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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湖北恩施州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选聘3人公告

2026-01-30 11:02来源: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3人。

  • 1

    公告发布

    01月30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关于印发恩施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5〕475号)及州委编办使用编制批复精神,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州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综合文稿岗工作人员3名。

二、选聘范围

恩施州直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自收自支编制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除外)。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本科学历及以上;

4.工作经历:具有3年以上公文写作、文稿起草或文字编辑相关工作经验,能独立撰写各类公文,具备一定的政策研究和信息综合能力;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聘岗位的资格要求,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符合相关规定,无存疑问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或服务基层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的,以及对交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7.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其他不适宜调动的。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3.报名地点: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恩施市学院路122号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402办公室;联系人:向剑波;联系电话:8431329)。

4.报名所需资料:

(1)《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工作经历栏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编制身份证明。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材料为应聘人员报名所提供材料,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由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选聘全过程,在选聘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若岗位计划选聘人数与报名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未达到1:3的,由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研究明确意见,并报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保留、核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

(四)组织考试

测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占50%,面试占50%,总分100分。考试工作在湖北省监察委员会驻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下,由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主要测试公文写作水平。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为1:1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面试最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选聘环节。

(五)组织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多名考生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州人社局同意后组织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体检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并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沟通协商。主要考察个人基本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着重考察其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以及资格条件。

考察结束后,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按1:1确定拟选聘人选,若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由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研究后商州人社局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拟选聘对象名单在州人社局网站、调出和调入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报请调配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关于印发恩施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5〕475号)及州委编办使用编制批复精神,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州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综合文稿岗工作人员3名。

二、选聘范围

恩施州直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自收自支编制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除外)。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本科学历及以上;

4.工作经历:具有3年以上公文写作、文稿起草或文字编辑相关工作经验,能独立撰写各类公文,具备一定的政策研究和信息综合能力;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聘岗位的资格要求,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符合相关规定,无存疑问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或服务基层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的,以及对交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7.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其他不适宜调动的。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3.报名地点: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恩施市学院路122号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402办公室;联系人:向剑波;联系电话:8431329)。

4.报名所需资料:

(1)《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工作经历栏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编制身份证明。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材料为应聘人员报名所提供材料,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由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选聘全过程,在选聘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若岗位计划选聘人数与报名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未达到1:3的,由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研究明确意见,并报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保留、核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

(四)组织考试

测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占50%,面试占50%,总分100分。考试工作在湖北省监察委员会驻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下,由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主要测试公文写作水平。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为1:1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面试最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选聘环节。

(五)组织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多名考生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州人社局同意后组织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体检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并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沟通协商。主要考察个人基本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着重考察其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以及资格条件。

考察结束后,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按1:1确定拟选聘人选,若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由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研究后商州人社局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拟选聘对象名单在州人社局网站、调出和调入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报请调配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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