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6广东统考-千题速练营4天4晚-行测言语理解-1月26日晚上
2026广东统考-千题速练营4天4晚-行测言语理解-1月26日晚上
2026-01-26 17:12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共招8人。
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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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22〕156号)的有关规定,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地质调查院(广州市海洋发展促进中心)、广州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自动化中心)、广州市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保障中心(广州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广州市空间规划实施促进中心)拟引进一批急需人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州市地质调查院(广州市海洋发展促进中心)。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任务:负责我市地质灾害和海洋灾害监测、巡查、评价、调查、预报预警、常识科普宣传;负责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定的事务性工作;监督我市建设项目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负责我市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负责我市地质环境监测和地下水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管理工作;负责我市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及日常管理事务性工作;负责草拟我市地质环境调查评价与监测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我市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性调查、抢险技术指导等有关工作;负责我市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核查工作;负责对矿产资源开发和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我市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地质资料的汇交;负责我市地质遗迹调查、评价工作和保护的有关工作;负责海洋经济和海洋产业发展促进相关工作;负责开展海洋经济运行综合监测、统计核算及调查评估;负责海洋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活动的调查、监测和评价;负责用海用岛项目的技术审查;负责海洋观测预报工作;负责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和海洋生态修复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海洋发展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和海洋宣传相关工作。
(二)广州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自动化中心)。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任务:负责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成果数据的建设、管理、更新及服务;负责国家卫星遥感影像的分发与应用;承担涉及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的“数字政府”建设任务,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审批改革技术支持;负责全市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和共建共享,负责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规划、建设、管理、开发利用和应用服务等工作;负责市多规合一管理平台、广州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管理工作;负责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及预警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接收管线工程覆土前的测量成果、补测补绘成果、地下管线详查资料以及地下管线信息数据的动态更新、共享利用管理,负责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更新与维护等职责。
(三)广州市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保障中心(广州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广州市空间规划实施促进中心)。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任务:承担城市更新范围内的土地整备相关事务性工作;开展完善历史用地手续报批和城市更新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报批等工作;承担广州市测绘管理的相关公益性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测绘成果汇交的完整性审查和利用等工作;实施广州市中心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及补充调查工作;协助组织实施广州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及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等工作;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促进等技术性工作,提供促进规划实施的交通、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等保障;承担城市更新规划实施公益性技术咨询服务,促进乡村发展与规划实施;承担岭南城乡建筑文化的学术研究及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广州市城市设计创新和推广促进工作。
二、岗位要求
此次引进急需人才8名,其中广州市地质调查院(广州市海洋发展促进中心)引进3名,广州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自动化中心)引进2名,广州市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保障中心(广州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广州市空间规划实施促进中心)引进3名。
(一)引进人才类型
1.招聘人员类型,“2026年毕业生”指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非2026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可应聘相关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9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
9.报名首日前为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首日。
(四)资格条件
1.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2.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3.所有应聘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若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有专业代码),同时也为旧专业名称的,例如,“水利工程硕士(专业硕士)(A084402)”,同时也为“水文学及水资源(A081501)”至“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A081505)”等5个专业的旧专业,可以按照“水利工程硕士(专业硕士)(A084402)”专业报考,也可以按照旧专业以相近专业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外文材料须附盖章版中文翻译件)。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5.应聘人员的年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的具体要求为准,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30日9:00时至2026年2月9日18:00时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系统(http://sydwzp.rsj.gz.gov.cn:5896/vsgz88wsbm/#/logi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选择“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项目岗位进行报名,规范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规范的电子证件照片,及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逾期不接受报名。此次招聘不公布报名人数,为预留可能需要的补充材料时间,建议应聘人员尽早报名。
3.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须上传,公开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高等教育各层次(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验证报告〔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还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材料〕,2026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与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证明材料;以相近专业报名的须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
(4)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
(5)详细的工作简历;
(6)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
请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完整、齐全。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详细、认真阅读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中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同时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2)应聘人员提交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报名时,报名系统将自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填写《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应聘人员报名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考核评价、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4)此次人才引进岗位无开考比例限制,符合岗位应聘条件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无法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1.资格审查的人员范围为:报名系统初步审核通过的人员。
2.方式:线下资格审核。
3.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方式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核评价资格,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4.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方式、入围考核评价人员名单等将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布,请相关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人员范围为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考核评价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考核评价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免笔试准考证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评价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核评价形式:本次人才引进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拟引进人员开展专业(技能)水平考核,考核可采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答辩、成果展示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方式由专家委员会确定。对拟引进的人才实行专家委员会票决制,专家委员会成员2/3以上同意引进的方可启动引进程序。
3.考核评价成绩:考核评价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核评价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员人选;考核评价成绩在候分室向应聘人员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在考核评价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4.综合成绩:考核评价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为体检人员人选。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评价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考核评价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考核评价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应聘人员另行组织考核评价。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实施,具体由招聘单位组织完成。因应聘人员或其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不能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引进单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并结合招聘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其中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拟聘用人员,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拟聘用人员,如聘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6年毕业生如未在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中与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2026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自行判断并确认自身报考条件,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因个人理解偏差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为便于单位管理,非广州市户籍应聘人员原则上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次招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七)应聘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9:30-11:30、14:30-16:30时间段内联系咨询相关事项,其中:
1.涉及招聘公告、招聘政策、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疑问的,可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附件3)。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子邮箱:hrssgz@gz.gov.cn。
2.对此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行为的,可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监督电话(020-83312210、020-83181715)反映。
3.本公告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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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
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4.广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系统考生报考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解决指引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6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22〕156号)的有关规定,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地质调查院(广州市海洋发展促进中心)、广州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自动化中心)、广州市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保障中心(广州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广州市空间规划实施促进中心)拟引进一批急需人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州市地质调查院(广州市海洋发展促进中心)。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任务:负责我市地质灾害和海洋灾害监测、巡查、评价、调查、预报预警、常识科普宣传;负责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定的事务性工作;监督我市建设项目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负责我市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负责我市地质环境监测和地下水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管理工作;负责我市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及日常管理事务性工作;负责草拟我市地质环境调查评价与监测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我市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性调查、抢险技术指导等有关工作;负责我市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核查工作;负责对矿产资源开发和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我市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地质资料的汇交;负责我市地质遗迹调查、评价工作和保护的有关工作;负责海洋经济和海洋产业发展促进相关工作;负责开展海洋经济运行综合监测、统计核算及调查评估;负责海洋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活动的调查、监测和评价;负责用海用岛项目的技术审查;负责海洋观测预报工作;负责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和海洋生态修复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海洋发展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和海洋宣传相关工作。
(二)广州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自动化中心)。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任务:负责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成果数据的建设、管理、更新及服务;负责国家卫星遥感影像的分发与应用;承担涉及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的“数字政府”建设任务,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审批改革技术支持;负责全市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和共建共享,负责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规划、建设、管理、开发利用和应用服务等工作;负责市多规合一管理平台、广州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管理工作;负责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及预警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接收管线工程覆土前的测量成果、补测补绘成果、地下管线详查资料以及地下管线信息数据的动态更新、共享利用管理,负责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更新与维护等职责。
(三)广州市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保障中心(广州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广州市空间规划实施促进中心)。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任务:承担城市更新范围内的土地整备相关事务性工作;开展完善历史用地手续报批和城市更新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报批等工作;承担广州市测绘管理的相关公益性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测绘成果汇交的完整性审查和利用等工作;实施广州市中心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及补充调查工作;协助组织实施广州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及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等工作;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促进等技术性工作,提供促进规划实施的交通、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等保障;承担城市更新规划实施公益性技术咨询服务,促进乡村发展与规划实施;承担岭南城乡建筑文化的学术研究及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广州市城市设计创新和推广促进工作。
二、岗位要求
此次引进急需人才8名,其中广州市地质调查院(广州市海洋发展促进中心)引进3名,广州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自动化中心)引进2名,广州市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保障中心(广州市自然资源测绘中心、广州市空间规划实施促进中心)引进3名。
(一)引进人才类型
1.招聘人员类型,“2026年毕业生”指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非2026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可应聘相关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9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
9.报名首日前为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首日。
(四)资格条件
1.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2.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3.所有应聘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若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有专业代码),同时也为旧专业名称的,例如,“水利工程硕士(专业硕士)(A084402)”,同时也为“水文学及水资源(A081501)”至“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A081505)”等5个专业的旧专业,可以按照“水利工程硕士(专业硕士)(A084402)”专业报考,也可以按照旧专业以相近专业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外文材料须附盖章版中文翻译件)。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5.应聘人员的年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的具体要求为准,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30日9:00时至2026年2月9日18:00时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系统(http://sydwzp.rsj.gz.gov.cn:5896/vsgz88wsbm/#/logi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选择“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项目岗位进行报名,规范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规范的电子证件照片,及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逾期不接受报名。此次招聘不公布报名人数,为预留可能需要的补充材料时间,建议应聘人员尽早报名。
3.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须上传,公开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高等教育各层次(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验证报告〔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还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材料〕,2026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与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证明材料;以相近专业报名的须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
(4)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
(5)详细的工作简历;
(6)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
请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完整、齐全。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详细、认真阅读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中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同时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2)应聘人员提交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报名时,报名系统将自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填写《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应聘人员报名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考核评价、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4)此次人才引进岗位无开考比例限制,符合岗位应聘条件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无法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1.资格审查的人员范围为:报名系统初步审核通过的人员。
2.方式:线下资格审核。
3.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方式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核评价资格,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4.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方式、入围考核评价人员名单等将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布,请相关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人员范围为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考核评价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考核评价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免笔试准考证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评价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核评价形式:本次人才引进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拟引进人员开展专业(技能)水平考核,考核可采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答辩、成果展示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方式由专家委员会确定。对拟引进的人才实行专家委员会票决制,专家委员会成员2/3以上同意引进的方可启动引进程序。
3.考核评价成绩:考核评价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核评价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员人选;考核评价成绩在候分室向应聘人员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在考核评价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4.综合成绩:考核评价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为体检人员人选。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评价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考核评价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考核评价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应聘人员另行组织考核评价。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实施,具体由招聘单位组织完成。因应聘人员或其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不能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引进单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并结合招聘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其中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拟聘用人员,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拟聘用人员,如聘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6年毕业生如未在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中与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2026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自行判断并确认自身报考条件,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因个人理解偏差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为便于单位管理,非广州市户籍应聘人员原则上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次招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七)应聘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9:30-11:30、14:30-16:30时间段内联系咨询相关事项,其中:
1.涉及招聘公告、招聘政策、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疑问的,可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附件3)。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子邮箱:hrssgz@gz.gov.cn。
2.对此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行为的,可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监督电话(020-83312210、020-83181715)反映。
3.本公告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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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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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广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系统考生报考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解决指引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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