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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广东深圳市公办中小学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888人公告

2025-12-23 23:40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共招888人。

  • 1

    公告发布

    12月23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决策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2月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2月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计划公开招聘教师888名,具体岗位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应聘人员可通过深圳市教育局网站(http://szeb.sz.gov.cn/)及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一)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国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6年本科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

(二)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我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三)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按规定履约任教的公费师范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2.报考专业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2)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若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有专业代码),同时也为旧专业名称的,可以按照所学专业报考,也可以按照旧专业以相近专业报考。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如应聘人员第二学位也取得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以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报考。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应当为国家承认的(如通过学信网验证等)学历学位证书。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考生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资格证书

(1)教师资格证书。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报考。岗位条件中没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报名时需提供与岗位对应学科且不低于岗位学段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例如,报考高中语文教师岗位的需提供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语文教师、初中语文教师岗位的需提供初中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仅有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需提供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

如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202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2)其他证书。如岗位要求取得其他资格证书的,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其中,外语专业八级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承诺书》(模板见公告附件6)。

4.报考年龄

报考年龄以《招聘岗位表》中“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要求为准。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其中,38岁以下,即为1986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的;40岁以下,即为1984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的;43岁以下,即为1981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的。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现场宣讲及咨询

应聘人员可到深圳现场参加“百万英才汇南粤”秋季大型综合招聘会,了解相关招聘单位情况并报名。

时间:2025年12月27日9:30-17:00;12月28日9:30-16:00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会展中心1号馆

(二)选择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7日10:00至2026年1月5日18:00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每次只能提交1个职位。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12月27日10:00至2026年1月5日18:00期间登录“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2月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dzsys/szjs,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操作事宜详见《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报名所需上传材料及要求详见《报考材料清单》(附件4)。

提交报考岗位申请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前,报考申请状态为“待审核”或审核意见为“审核不通过”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进行信息修改或材料补充。2026年1月5日18:00至2026年1月7日16:00,考生将不能进行注册和岗位填报,仅支持审核意见为“退回补充材料”的考生根据要求补充材料,但不得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2026年1月7日16:00后,考生将无法补充、修改或删除任何个人信息及报考材料,也无法进行岗位填报和修改操作。

2025年12月30日18:00,将在报名系统发布报考比(拟聘人数∶成功报名人数)超过1∶100和低于1∶5的岗位。如无符合上述条件的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2026年1月8日12:00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所有岗位的成功报考人数。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线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2月27日10:00至2026年1月8日8:00。资格初审以考生在报名系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材料为依据。资格初审单位一般应当在报考者提交报考岗位次日起2日内提出资格初审意见,意见包括“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退回补充材料”三种情形,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留意报名系统的相关结论。

其中,审核意见为“审核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5年12月27日10:00至2026年1月5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状态为“待审核”或审核意见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6年1月5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状态为“待审核”或者审核意见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审核意见为“退回补充材料”的考生,须在2026年1月7日16:00前,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材料后,再进行一次岗位提交操作,逾期将无法补充资料。其中,2026年1月5日18:00至2026年1月7日16:00期间,仅可补充材料,不可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务必把握好报考时间。

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严格按要求和系统操作指引上传材料,未在指定时间上传、补充上传相关材料,或者上传的资格初审材料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资格初审不通过。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参加笔试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1月8日14:00至2026年1月10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笔试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笔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定于2026年1月17日(星期六)在深圳市进行。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科目、考试所需携带的凭证材料等详细信息将于2026年1月14日前公布。其中,市属学校岗位将由学校在其门户网站(附件7)发布公告并通知考生,区属学校岗位将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其门户网站(附件7)发布公告并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留意相关信息。笔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考生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划定笔试合格线,并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资格复审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拟聘人数,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布。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面试前须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须提供的材料将在公布笔试合格线时同步公布。

资格复审通过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发放面试通知书。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后,将通知获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见面试通知书),并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结合考试情况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考试结束后在官方网站上公布。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的入围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结论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与聘用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程序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招聘单位根据管理权限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

因考生原因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八、试用期

招聘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招聘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及有关附件,对照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考生应当主动关注招聘动态,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人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进行处理。

(四)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六)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z.gov.cn/

(七)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岗位所属主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7)。电话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9:00-12:00及14:00-18:0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

1.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4.报考材料清单

5.报名表

6.承诺书

7.咨询电话及官方网址

深圳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23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决策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2月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2月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计划公开招聘教师888名,具体岗位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应聘人员可通过深圳市教育局网站(http://szeb.sz.gov.cn/)及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一)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国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6年本科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

(二)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我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三)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按规定履约任教的公费师范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2.报考专业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2)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若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有专业代码),同时也为旧专业名称的,可以按照所学专业报考,也可以按照旧专业以相近专业报考。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如应聘人员第二学位也取得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以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报考。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应当为国家承认的(如通过学信网验证等)学历学位证书。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考生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资格证书

(1)教师资格证书。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报考。岗位条件中没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报名时需提供与岗位对应学科且不低于岗位学段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例如,报考高中语文教师岗位的需提供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语文教师、初中语文教师岗位的需提供初中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仅有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需提供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

如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202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2)其他证书。如岗位要求取得其他资格证书的,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其中,外语专业八级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承诺书》(模板见公告附件6)。

4.报考年龄

报考年龄以《招聘岗位表》中“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要求为准。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其中,38岁以下,即为1986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的;40岁以下,即为1984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的;43岁以下,即为1981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的。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现场宣讲及咨询

应聘人员可到深圳现场参加“百万英才汇南粤”秋季大型综合招聘会,了解相关招聘单位情况并报名。

时间:2025年12月27日9:30-17:00;12月28日9:30-16:00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会展中心1号馆

(二)选择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7日10:00至2026年1月5日18:00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每次只能提交1个职位。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12月27日10:00至2026年1月5日18:00期间登录“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2月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dzsys/szjs,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操作事宜详见《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报名所需上传材料及要求详见《报考材料清单》(附件4)。

提交报考岗位申请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前,报考申请状态为“待审核”或审核意见为“审核不通过”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进行信息修改或材料补充。2026年1月5日18:00至2026年1月7日16:00,考生将不能进行注册和岗位填报,仅支持审核意见为“退回补充材料”的考生根据要求补充材料,但不得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2026年1月7日16:00后,考生将无法补充、修改或删除任何个人信息及报考材料,也无法进行岗位填报和修改操作。

2025年12月30日18:00,将在报名系统发布报考比(拟聘人数∶成功报名人数)超过1∶100和低于1∶5的岗位。如无符合上述条件的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2026年1月8日12:00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所有岗位的成功报考人数。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线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2月27日10:00至2026年1月8日8:00。资格初审以考生在报名系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材料为依据。资格初审单位一般应当在报考者提交报考岗位次日起2日内提出资格初审意见,意见包括“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退回补充材料”三种情形,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留意报名系统的相关结论。

其中,审核意见为“审核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5年12月27日10:00至2026年1月5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状态为“待审核”或审核意见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6年1月5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状态为“待审核”或者审核意见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审核意见为“退回补充材料”的考生,须在2026年1月7日16:00前,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材料后,再进行一次岗位提交操作,逾期将无法补充资料。其中,2026年1月5日18:00至2026年1月7日16:00期间,仅可补充材料,不可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务必把握好报考时间。

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严格按要求和系统操作指引上传材料,未在指定时间上传、补充上传相关材料,或者上传的资格初审材料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资格初审不通过。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参加笔试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1月8日14:00至2026年1月10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笔试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笔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定于2026年1月17日(星期六)在深圳市进行。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科目、考试所需携带的凭证材料等详细信息将于2026年1月14日前公布。其中,市属学校岗位将由学校在其门户网站(附件7)发布公告并通知考生,区属学校岗位将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其门户网站(附件7)发布公告并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留意相关信息。笔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考生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划定笔试合格线,并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资格复审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拟聘人数,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布。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面试前须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须提供的材料将在公布笔试合格线时同步公布。

资格复审通过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发放面试通知书。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后,将通知获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见面试通知书),并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结合考试情况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考试结束后在官方网站上公布。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的入围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结论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与聘用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程序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招聘单位根据管理权限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

因考生原因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八、试用期

招聘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招聘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及有关附件,对照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考生应当主动关注招聘动态,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人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进行处理。

(四)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六)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z.gov.cn/

(七)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岗位所属主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7)。电话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9:00-12:00及14:00-18:0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

1.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4.报考材料清单

5.报名表

6.承诺书

7.咨询电话及官方网址

深圳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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