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25年四川社区工作者笔试备考资料
2025年四川社区工作者笔试备考资料
2026-01-30 18:10来源:游仙区人民政府
共招1人。
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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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游仙区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非在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名额
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1名。
三、工作地点
绵阳市游仙区仙鹤司法所。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思想上进、诚实守信、敬业爱岗、责任心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2008年1月30日以前出生、1981年1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应届毕业生应在2026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明);
6.经常居住在游仙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
7.能熟练使用常用的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智能手机,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可以承担应急性、突发性等各项工作。
8.服从本单位对工作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徇私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绵阳市游仙区社区矫正中心(绵阳市游仙区东山大道南段6号,游仙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30室)。电话:0816-5037230;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招聘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信息表1份;
(3)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在学信网上下载个人学历验证报告1份。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相关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如考生因自身原因提交相关资料不齐备的视为报名不成功,责任自负。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六、资格审查
1.游仙区司法局根据相关规定、工作内容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2月9日;
3.资格审查合格的将由工作人员于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领取《考试通知书》,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七、考试内容及办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2.笔试总分100分,按60%计入个人总成绩;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笔试结束后在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官方网页公布3个工作日。
(二)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了解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综合素质,测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判断、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变和处理问题等能力;
2.面试总分100分,按40%计入个人总成绩;
3.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笔试成绩公示后电话通知;
4.进入面试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地点及时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成绩查询:面试成绩预计于面试结束后在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官方网页公布3个工作日。
八、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2.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人员承担;
4.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由游仙区司法局对应试人员进行政治审查。若因应试人员自愿放弃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5.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游仙政务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九、聘用待遇
(一)试用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从2026年3月1日起,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按试用期工资发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合格的,与游仙区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满,经年度考核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合同。
(二)薪资待遇。聘用人员个人综合年薪按照本区同类工作人员待遇标准制定。
(三)管理考核。游仙区司法局负责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管理、监督、培训和职业保障,依据《游仙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符合处分条件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被公示人员因被举报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游仙区司法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0816-5037228。
十一、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通过公告所列方式之外的任何形式进行报名,不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未指定相关辅导教材。敬请考生提高警惕,请勿上当受骗。凡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均视为同意该招聘公告所列之全部内容。
(二)未尽事宜由游仙区司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16-5037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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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游仙区司法局
2026年1月30日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游仙区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非在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名额
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1名。
三、工作地点
绵阳市游仙区仙鹤司法所。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思想上进、诚实守信、敬业爱岗、责任心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2008年1月30日以前出生、1981年1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应届毕业生应在2026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明);
6.经常居住在游仙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
7.能熟练使用常用的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智能手机,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可以承担应急性、突发性等各项工作。
8.服从本单位对工作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徇私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绵阳市游仙区社区矫正中心(绵阳市游仙区东山大道南段6号,游仙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30室)。电话:0816-5037230;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招聘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信息表1份;
(3)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在学信网上下载个人学历验证报告1份。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相关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如考生因自身原因提交相关资料不齐备的视为报名不成功,责任自负。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六、资格审查
1.游仙区司法局根据相关规定、工作内容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2月9日;
3.资格审查合格的将由工作人员于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领取《考试通知书》,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七、考试内容及办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2.笔试总分100分,按60%计入个人总成绩;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笔试结束后在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官方网页公布3个工作日。
(二)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了解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综合素质,测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判断、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变和处理问题等能力;
2.面试总分100分,按40%计入个人总成绩;
3.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笔试成绩公示后电话通知;
4.进入面试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地点及时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成绩查询:面试成绩预计于面试结束后在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官方网页公布3个工作日。
八、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2.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人员承担;
4.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由游仙区司法局对应试人员进行政治审查。若因应试人员自愿放弃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5.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游仙政务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九、聘用待遇
(一)试用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从2026年3月1日起,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按试用期工资发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合格的,与游仙区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满,经年度考核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合同。
(二)薪资待遇。聘用人员个人综合年薪按照本区同类工作人员待遇标准制定。
(三)管理考核。游仙区司法局负责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管理、监督、培训和职业保障,依据《游仙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符合处分条件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被公示人员因被举报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游仙区司法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0816-5037228。
十一、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通过公告所列方式之外的任何形式进行报名,不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未指定相关辅导教材。敬请考生提高警惕,请勿上当受骗。凡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均视为同意该招聘公告所列之全部内容。
(二)未尽事宜由游仙区司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16-5037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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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游仙区司法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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