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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广东深圳市龙华区清湖小学附属幼儿园招聘公告

2026-02-04 17:14来源:深圳市龙华区清湖小学附属幼儿园公众号

共招0人。

  • 1

    公告发布

    02月04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01

招聘对象

配班教师:

1.35周岁以下;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学前教育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及健康证;

5.热爱幼教事业、有责任心、有爱心,性格开朗、活泼、阳光,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6.具有1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有美术专业技能特长,有较强的学习及文字表达能力者优先。

保健员:

1.40周岁以下;

2.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持有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

4.持有健康证;

5.热爱幼教事业、有责任心、有爱心,性格开朗、活泼、阳光,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6.具有幼儿园工作经历者优先。

02

招聘须知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 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任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 5 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 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近 3 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以下等次的;

6. 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 有违反《教师法》《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政策法规中关于师德师风行为规定的;

8.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03

报名方式

(一)报名材料

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历证书及验证报告、岗位专业技能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佐证材料、现任岗位证明(或文件、聘书等相关材料)、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相关资历证明材料、近期生活彩照1张、一寸免冠彩照1张。

请将以上电子材料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命名方式:姓名+岗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lhqhxxfsyey1@qq.com。

(二)咨询电话

18138297276(匡老师)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7:30。

01

招聘对象

配班教师:

1.35周岁以下;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学前教育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及健康证;

5.热爱幼教事业、有责任心、有爱心,性格开朗、活泼、阳光,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6.具有1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有美术专业技能特长,有较强的学习及文字表达能力者优先。

保健员:

1.40周岁以下;

2.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持有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

4.持有健康证;

5.热爱幼教事业、有责任心、有爱心,性格开朗、活泼、阳光,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6.具有幼儿园工作经历者优先。

02

招聘须知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 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任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 5 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 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近 3 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以下等次的;

6. 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 有违反《教师法》《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政策法规中关于师德师风行为规定的;

8.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03

报名方式

(一)报名材料

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历证书及验证报告、岗位专业技能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佐证材料、现任岗位证明(或文件、聘书等相关材料)、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相关资历证明材料、近期生活彩照1张、一寸免冠彩照1张。

请将以上电子材料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命名方式:姓名+岗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lhqhxxfsyey1@qq.com。

(二)咨询电话

18138297276(匡老师)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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