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0-2024年广东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历年笔试题-考生回忆版
2020-2024年广东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历年笔试题-考生回忆版
2025-10-22 17:37来源:中国珠海政府
共招1人。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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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立法专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为珠海市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委托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管理。主要任务是协助部分法规草案的起草、调研、论证工作;承担涉及法律法规适用事项的论证及法规的评估工作;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类别、等级、职责、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人员。
四、薪酬待遇
享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合同制职员相关管理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纪律处分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职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合同制职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本次招聘实行电子邮件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09时至2025年11月7日18时。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rdfgw@zhuhai.gov.cn邮箱(邮件主题以“姓名+立法专员报名”命名,例如:张三立法专员报名)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系统提示收到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排列提交):
(1)《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报名表中插入考生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个人承诺”栏须本人亲笔签名)(附件3);
(2)《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2025年招聘合同制职员信息采集表》(附件4);
(3)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4)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尚未毕业的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研究成果等;
(5)根据本人身份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并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6)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除第(2)项《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2025年招聘合同制职员信息采集表》提交可编辑版外,其余材料须提交A4纸规格的扫描件。考生必须在报名表背面下方“本人承诺”栏签名确认所有信息和资料真实。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我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我单位通知。我单位将在公布笔试名单前按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告知初审结果。
1.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若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若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有专业代码),同时也为旧专业名称的,例如,“水利工程硕士(专业硕士)(A084402)”,同时也为“水文学及水资源(A081501)”至“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A081505)”等5个专业的旧专业,可以按照“水利工程硕士(专业硕士)(A084402)”专业报考,也可以按照旧专业以相近专业报考。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含境外学历学位)未列入《目录》(无专业代码)中,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复审时进行审核认定。
2.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相关事项将于2025年11月13日前在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网站(http://www.zhrd.gov.cn/)公布,同时将笔试时间和地点通过短信平台发送至考生,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未带的不得参加笔试。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方面的知识。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考生均进入面试;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均入围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网站(http://www.zhrd.gov.cn/)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交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通过短信平台告知考生),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四)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并依其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网站(http://www.zhrd.gov.cn/)公布。
八、体检及考察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体检结果于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告知考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网站(http://www.zhrd.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由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十一、递补
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情形的,将予以递补。递补人选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5818、0756-2125353,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5315(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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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立法专员岗位表
3.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
4.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2025年招聘合同制职员信息采集表
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
2025年10月22日
根据《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立法专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为珠海市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委托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管理。主要任务是协助部分法规草案的起草、调研、论证工作;承担涉及法律法规适用事项的论证及法规的评估工作;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类别、等级、职责、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人员。
四、薪酬待遇
享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合同制职员相关管理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纪律处分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职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合同制职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本次招聘实行电子邮件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09时至2025年11月7日18时。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rdfgw@zhuhai.gov.cn邮箱(邮件主题以“姓名+立法专员报名”命名,例如:张三立法专员报名)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系统提示收到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排列提交):
(1)《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报名表中插入考生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个人承诺”栏须本人亲笔签名)(附件3);
(2)《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2025年招聘合同制职员信息采集表》(附件4);
(3)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4)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尚未毕业的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研究成果等;
(5)根据本人身份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并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6)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除第(2)项《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2025年招聘合同制职员信息采集表》提交可编辑版外,其余材料须提交A4纸规格的扫描件。考生必须在报名表背面下方“本人承诺”栏签名确认所有信息和资料真实。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我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我单位通知。我单位将在公布笔试名单前按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告知初审结果。
1.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若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若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有专业代码),同时也为旧专业名称的,例如,“水利工程硕士(专业硕士)(A084402)”,同时也为“水文学及水资源(A081501)”至“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A081505)”等5个专业的旧专业,可以按照“水利工程硕士(专业硕士)(A084402)”专业报考,也可以按照旧专业以相近专业报考。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含境外学历学位)未列入《目录》(无专业代码)中,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复审时进行审核认定。
2.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相关事项将于2025年11月13日前在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网站(http://www.zhrd.gov.cn/)公布,同时将笔试时间和地点通过短信平台发送至考生,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未带的不得参加笔试。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方面的知识。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考生均进入面试;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均入围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网站(http://www.zhrd.gov.cn/)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交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通过短信平台告知考生),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四)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并依其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网站(http://www.zhrd.gov.cn/)公布。
八、体检及考察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体检结果于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告知考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网站(http://www.zhrd.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由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十一、递补
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情形的,将予以递补。递补人选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5818、0756-2125353,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5315(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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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立法专员岗位表
3.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
4.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2025年招聘合同制职员信息采集表
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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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