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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河北廊坊市、县两级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9名公告

2026-01-24 09:30来源: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

共招9人。

  • 1

    公告发布

    01月24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打造一支素质优良、作风扎实、充满活力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更好辅助和服务司法办案工作,根据《河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全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的通知》、《廊坊市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廊坊检察机关工作实际需要,现对廊坊市县两级检察院空缺的聘用制书记员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职数分配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职数分配及职位条件

详见《2026年廊坊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条件

(一)基本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

2.民主公开原则

3.公平竞争原则

4.择优录取原则

(二)报考条件

1.本人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90年1月27日至2008年1月26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5.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取得相应学位);

6.熟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及其它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

7.在各级招考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8.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三、报名程序和步骤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s://system.zhaokaocn.com:43233/examinee/lfjc),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要求的“报考条件”,按流程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资料、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2寸电子证件照,20kb以下,jpg格式)。报考人员需确保填写各项信息及上传相关资料真实准确,签署并上传《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逾期提交报考申请的不再受理。

2.报名时间: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09:00-2025年2月1日(星期日)17:00。

3.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时应按照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版,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户口页(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以上)、与毕业证书相匹配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学位(本科以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下载网址:www.chsi.com.cn),以备网上资格初审。如缺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材料或不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网上资格初审将不予通过。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单位和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误报、错报职位或者提交虚假信息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查询报名结果

报考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在2026年2月2日12:00前重新提交相应资料。如因报考人员原因提供资料不及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

(三)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在2026年2月2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务费,缴费标准为100元/人。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于2026年2月27日9:00至3月3日9: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畅通,并且密切关注报名网站、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发布的各种信息,及时查阅综合能力测试、面试、体检等相关通知。具体日程安排请以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五)报名咨询(报名期间)

报考人员若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023-67785455进行咨询。

本咨询仅提供报名网站技术问题的咨询。客服工作时间为报名期间每天09:00-18:00。

四、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和技能测试,二者同场进行上机测试,先笔试,后技能测试,测试时间暂定于2026年3月。考试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考生凭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

(一)笔试

笔试使用电脑作答,主要考察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本常识等方面能力。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二)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使用电脑作答,严禁考生使用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满分100分。

技能测试考试总时间为20分钟,考试形式为听打录入和看打录入,测试时先进行听打录入测试后进行看打录入测试。两种测试时间各为10分钟。

技能测试考试使用书记员速录技能考核测评系统进行在线考试。在听打录入和看打录入中,必须有一项录入速度达到每分钟70字(含本数)以上且正确率达到90%(含本数)以上,方为测试合格并产生成绩。以两项录入的较高成绩作为技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书记员速录技能考核测评系统判卷规则为:听打录入测试时系统将考生录入内容(不含标点)自动与录音试题原文进行核对,标注出考生录入错误字数(含漏打字数)后,以录音试题原文总字数减去考生录入错误的总字数(含漏打字数),计算出考生录入正确的总字数,然后除以考生录入的总字数,计算出考生录入正确率,正确率在90%(含本数)以上且录入速度在每分钟70字(含本数)以上的为测试合格并产生成绩;看打录入测试时系统将考生录入内容(含标点)自动与试题原文进行核对,标注出考生录入错误字数(含漏打字数)后,以试题原文总字数减去考生录入错误的总字数(含漏打字数),计算出考生录入正确的总字数,然后除以考生录入的总字数,计算出考生录入正确率,正确率在90%(含本数)以上且录入速度在每分钟70字(含本数)以上的为测试合格并产生成绩。

两科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可于综合能力测试后的第4天登录报名网站、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查询面试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进入面试考生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核验。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页(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以上)、与毕业证书相匹配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学位(本科以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1.面试时间暂定于2026年3月。面试地点、场次及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的信息为准,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面试侧重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表达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方法: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有效得分。

3.面试相关要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分在同组、同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能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抽签时仍未在候考室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务组统一在面试考点外张贴面试成绩。

4.公布考试结果。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查询个人总成绩及进入政审人员名单。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技能测试得分×20%+笔试得分×40%+面试得分×40%。

根据拟招聘岗位名额,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体检

1.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集合,并做好体检的相应准备。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3.初次体检不合格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由各相关检察院按照统一的合同文本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文本由省检察院统一印制),按照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进行规范管理。

(五)递补

凡综合能力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出现人员缺额,按所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特别提示: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6年廊坊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联系电话:0316-2234198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1月23日

为打造一支素质优良、作风扎实、充满活力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更好辅助和服务司法办案工作,根据《河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全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的通知》、《廊坊市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廊坊检察机关工作实际需要,现对廊坊市县两级检察院空缺的聘用制书记员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职数分配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职数分配及职位条件

详见《2026年廊坊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条件

(一)基本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

2.民主公开原则

3.公平竞争原则

4.择优录取原则

(二)报考条件

1.本人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90年1月27日至2008年1月26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5.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取得相应学位);

6.熟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及其它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

7.在各级招考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8.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三、报名程序和步骤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s://system.zhaokaocn.com:43233/examinee/lfjc),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要求的“报考条件”,按流程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资料、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2寸电子证件照,20kb以下,jpg格式)。报考人员需确保填写各项信息及上传相关资料真实准确,签署并上传《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逾期提交报考申请的不再受理。

2.报名时间: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09:00-2025年2月1日(星期日)17:00。

3.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时应按照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版,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户口页(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以上)、与毕业证书相匹配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学位(本科以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下载网址:www.chsi.com.cn),以备网上资格初审。如缺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材料或不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网上资格初审将不予通过。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单位和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误报、错报职位或者提交虚假信息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查询报名结果

报考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在2026年2月2日12:00前重新提交相应资料。如因报考人员原因提供资料不及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

(三)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在2026年2月2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务费,缴费标准为100元/人。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于2026年2月27日9:00至3月3日9: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畅通,并且密切关注报名网站、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发布的各种信息,及时查阅综合能力测试、面试、体检等相关通知。具体日程安排请以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五)报名咨询(报名期间)

报考人员若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023-67785455进行咨询。

本咨询仅提供报名网站技术问题的咨询。客服工作时间为报名期间每天09:00-18:00。

四、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和技能测试,二者同场进行上机测试,先笔试,后技能测试,测试时间暂定于2026年3月。考试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考生凭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

(一)笔试

笔试使用电脑作答,主要考察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本常识等方面能力。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二)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使用电脑作答,严禁考生使用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满分100分。

技能测试考试总时间为20分钟,考试形式为听打录入和看打录入,测试时先进行听打录入测试后进行看打录入测试。两种测试时间各为10分钟。

技能测试考试使用书记员速录技能考核测评系统进行在线考试。在听打录入和看打录入中,必须有一项录入速度达到每分钟70字(含本数)以上且正确率达到90%(含本数)以上,方为测试合格并产生成绩。以两项录入的较高成绩作为技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书记员速录技能考核测评系统判卷规则为:听打录入测试时系统将考生录入内容(不含标点)自动与录音试题原文进行核对,标注出考生录入错误字数(含漏打字数)后,以录音试题原文总字数减去考生录入错误的总字数(含漏打字数),计算出考生录入正确的总字数,然后除以考生录入的总字数,计算出考生录入正确率,正确率在90%(含本数)以上且录入速度在每分钟70字(含本数)以上的为测试合格并产生成绩;看打录入测试时系统将考生录入内容(含标点)自动与试题原文进行核对,标注出考生录入错误字数(含漏打字数)后,以试题原文总字数减去考生录入错误的总字数(含漏打字数),计算出考生录入正确的总字数,然后除以考生录入的总字数,计算出考生录入正确率,正确率在90%(含本数)以上且录入速度在每分钟70字(含本数)以上的为测试合格并产生成绩。

两科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可于综合能力测试后的第4天登录报名网站、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查询面试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进入面试考生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核验。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页(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以上)、与毕业证书相匹配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学位(本科以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1.面试时间暂定于2026年3月。面试地点、场次及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的信息为准,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面试侧重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表达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方法: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有效得分。

3.面试相关要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分在同组、同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能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抽签时仍未在候考室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务组统一在面试考点外张贴面试成绩。

4.公布考试结果。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查询个人总成绩及进入政审人员名单。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技能测试得分×20%+笔试得分×40%+面试得分×40%。

根据拟招聘岗位名额,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体检

1.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集合,并做好体检的相应准备。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3.初次体检不合格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由各相关检察院按照统一的合同文本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文本由省检察院统一印制),按照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进行规范管理。

(五)递补

凡综合能力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出现人员缺额,按所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特别提示: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6年廊坊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联系电话:0316-2234198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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