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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沈抚示范区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20人公告

2025-10-28 13:53来源: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

共招20人。

  • 1

    公告发布

    10月28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力量,建立公开竞争、择优聘用、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全面推进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20名,定岗街道(乡、经济区)、工业园区、村(社区)工会和区域(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等。其中汪家街道2名、深井子街道2名、李石街道9名、拉古满族乡2名、高湾经济区3名、集体协商指导员2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三)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80年10月28日(含)至2007年10月28日(含)期间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查询为准),并取得学历证书。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无吸毒史,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文字写作、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七)集体协商指导员要求所学专业为法律、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等相关专业或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人员于2025年10月28日14时至2025年11月4日17时,通过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sfggcxsfq.ln.gov.cn/)、“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或“金谷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下方的二维码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详见附件1《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以实际取得为准,结业证无效)。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时保证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在线验证码需确定上传后30天内有效)。

4.集体协商指导员岗非人力资源管理、法律、财务等相关专业的需提供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

(三)报名费用及注意事项

1.本次报名费为100元/人(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2.严格按照报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提交报名材料不全、未缴费均视为无效报名,不予确认。

3.本次招聘考试唯一收款账户为沈阳金谷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请考生注意账户确认。

4.若报名失败将原路径退回报名费,如因材料提交有误等原因被退回可重新报名。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25年11月8日,具体地点等相关通知将通过“金谷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笔试内容

工会知识、社会常识、行政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及公文写作。

(三)笔试成绩运用

按招聘人数1:3比例根据本街道(乡、经济区)、集体协商指导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线下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如果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若笔试考生的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则笔试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通过“金谷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线下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将根据报名基本信息对报考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验相关证明等进行审查。凡发现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要求条件不符的、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通过“金谷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金谷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政审

(一)进入政审人员确定

按招聘人数1:1比例根据本街道(乡、经济区)、集体协商指导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政审入围人员(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政审

政审审核入围人员是否存在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情况。凡发现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要求条件不符的、未在规定时间接受政审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政审通知将通过“金谷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体检

通过政审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凡发现弄虚作假的、未在规定时间体检的、体检未合格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通知将通过“金谷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公布。

九、拟聘用公示及调剂

根据考试、资格审查、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金谷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自愿放弃或对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从本街道(乡、经济区)、集体协商指导员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优先)。递补后仍未补足的,将在未录取人员中,按照全体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调剂补录(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优先)。依次递补和调剂补录人员再次向社会进行公示。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签订派遣合同,按照沈抚示范区工会社会工作者身份管理。

十一、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沈抚示范区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执行。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本次考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时间和程序,过期不予补报。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从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政审、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4.招聘工作程序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报考咨询电话:024-31933194

附件: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力量,建立公开竞争、择优聘用、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全面推进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20名,定岗街道(乡、经济区)、工业园区、村(社区)工会和区域(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等。其中汪家街道2名、深井子街道2名、李石街道9名、拉古满族乡2名、高湾经济区3名、集体协商指导员2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三)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80年10月28日(含)至2007年10月28日(含)期间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查询为准),并取得学历证书。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无吸毒史,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文字写作、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七)集体协商指导员要求所学专业为法律、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等相关专业或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人员于2025年10月28日14时至2025年11月4日17时,通过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sfggcxsfq.ln.gov.cn/)、“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或“金谷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下方的二维码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详见附件1《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以实际取得为准,结业证无效)。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时保证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在线验证码需确定上传后30天内有效)。

4.集体协商指导员岗非人力资源管理、法律、财务等相关专业的需提供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

(三)报名费用及注意事项

1.本次报名费为100元/人(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2.严格按照报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提交报名材料不全、未缴费均视为无效报名,不予确认。

3.本次招聘考试唯一收款账户为沈阳金谷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请考生注意账户确认。

4.若报名失败将原路径退回报名费,如因材料提交有误等原因被退回可重新报名。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25年11月8日,具体地点等相关通知将通过“金谷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笔试内容

工会知识、社会常识、行政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及公文写作。

(三)笔试成绩运用

按招聘人数1:3比例根据本街道(乡、经济区)、集体协商指导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线下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如果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若笔试考生的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则笔试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通过“金谷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线下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将根据报名基本信息对报考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验相关证明等进行审查。凡发现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要求条件不符的、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通过“金谷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金谷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政审

(一)进入政审人员确定

按招聘人数1:1比例根据本街道(乡、经济区)、集体协商指导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政审入围人员(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政审

政审审核入围人员是否存在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情况。凡发现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要求条件不符的、未在规定时间接受政审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政审通知将通过“金谷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体检

通过政审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凡发现弄虚作假的、未在规定时间体检的、体检未合格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通知将通过“金谷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公布。

九、拟聘用公示及调剂

根据考试、资格审查、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金谷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自愿放弃或对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从本街道(乡、经济区)、集体协商指导员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优先)。递补后仍未补足的,将在未录取人员中,按照全体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调剂补录(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优先)。依次递补和调剂补录人员再次向社会进行公示。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签订派遣合同,按照沈抚示范区工会社会工作者身份管理。

十一、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沈抚示范区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执行。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本次考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时间和程序,过期不予补报。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从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政审、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4.招聘工作程序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报考咨询电话:024-31933194

附件: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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