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0-2024年广东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历年笔试题-考生回忆版
2020-2024年广东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历年笔试题-考生回忆版
2026-01-28 17:51来源:化州市人民政府
共招1人。
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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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化州市司法局决定通过化州市政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复议庭审助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工作
招聘行政复议辅助人员1名,主要从事案件材料信息化录入,协助处理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要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录入与编辑技能。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有志投身司法行政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2.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和纪律性强,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3.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91年1月28日至2008年1月27日期间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有一定的文档处理能力和文字编辑能力;
4.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时需原单位同意,出具证明。并确保在入职时办好原单位离职手续。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育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加招聘的情形。
三、招考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月5日至2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者可通过邮箱或现场的方式报名。
①邮箱:3214875390@qq.com,报名材料文件压缩包名称、邮件标题统一设置为: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姓名;
②现场报名地址:化州市河西街道大园坡(花木场)6号地(207国道)(董茂勇屋4楼401),
3、联系电话:0668—7238986周经理。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化州市司法局公开招聘行政复议庭审助理人员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1张;
④其它相关材料。
报名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报名人员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因个人填写的报名信息有误,导致填报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1.审查要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审查方式。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筛选,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发出资格审查通知,对应聘者的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个人简历等材料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审查通过的准备参加笔试和面试,未通过筛选和审查的不再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领取准考证
请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保持电话畅通,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见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或携带证件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法律知识考试。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2.面试
(1)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见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四)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面试任一科目缺考者均不能列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对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通知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行政复议辅助人员为劳务派遣合同制人员性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期一年(含试用期1个月),受聘用人员须服从司法局的统一管理和调配。聘用合同期满后,由司法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自行决定续聘或解聘。聘用期间如有违纪违法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递补聘用
1.若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2.本次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受聘人员在一年内经双方协商解除聘用合同或辞职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充人选。
四、薪酬待遇
按我局现行行政复议辅助岗位劳务派遣人员待遇执行,3500元/月包干标准(包含基本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保险企业和个人部分等相关费用)。
五、其它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4.本公告由化州市司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668- 731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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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司法局
2026年1月28日
因工作需要,化州市司法局决定通过化州市政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复议庭审助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工作
招聘行政复议辅助人员1名,主要从事案件材料信息化录入,协助处理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要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录入与编辑技能。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有志投身司法行政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2.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和纪律性强,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3.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91年1月28日至2008年1月27日期间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有一定的文档处理能力和文字编辑能力;
4.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时需原单位同意,出具证明。并确保在入职时办好原单位离职手续。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育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加招聘的情形。
三、招考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月5日至2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者可通过邮箱或现场的方式报名。
①邮箱:3214875390@qq.com,报名材料文件压缩包名称、邮件标题统一设置为: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姓名;
②现场报名地址:化州市河西街道大园坡(花木场)6号地(207国道)(董茂勇屋4楼401),
3、联系电话:0668—7238986周经理。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化州市司法局公开招聘行政复议庭审助理人员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1张;
④其它相关材料。
报名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报名人员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因个人填写的报名信息有误,导致填报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1.审查要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审查方式。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筛选,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发出资格审查通知,对应聘者的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个人简历等材料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审查通过的准备参加笔试和面试,未通过筛选和审查的不再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领取准考证
请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保持电话畅通,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见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或携带证件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法律知识考试。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2.面试
(1)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见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四)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面试任一科目缺考者均不能列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对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通知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行政复议辅助人员为劳务派遣合同制人员性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期一年(含试用期1个月),受聘用人员须服从司法局的统一管理和调配。聘用合同期满后,由司法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自行决定续聘或解聘。聘用期间如有违纪违法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递补聘用
1.若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2.本次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受聘人员在一年内经双方协商解除聘用合同或辞职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充人选。
四、薪酬待遇
按我局现行行政复议辅助岗位劳务派遣人员待遇执行,3500元/月包干标准(包含基本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保险企业和个人部分等相关费用)。
五、其它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4.本公告由化州市司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668- 731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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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司法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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