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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四川广安市邻水县第十一批就业见习人员招募8人公告

2025-12-18 14:45来源:四川公共招聘网

共招8人。

  • 1

    公告发布

    12月18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增加青年就业锻炼与实践的机会,提升就业能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助力青年就业的通知》(广安人社办〔2023〕70号)精神,结合见习基地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的失业青年,已办理失业登记且未参加过就业见习。报名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已登记就业的;

2.已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3.已有工商登记注册的;

4.已有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经历的;

5.其他被认定为就业状态或不符合要求的。

二、见习待遇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就业见习是就业准备活动,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不建立劳动关系。

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详见《邻水县2025年第十一批就业见习招募需求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8日—12月24日。

2.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3.报名材料:

(1)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电子证》1份(就业创业证复印第2、6页到同一页纸)、毕业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打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2)。

(2)失业青年

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电子证》1份(就业创业证复印第2、6页到同一页纸)、《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3)。

4.资格审查:见习基地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四、供需对接

见习基地与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双向选择,确定就业见习人员。

五、公示

用人单位于2025年12月24日下午18:00前将拟招募人员名单报送至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招用。

六、日常管理

见习基地承担见习管理主体责任,负责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负责与就业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一式三份),就业见习人员、见习基地各执一份,一份报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备案。见习基地应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进行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并向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如实报送人员上岗及变动情况。

七、联系方式

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就业促进股:0826-3223326。

点击查看>>>

1.邻水县2025年第十一批就业见习招聘需求表

2.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

3.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

邻水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5年12月17日

为增加青年就业锻炼与实践的机会,提升就业能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助力青年就业的通知》(广安人社办〔2023〕70号)精神,结合见习基地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的失业青年,已办理失业登记且未参加过就业见习。报名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已登记就业的;

2.已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3.已有工商登记注册的;

4.已有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经历的;

5.其他被认定为就业状态或不符合要求的。

二、见习待遇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就业见习是就业准备活动,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不建立劳动关系。

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详见《邻水县2025年第十一批就业见习招募需求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8日—12月24日。

2.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3.报名材料:

(1)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电子证》1份(就业创业证复印第2、6页到同一页纸)、毕业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打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2)。

(2)失业青年

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电子证》1份(就业创业证复印第2、6页到同一页纸)、《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3)。

4.资格审查:见习基地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四、供需对接

见习基地与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双向选择,确定就业见习人员。

五、公示

用人单位于2025年12月24日下午18:00前将拟招募人员名单报送至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招用。

六、日常管理

见习基地承担见习管理主体责任,负责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负责与就业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一式三份),就业见习人员、见习基地各执一份,一份报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备案。见习基地应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进行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并向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如实报送人员上岗及变动情况。

七、联系方式

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就业促进股:0826-3223326。

点击查看>>>

1.邻水县2025年第十一批就业见习招聘需求表

2.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

3.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

邻水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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