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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聘会计人员1人公告

2025-10-22 14:15来源: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10月22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一、企业简介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是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做大做强的区属国企,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原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出资设立的区属平台企业,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经营范围有: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企业总部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游乐园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农业园艺服务;休闲观光活动;园区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集贸市场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住房租赁;水产品收购;粮食收购;物业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旅游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港口经营;拍卖业务;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等。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会计人员 1 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持会计证;具有国企会计工作经验,熟悉总账,会计报表的处理,会计法规和税法,熟悉使用财务软件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5.个人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或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其他不适宜参加应聘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通过线上报名、简历筛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发布公告

在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网(http://www.hhw.gov.cn/hhw/zwgk/index.html)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三)报名和简历筛查

1.电子邮件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格式、复印件打包形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hhwgzj@126.com或通过邮政EMS邮寄方式,将报名材料寄往指定地址:广东省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二楼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不接受除EMS外的其他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1)应聘者应填写《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专业资格证书、个人征信报告电子扫描件或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1月4日。以报名材料电子邮件发出时间及EMS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4.报名注意事项:(1)选择电子报名方式的,必须把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上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和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名称须写明“应聘公司+应聘岗位+姓名”;选择邮寄报名方式的须将报名资料以文件袋封存,文件袋封面须标明“应聘公司+应聘岗位+姓名”。(2)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5.简历筛查:我司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我司择时通知报名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未通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四)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直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应聘者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名次并列,则以主面试官的评分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主面试官的评分相同的,通过复试确定考生成绩名次。列为体检对象的应聘者应当选择具备三甲级别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六)政审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被考察人员如无法按时递交有关材料或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无法通过政审考察的,取消其考察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hhw.gov.cn/hhw/zwgk/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按用人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或试用期期间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及福利

薪酬面议,福利待遇按照国有企业职工福利有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岗位条件等要求,填报好符合本人条件的招聘岗位。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者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如因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及时接收有关通知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本次招聘面试有关事宜均通过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hhw.gov.cn/hhw/)适时公布,请应聘者留意相关公告或通知。

(五)应聘者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从违背承诺当月起2年内不得应聘我司及下属企业。

(六)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人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附件: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广东省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1日

一、企业简介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是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做大做强的区属国企,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原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出资设立的区属平台企业,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经营范围有: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企业总部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游乐园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农业园艺服务;休闲观光活动;园区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集贸市场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住房租赁;水产品收购;粮食收购;物业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旅游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港口经营;拍卖业务;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等。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会计人员 1 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持会计证;具有国企会计工作经验,熟悉总账,会计报表的处理,会计法规和税法,熟悉使用财务软件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5.个人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或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其他不适宜参加应聘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通过线上报名、简历筛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发布公告

在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网(http://www.hhw.gov.cn/hhw/zwgk/index.html)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三)报名和简历筛查

1.电子邮件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格式、复印件打包形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hhwgzj@126.com或通过邮政EMS邮寄方式,将报名材料寄往指定地址:广东省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二楼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不接受除EMS外的其他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1)应聘者应填写《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专业资格证书、个人征信报告电子扫描件或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1月4日。以报名材料电子邮件发出时间及EMS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4.报名注意事项:(1)选择电子报名方式的,必须把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上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和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名称须写明“应聘公司+应聘岗位+姓名”;选择邮寄报名方式的须将报名资料以文件袋封存,文件袋封面须标明“应聘公司+应聘岗位+姓名”。(2)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5.简历筛查:我司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我司择时通知报名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未通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四)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直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应聘者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名次并列,则以主面试官的评分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主面试官的评分相同的,通过复试确定考生成绩名次。列为体检对象的应聘者应当选择具备三甲级别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六)政审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被考察人员如无法按时递交有关材料或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无法通过政审考察的,取消其考察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hhw.gov.cn/hhw/zwgk/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按用人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或试用期期间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及福利

薪酬面议,福利待遇按照国有企业职工福利有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岗位条件等要求,填报好符合本人条件的招聘岗位。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者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如因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及时接收有关通知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本次招聘面试有关事宜均通过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hhw.gov.cn/hhw/)适时公布,请应聘者留意相关公告或通知。

(五)应聘者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从违背承诺当月起2年内不得应聘我司及下属企业。

(六)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人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附件: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广东省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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