026年2月8日

01

岗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无不良征信记录;

8.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岗 位 条 件

主班教师

(分配至核心园)

1.年龄40周岁以下;

2.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须具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主班教师工作经历;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配班教师

(分配至核心园)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短期教师

(分配至核心园)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0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03

招 聘 程 序

报 名

01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

2.报名材料

教职工: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应聘报名表(附件1,下载报名表,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相关岗位资格证书及查验证明;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7)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时间为2026年1月-2026年2月)。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有意者请将幼儿园所需报名材料扫描或电子版按顺序合并成为一个PDF文件,投递至岗位指定投递邮箱245389394@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报名岗位-姓名-学历-联系方式。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

02

1.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

面 试

03

1.具体时间、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面试合格人员,并在幼儿园公示栏公示面试合格人员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

体 检

04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考 察

05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聘 用

06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参照深圳市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04

有 关 说 明

(一)拟聘人员分配到所报考集团的各公办幼儿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四)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请于工作日9:00-11:30,14:30-17:30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55-27888693 黄老师。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各园负责解释。

附 件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应聘报名表

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3.承诺书(模板)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中心幼儿园

2026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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