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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浙江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选聘考古相关专业优秀毕业生5人公告

2025-12-19 09:35来源: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5人。

  • 1

    公告发布

    12月19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温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是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考古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引进一批考古事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经研究,拟决定面向普通高校选聘优秀考古专业毕业生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素养和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身心健康。

3.硕士研究生要求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至2026年7月的硕士研究生,以及毕业时间为2026年7月底前的博士研究生。

5.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专业审查认定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号)、《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近的,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由选聘单位结合需求岗位实际情况予以综合认定。

(二)其他要求

报名对象还需符合其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

(三)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1.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聘公告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wzhrss.gov.cn)、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wl.wenzhou.gov.cn)网站,以及温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

(二)组织报名

1.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2日9:00--2026年1月9日17:00。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个人简历、在校期间获得荣誉和奖励证书、研究生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以“应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后发送至选聘单位工作邮箱(wzswwkg@163.com)。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学校相关证明),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含网上签约的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由用人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和相关要求,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网上报名期间可更改报考岗位、补充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不可更改报考岗位。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将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上公布。

2.举办专场宣讲会

本次选聘设有专场宣讲环节,是获取详细信息的重要渠道。各高校宣讲会的具体安排如下:

点击查看》》》详情

(三)初试

初试采用非结构化面试(其中田野考古、水下考古岗位增加考古业务实操)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与岗位匹配度。初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复试。具体初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查收。

根据初试合格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复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所有初试成绩合格人员均进入复试。具体复试人员名单届时会在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仅对拟复试对象人员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请考生注意查收。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核验。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因考生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复试资格而出现的空缺,不再予以递补。

(五)复试

复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复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身份证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且不予递补。复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拟聘用人选(遇复试成绩同分的,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初试总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六)签订就业协议

用人单位和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具体签订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在签约次日24时前从本岗位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违约的,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体检、考察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用对象,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明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可以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逾期不再递补。

拟聘用对象须于2026年8月15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以认证书为准)。逾期未能提供者,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符合温州市《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 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相关人才政策的,按规定享受相关人才待遇。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的信息、提供的资料和承诺的事项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信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以及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三)选聘过程将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协议(或就业意向书),不再递补。

(五)考生对本公告规定专业设置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后3日内向温州市文广旅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温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0577-88988768、0577-88988776;

2.监督电话: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人事处,0577-88967183。

(七)本公告由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选聘考古相关专业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表

2.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选聘考古相关专业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12月18日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温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是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考古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引进一批考古事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经研究,拟决定面向普通高校选聘优秀考古专业毕业生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素养和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身心健康。

3.硕士研究生要求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至2026年7月的硕士研究生,以及毕业时间为2026年7月底前的博士研究生。

5.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专业审查认定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号)、《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近的,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由选聘单位结合需求岗位实际情况予以综合认定。

(二)其他要求

报名对象还需符合其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

(三)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1.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聘公告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wzhrss.gov.cn)、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wl.wenzhou.gov.cn)网站,以及温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

(二)组织报名

1.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2日9:00--2026年1月9日17:00。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个人简历、在校期间获得荣誉和奖励证书、研究生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以“应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后发送至选聘单位工作邮箱(wzswwkg@163.com)。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学校相关证明),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含网上签约的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由用人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和相关要求,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网上报名期间可更改报考岗位、补充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不可更改报考岗位。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将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上公布。

2.举办专场宣讲会

本次选聘设有专场宣讲环节,是获取详细信息的重要渠道。各高校宣讲会的具体安排如下:

点击查看》》》详情

(三)初试

初试采用非结构化面试(其中田野考古、水下考古岗位增加考古业务实操)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与岗位匹配度。初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复试。具体初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查收。

根据初试合格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复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所有初试成绩合格人员均进入复试。具体复试人员名单届时会在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仅对拟复试对象人员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请考生注意查收。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核验。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因考生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复试资格而出现的空缺,不再予以递补。

(五)复试

复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复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身份证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且不予递补。复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拟聘用人选(遇复试成绩同分的,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初试总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六)签订就业协议

用人单位和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具体签订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在签约次日24时前从本岗位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违约的,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体检、考察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用对象,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明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可以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逾期不再递补。

拟聘用对象须于2026年8月15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以认证书为准)。逾期未能提供者,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符合温州市《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 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相关人才政策的,按规定享受相关人才待遇。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的信息、提供的资料和承诺的事项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信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以及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三)选聘过程将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协议(或就业意向书),不再递补。

(五)考生对本公告规定专业设置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后3日内向温州市文广旅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温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0577-88988768、0577-88988776;

2.监督电话: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人事处,0577-88967183。

(七)本公告由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选聘考古相关专业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表

2.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选聘考古相关专业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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