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龙江医疗卫生招聘备考资料包
黑龙江医疗卫生招聘备考资料包
2026-02-05 12:25来源: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共招18人。
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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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隶属北安市卫生健康局,财政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始建于1945年,医院总建筑面积7万余平方米,是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康复、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国家、省公共医疗改革试点医院。黑河市首批“全国县域肿瘤防治中心联合体”成员单位;国家PCCM(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达标单位;国家消化道早癌内镜诊疗培训基地;黑河地区 “国家标准化冠心病中心”示范中心单位;2024年5月被中国县域卫生发展研究中心评为 “最美县医院”。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1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含)以下,即2008年2月8日(含)至1987年2月9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比照本科学历,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6年2月8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由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判定。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6.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7.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8.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hljba.gov.cn)通知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人事科。
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①《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近期同版同底(蓝色)免冠1寸照片2张。
③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④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2026年结束尚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规范化培训所在医院出具的住培证明(加盖规培医院公章)。
⑤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2.资格审查
对提交报名材料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一经通过资格审查,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低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不足1:1的岗位,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取消。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及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要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3.缴费
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5〕1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45元(只支持现金缴费)。
4.符合政策性加分报考人员现场确认
加分人员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人事科。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参加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6年2月8日(含)。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符合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加分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和入伍前所在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员需带齐报考人员、代领人员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占70%。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座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1)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四舍五入)。
(2)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事宜将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
(1)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如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达到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准考证领取等有关事宜将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核与体检
面试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体检对象并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核。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核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通过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456-6421605
监督举报电话:0456-6421820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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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2月5日
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隶属北安市卫生健康局,财政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始建于1945年,医院总建筑面积7万余平方米,是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康复、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国家、省公共医疗改革试点医院。黑河市首批“全国县域肿瘤防治中心联合体”成员单位;国家PCCM(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达标单位;国家消化道早癌内镜诊疗培训基地;黑河地区 “国家标准化冠心病中心”示范中心单位;2024年5月被中国县域卫生发展研究中心评为 “最美县医院”。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1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含)以下,即2008年2月8日(含)至1987年2月9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比照本科学历,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6年2月8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由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判定。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6.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7.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8.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hljba.gov.cn)通知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人事科。
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①《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近期同版同底(蓝色)免冠1寸照片2张。
③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④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2026年结束尚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规范化培训所在医院出具的住培证明(加盖规培医院公章)。
⑤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2.资格审查
对提交报名材料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一经通过资格审查,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低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不足1:1的岗位,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取消。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及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要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3.缴费
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5〕1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45元(只支持现金缴费)。
4.符合政策性加分报考人员现场确认
加分人员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人事科。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参加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6年2月8日(含)。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符合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加分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和入伍前所在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员需带齐报考人员、代领人员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占70%。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座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1)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四舍五入)。
(2)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事宜将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
(1)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如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达到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准考证领取等有关事宜将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核与体检
面试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体检对象并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核。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核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通过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456-6421605
监督举报电话:0456-6421820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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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2月5日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