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4深圳教师园丁计划备考包
24深圳教师园丁计划备考包
2026-01-31 16:35来源: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共招1人。
01月31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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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是一所具有光荣历史传统和深厚文化积淀的大学,始建于1950年,前身是由毛泽东主席题写校名、叶剑英元帅亲自创办的“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学校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广州市,现有番禺、白云两个校区。学校以培养适应文化艺术和旅游行业需求的复合型、创新型高级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
因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1人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详见《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6年第一批合同制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聘用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合同制员工(非在编),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和福利待遇按我校校内非在编人员薪酬制度标准执行。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月28日9:00至2月3日16:30。
(二)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按报考岗位要求将所有报名材料文件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部门+招聘岗位(岗位代码)”,如“张三+校企合作与实训管理部+实训管理工作人员(A01)”,报名材料须确保清晰可辨,接收时间以收件邮箱显示时间为准,逾期恕不受理。
(三)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
1.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6年第一批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
2.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6年第一批合同制人员招聘信息采集表(附件3);
3.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在1张图片上);
4.从大中专起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含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等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书各合并成1个PDF文件);
5.从大中专起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历认证、学位认证各合并成1个PDF文件);
6.境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PDF格式,中文成绩单加盖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盖章,本项仅限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提供);
7.国内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按模板开具,详见附件4);
8.工作经历材料:须提交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PDF格式,属单位劳务派遣的,可由派遣工作单位出具劳动合同、派遣接受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工作经历证明,与个人社保缴纳(单位信息、缴纳年限)记录相符)。
请将以上材料按序号整理,每一项材料以“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如张三+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上传的佐证附件须确保齐全、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
(四)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的专业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应聘人员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中英文版成绩单。
3.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资历如职称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4.工作经历指全职工作经历,所有全日制在读期间的兼职、社会实践经历、实习及创业经历一律不计入工作经历。
5.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六、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初审,此阶段只初查应聘者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
2.现场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具体事宜请留意我校官网(https://www.gdla.edu.cn/)“通知公告”栏有关公告。资格复审结果及后续的面试相关安排将于资格复审现场告知考生。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能力。面试满分100分,以7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将现场公布,面试通过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请留意我校官网(https://www.gdla.edu.cn/)“通知公告”栏有关公告。
4.体检。按招聘岗位,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学校组织考生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5.公示与录用。体检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6.递补。因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缺额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将在同岗位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5.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人力资源部:020-34810203,19020654037(刘老师)
(二)监督电话
纪检室020-31103569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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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6年第一批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6年第一批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6年第一批合同制人员招聘信息采集表.xlsx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2026年1月23日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是一所具有光荣历史传统和深厚文化积淀的大学,始建于1950年,前身是由毛泽东主席题写校名、叶剑英元帅亲自创办的“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学校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广州市,现有番禺、白云两个校区。学校以培养适应文化艺术和旅游行业需求的复合型、创新型高级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
因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1人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详见《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6年第一批合同制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聘用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合同制员工(非在编),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和福利待遇按我校校内非在编人员薪酬制度标准执行。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月28日9:00至2月3日16:30。
(二)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按报考岗位要求将所有报名材料文件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部门+招聘岗位(岗位代码)”,如“张三+校企合作与实训管理部+实训管理工作人员(A01)”,报名材料须确保清晰可辨,接收时间以收件邮箱显示时间为准,逾期恕不受理。
(三)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
1.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6年第一批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
2.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6年第一批合同制人员招聘信息采集表(附件3);
3.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在1张图片上);
4.从大中专起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含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等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书各合并成1个PDF文件);
5.从大中专起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历认证、学位认证各合并成1个PDF文件);
6.境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PDF格式,中文成绩单加盖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盖章,本项仅限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提供);
7.国内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按模板开具,详见附件4);
8.工作经历材料:须提交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PDF格式,属单位劳务派遣的,可由派遣工作单位出具劳动合同、派遣接受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工作经历证明,与个人社保缴纳(单位信息、缴纳年限)记录相符)。
请将以上材料按序号整理,每一项材料以“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如张三+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上传的佐证附件须确保齐全、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
(四)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的专业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应聘人员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中英文版成绩单。
3.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资历如职称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4.工作经历指全职工作经历,所有全日制在读期间的兼职、社会实践经历、实习及创业经历一律不计入工作经历。
5.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六、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初审,此阶段只初查应聘者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
2.现场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具体事宜请留意我校官网(https://www.gdla.edu.cn/)“通知公告”栏有关公告。资格复审结果及后续的面试相关安排将于资格复审现场告知考生。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能力。面试满分100分,以7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将现场公布,面试通过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请留意我校官网(https://www.gdla.edu.cn/)“通知公告”栏有关公告。
4.体检。按招聘岗位,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学校组织考生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5.公示与录用。体检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6.递补。因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缺额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将在同岗位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5.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人力资源部:020-34810203,19020654037(刘老师)
(二)监督电话
纪检室020-31103569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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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6年第一批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6年第一批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6年第一批合同制人员招聘信息采集表.xlsx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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