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25年四川医疗《卫生公共基础》线上模考&模考解析
2025年四川医疗《卫生公共基础》线上模考&模考解析
2025-11-07 10:02来源:内江人事考试网
共招0人。
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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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口腔医院成立于1984年7月,前身为人民路卫生院(始建于1951年12月)是内江市建立的首家公立口腔专科医院,现为中华口腔医学会会员单位,资阳口腔职业技术学院实习基地。医院设置有民族路院区、市中区城南院区两个院区,业务用房总面积4453平方米,开设口腔内外科、口腔正畸科、口腔修复科、儿童牙病科、口腔预防科、种植科、放射科等临床科室,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口腔专业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内江市市中区口腔医院:口腔专业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
3.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乐于奉献,无违纪违法行为;
4.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口腔医生:具备口腔医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1)有效身份证;(2)毕业证;(3)学位证,公告要求的专业技术证书(以上证件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通过后收复印件);(4)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5)《内江市市中区口腔医院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12月31日(超出以上时间可电话联系医院核实)。
报名地点:内江市市中区口腔医院(内江市市中区民族路275-283号)。
联系人:内江市市中区口腔医院 钟云兵
联系电话:0832-2025661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负责审查应聘者条件与职位条件是否相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性格特征与岗位需求匹配度等。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未按时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医院公示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八、待遇保障
1.享受不超过80万元安家补助。
2.前两年绩效工资按所在科室主任绩效标准发放并享受每月不超过6000元的岗位激励金。
3.科研启动经费:根据立项备案的科研课题等级,可匹配不超过3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国家级课题另议)。
4.医院协助申请人才公寓或提供过渡性住房。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上级机关纪委负责监督,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监督电话:0832-5318922。
十、本公告由内江市市中区口腔医院负责解释。
内江市市中区口腔医院
2025年11月6日
内江市市中区口腔医院成立于1984年7月,前身为人民路卫生院(始建于1951年12月)是内江市建立的首家公立口腔专科医院,现为中华口腔医学会会员单位,资阳口腔职业技术学院实习基地。医院设置有民族路院区、市中区城南院区两个院区,业务用房总面积4453平方米,开设口腔内外科、口腔正畸科、口腔修复科、儿童牙病科、口腔预防科、种植科、放射科等临床科室,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口腔专业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内江市市中区口腔医院:口腔专业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
3.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乐于奉献,无违纪违法行为;
4.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口腔医生:具备口腔医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1)有效身份证;(2)毕业证;(3)学位证,公告要求的专业技术证书(以上证件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通过后收复印件);(4)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5)《内江市市中区口腔医院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12月31日(超出以上时间可电话联系医院核实)。
报名地点:内江市市中区口腔医院(内江市市中区民族路275-283号)。
联系人:内江市市中区口腔医院 钟云兵
联系电话:0832-2025661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负责审查应聘者条件与职位条件是否相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性格特征与岗位需求匹配度等。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未按时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医院公示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八、待遇保障
1.享受不超过80万元安家补助。
2.前两年绩效工资按所在科室主任绩效标准发放并享受每月不超过6000元的岗位激励金。
3.科研启动经费:根据立项备案的科研课题等级,可匹配不超过3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国家级课题另议)。
4.医院协助申请人才公寓或提供过渡性住房。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上级机关纪委负责监督,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监督电话:0832-5318922。
十、本公告由内江市市中区口腔医院负责解释。
内江市市中区口腔医院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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