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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辽宁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68人公告

2025-11-06 09:08来源:锦州警方官微

共13个职位,招268人。

  • 1

    公告发布

    11月06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职位列表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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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锦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辽宁省办公厅《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辽政办〔2024〕7号)和《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勤务辅警268名,主要从事留置人员看护和留置场所的相关工作,其中男辅警200名,女辅警68名。具体报考岗位及报名条件详见锦州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考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三十五周岁[1989年11月7日至2007年11月7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学历放宽至高中);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文身,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等相关标准;

6.应聘人员应能够适应倒班、夜间执勤等工作,无高血压史、心脏病史;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公告应聘人员学历证书及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年11月6日(含)。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在职辅警、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9.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10.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国家和本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辅警为非人民警察和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按照《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一)试用期为6个月,期间薪酬待遇为应发工资2910元(含缴纳“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以转正,转正后放发考核工资。并按照《锦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根据学历评定层级,发放对应层级工资。

(三)按规定为被聘用的辅警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险、失业险、工伤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锦州市公安局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与监督下组织开展,锦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s://gaj.jz.gov.cn)及“锦州警方”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为官方信息发布平台。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电脑登录“锦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系统”(https://gabm.0416city.com/job/view/login.html,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或360极速浏览器)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7日8时至2025年11月13日17时(11月13日17时,注册端口和报名端口关闭);

3.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下载《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应聘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签字后扫描(拍照)上传。应聘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资格复审、考察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

(2)按要求填报报名信息、选择报考岗位;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信息确认后,在48小时内会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应密切关注审核情况,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要在系统关闭前提交修改,逾期不可补报。

(4)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视为完成报名,此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5)当招考岗位的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1.5)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被取消的岗位,招聘单位对该报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笔试

1.考试内容和题型: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及公安工作基础知识。题型为客观题型,分值1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在笔试公告发出后,登陆“锦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系统”(https://gabm.0416city.com/job/view/login.html)打印《笔试准考证》。

4.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登陆“锦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系统”(https://gabm.0416city.com/job/view/login.html)进行成绩查询。

5.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锦州市公安局根据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试。

6.符合下列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笔试考试中予以加分: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加30分;

(2)见义勇为人员,加10分;

(3)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加5分;

(4)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加5分;

(5)公安类或者法学类专业毕业生,加5分。

注:以上加分项取符合条件的最高一项,不累加计算。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入围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1:1.5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及心理素质测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及心理素质测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及心理素质测试。入围名单将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2.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详见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3.资格复审内容:采取现场审核的形式,由锦州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1份,要求本人用黑色签字笔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背景颜色无要求),报名表禁止涂抹更改,出现涂抹更改视为无效;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1份(报告生成日期需为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5)加分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烈士或因公牺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见义勇为人员需提供相关荣誉奖励证书或文件佐证;

③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需提交本人的退出现役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参军退伍情况证明(样式参考附件4)原件1份;

④民警配偶需提供警察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分;

所有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字注明“仅限报考锦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使用”。

4.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决定报考者资格复审不合格并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体能测试通知。

3.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备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试当日。

注意事项:体能测试项目不进行复测。因体能测试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递补)。递补人员先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参加体能测试。

(六)心理素质测试

1.心理素质测试入围人员: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心理素质测试。

2.心理素质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3.心理素质测试采用广泛认可和使用的测试标准进行,主要评估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状态、职业适应性等方面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满足的各项要求,筛查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应聘人员。

4.测试结果当场公布;如有单项异常者,需接受进一步访谈。根据测试结果及访谈结论,确定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

注意事项:因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递补)。递补人员先进行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复审和体能测试合格者参加心理素质测试。

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及心理素质测试递补仅限一次。

(七)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面试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聘用。

4.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5.成绩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应聘人员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将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及时对外公布。

(八)体检

1.体检入围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面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所有成绩均相同者同时确定为体检人选。

2.体检时间及地点:详见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体检通知。

3.体检标准和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的规定执行。

4.体检医生与体检应聘人员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招聘单位有权确定涉事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并取消其本人五年内报考锦州市公安机关任何辅警岗位资格。

(九)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程序执行。依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同时了解考察人选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十)公示与聘用

锦州市公安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中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应自行解除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未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新聘用的辅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不合格、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或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关系。

五、注意事项

(一)锦州市公安局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负责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锦州市人社局和公安局从未授权给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考前培训、内部录取等业务,广大应聘人员注意鉴别此类情况。对招聘期间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个人和组织,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发现虚假信息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根据招聘工作实际需要,可能对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各类通知。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应聘人员务必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市公安局所有。

咨询电话:0416-2572263(如有疑问,请于法定工作日8:30-11:30及13:30-17:00期间来电咨询)。

附件:

1.锦州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2.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应聘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

3.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4.参军退伍情况说明(样表)

经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锦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辽宁省办公厅《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辽政办〔2024〕7号)和《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勤务辅警268名,主要从事留置人员看护和留置场所的相关工作,其中男辅警200名,女辅警68名。具体报考岗位及报名条件详见锦州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考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三十五周岁[1989年11月7日至2007年11月7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学历放宽至高中);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文身,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等相关标准;

6.应聘人员应能够适应倒班、夜间执勤等工作,无高血压史、心脏病史;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公告应聘人员学历证书及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年11月6日(含)。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在职辅警、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9.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10.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国家和本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辅警为非人民警察和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按照《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一)试用期为6个月,期间薪酬待遇为应发工资2910元(含缴纳“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以转正,转正后放发考核工资。并按照《锦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根据学历评定层级,发放对应层级工资。

(三)按规定为被聘用的辅警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险、失业险、工伤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锦州市公安局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与监督下组织开展,锦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s://gaj.jz.gov.cn)及“锦州警方”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为官方信息发布平台。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电脑登录“锦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系统”(https://gabm.0416city.com/job/view/login.html,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或360极速浏览器)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7日8时至2025年11月13日17时(11月13日17时,注册端口和报名端口关闭);

3.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下载《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应聘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签字后扫描(拍照)上传。应聘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资格复审、考察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

(2)按要求填报报名信息、选择报考岗位;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信息确认后,在48小时内会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应密切关注审核情况,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要在系统关闭前提交修改,逾期不可补报。

(4)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视为完成报名,此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5)当招考岗位的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1.5)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被取消的岗位,招聘单位对该报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笔试

1.考试内容和题型: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及公安工作基础知识。题型为客观题型,分值1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在笔试公告发出后,登陆“锦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系统”(https://gabm.0416city.com/job/view/login.html)打印《笔试准考证》。

4.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登陆“锦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系统”(https://gabm.0416city.com/job/view/login.html)进行成绩查询。

5.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锦州市公安局根据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试。

6.符合下列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笔试考试中予以加分: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加30分;

(2)见义勇为人员,加10分;

(3)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加5分;

(4)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加5分;

(5)公安类或者法学类专业毕业生,加5分。

注:以上加分项取符合条件的最高一项,不累加计算。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入围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1:1.5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及心理素质测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及心理素质测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及心理素质测试。入围名单将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2.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详见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3.资格复审内容:采取现场审核的形式,由锦州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1份,要求本人用黑色签字笔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背景颜色无要求),报名表禁止涂抹更改,出现涂抹更改视为无效;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1份(报告生成日期需为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5)加分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烈士或因公牺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见义勇为人员需提供相关荣誉奖励证书或文件佐证;

③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需提交本人的退出现役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参军退伍情况证明(样式参考附件4)原件1份;

④民警配偶需提供警察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分;

所有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字注明“仅限报考锦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使用”。

4.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决定报考者资格复审不合格并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体能测试通知。

3.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备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试当日。

注意事项:体能测试项目不进行复测。因体能测试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递补)。递补人员先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参加体能测试。

(六)心理素质测试

1.心理素质测试入围人员: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心理素质测试。

2.心理素质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3.心理素质测试采用广泛认可和使用的测试标准进行,主要评估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状态、职业适应性等方面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满足的各项要求,筛查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应聘人员。

4.测试结果当场公布;如有单项异常者,需接受进一步访谈。根据测试结果及访谈结论,确定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

注意事项:因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递补)。递补人员先进行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复审和体能测试合格者参加心理素质测试。

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及心理素质测试递补仅限一次。

(七)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面试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聘用。

4.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5.成绩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应聘人员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将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及时对外公布。

(八)体检

1.体检入围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面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所有成绩均相同者同时确定为体检人选。

2.体检时间及地点:详见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体检通知。

3.体检标准和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的规定执行。

4.体检医生与体检应聘人员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招聘单位有权确定涉事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并取消其本人五年内报考锦州市公安机关任何辅警岗位资格。

(九)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程序执行。依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同时了解考察人选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十)公示与聘用

锦州市公安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中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应自行解除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未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新聘用的辅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不合格、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或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关系。

五、注意事项

(一)锦州市公安局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负责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锦州市人社局和公安局从未授权给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考前培训、内部录取等业务,广大应聘人员注意鉴别此类情况。对招聘期间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个人和组织,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发现虚假信息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根据招聘工作实际需要,可能对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各类通知。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应聘人员务必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市公安局所有。

咨询电话:0416-2572263(如有疑问,请于法定工作日8:30-11:30及13:30-17:00期间来电咨询)。

附件:

1.锦州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2.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应聘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

3.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4.参军退伍情况说明(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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