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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广东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高校校园招聘40人公告(第一批,北京、武汉设考点)

2025-10-22 14:12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共招40人。

  • 1

    公告发布

    10月22日

  • 2

    报名时间

    10月26日-10月31日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11月01日

  • 5

    笔试时间

    另行通知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广州南沙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面积803平方公里。南沙是广东省唯一国家级新区、广东自贸试验区面积最大片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将南沙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南沙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不断提升。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百万英才汇南粤”的行动计划部署,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南沙区实际,面向高校公开招聘4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岗位表(北京考点)》《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岗位表(武汉考点)》(附件1、2)。

(二)招聘对象:2026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且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告要求的可报考对应岗位。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六)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同步进行的方式。考生可在任一报名地点报考北京、武汉任一岗位(限报1个),并在岗位相应城市参加考试。

1.网上报名

2025年10月26日上午9:00至10月31日下午5:0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且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宣讲

本次招聘将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高校举行系列宣讲活动,宣讲会接受考生现场报名、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高校宣讲时间和地点如下:

北京大学宣讲会:10月27日周一上午10:00-11:00,海淀校区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厅;

清华大学宣讲会:10月27日周一下午2:30-4:00,校本部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东风汽车信息发布厅;

中国人民大学宣讲会:10月28日周二上午10:00-11:00,中关村校区,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19报告厅;

华中科技大学宣讲会:10月29日周三上午10:00-11:00,主校区(珞喻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305报告厅;

武汉大学宣讲会:10月29日周三下午2:30-4:00,信息学部校区,星湖体育馆第一报告厅;

武汉理工大学宣讲会:10月30日周四上午10:00-11:00,马房山校区,东院就业大楼北汽报告厅。

3.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在以下地点设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点。

城市 时间 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点
北京 10月27日周一10:00-11:00 北京大学,海淀校区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厅
10月27日周一14:30-16:00 清华大学,校本部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东风汽车信息发布厅
10月28日周二10:00-12:00 中国人民大学,中关村校区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19报告厅
10月28日周二14:00-17:00 中国人民大学,中关村校区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19报告厅
10月29日周三9:00-12:00 北京大学,海淀校区新太阳学生中心212室
10月29日周三9:00-12:00 北京理工大学,中关村校区体育馆南厅J07会议室
10月29日周三14:00-17:00 北京科技大学,主校区招生就业多功能厅
10月30日-31日周四、周五9:00-12:00,14:00-17:00 北京西郊宾馆(海淀区王庄路18号)
武汉 10月29日周三10:00-12:00 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珞喻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305报告厅
10月29日周三14:00-17:00 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珞喻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303报告厅
10月29日周三14:30-17:00 武汉大学,信息学部校区星湖体育馆第一报告厅
10月29日周三18:00-20:00 武汉大学,工学部第四教学楼212课室
10月30日周四10:00-12:00 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就业大楼北汽报告厅
10月30日周四14:00-17:00 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就业大楼六号厅
10月31日周五9:00-12:00,14:00-17:00 亚朵酒店(武汉街道口华中师范大学店)(武汉洪山区珞喻路312号)
天津 10月31日周五9:00-12:00 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43楼A306
10月31日周五14:00-17:00 南开大学,津南校区大通学生中心F202

上述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将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ns.gov.cn)另行补充通知。

(1)所有网上报名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一个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现场确认点也接受考生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2)现场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毕业生需提供:①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学生证;④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⑥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6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

4.注意事项

(1)考生的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其中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但其本科院校须为普通高等院校,并取得学历及学士学位。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表》《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得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对应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在国(境)外学习的考生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提供相关材料,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参加笔试。

(2)考生只能选1个考点,且限报1个岗位,违反要求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确保本人条件完全符合所报考岗位招聘要求。所学专业以考生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在聘用前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4)网上报名时应上传个人简历(pdf格式)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

(5)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通过情况。

(6)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主管部门同意,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形式。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通过,且报名系统显示“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25年11月1日中午12:00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采取闭卷方式,不提供参考材料。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2.面试

(1)时间和地点:为方便考生就近参考,本次招聘面试将在线下举行,考点设在北京、武汉。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为准。

(2)面试对象:各岗位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入围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签订协议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总成绩公布后3个月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不配合后续环节或报到前放弃聘用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同一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人员,解除协议并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按同一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岗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如条件仍相同,按面试成绩、笔试主观题成绩的先后顺序排名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在考点所在地有资质或广州市的定点医院进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组重点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并复核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与考生解除协议或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人员,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人员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逾期不能办理入职手续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取消该考生的聘用资格,视情况可依次递补,凡2026年9月30日后取得证书的,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二)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广州南沙区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聘用人员,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等级。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任职年限,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起算任职年限。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

七、其他

(一)我区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岗位,我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ns.gov.cn)上公布调整后的时间与招聘岗位。

(五)港澳居民聘用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管理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20-1616。

咨询电话:020-39910578(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投诉电话:020-84985419。

时间: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附件: 1.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岗位表(北京考点)

2.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岗位表(武汉考点)

3.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报考指南

4.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点击查看>>>

附件1: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岗位表(北京考点).xlsx

附件2: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岗位表(武汉考点).xlsx

附件3: 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报考指南.docx

附件4: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2日

广州南沙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面积803平方公里。南沙是广东省唯一国家级新区、广东自贸试验区面积最大片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将南沙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南沙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不断提升。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百万英才汇南粤”的行动计划部署,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南沙区实际,面向高校公开招聘4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岗位表(北京考点)》《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岗位表(武汉考点)》(附件1、2)。

(二)招聘对象:2026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且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告要求的可报考对应岗位。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六)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同步进行的方式。考生可在任一报名地点报考北京、武汉任一岗位(限报1个),并在岗位相应城市参加考试。

1.网上报名

2025年10月26日上午9:00至10月31日下午5:0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且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宣讲

本次招聘将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高校举行系列宣讲活动,宣讲会接受考生现场报名、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高校宣讲时间和地点如下:

北京大学宣讲会:10月27日周一上午10:00-11:00,海淀校区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厅;

清华大学宣讲会:10月27日周一下午2:30-4:00,校本部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东风汽车信息发布厅;

中国人民大学宣讲会:10月28日周二上午10:00-11:00,中关村校区,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19报告厅;

华中科技大学宣讲会:10月29日周三上午10:00-11:00,主校区(珞喻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305报告厅;

武汉大学宣讲会:10月29日周三下午2:30-4:00,信息学部校区,星湖体育馆第一报告厅;

武汉理工大学宣讲会:10月30日周四上午10:00-11:00,马房山校区,东院就业大楼北汽报告厅。

3.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在以下地点设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点。

城市 时间 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点
北京 10月27日周一10:00-11:00 北京大学,海淀校区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厅
10月27日周一14:30-16:00 清华大学,校本部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东风汽车信息发布厅
10月28日周二10:00-12:00 中国人民大学,中关村校区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19报告厅
10月28日周二14:00-17:00 中国人民大学,中关村校区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19报告厅
10月29日周三9:00-12:00 北京大学,海淀校区新太阳学生中心212室
10月29日周三9:00-12:00 北京理工大学,中关村校区体育馆南厅J07会议室
10月29日周三14:00-17:00 北京科技大学,主校区招生就业多功能厅
10月30日-31日周四、周五9:00-12:00,14:00-17:00 北京西郊宾馆(海淀区王庄路18号)
武汉 10月29日周三10:00-12:00 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珞喻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305报告厅
10月29日周三14:00-17:00 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珞喻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303报告厅
10月29日周三14:30-17:00 武汉大学,信息学部校区星湖体育馆第一报告厅
10月29日周三18:00-20:00 武汉大学,工学部第四教学楼212课室
10月30日周四10:00-12:00 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就业大楼北汽报告厅
10月30日周四14:00-17:00 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就业大楼六号厅
10月31日周五9:00-12:00,14:00-17:00 亚朵酒店(武汉街道口华中师范大学店)(武汉洪山区珞喻路312号)
天津 10月31日周五9:00-12:00 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43楼A306
10月31日周五14:00-17:00 南开大学,津南校区大通学生中心F202

上述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将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ns.gov.cn)另行补充通知。

(1)所有网上报名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一个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现场确认点也接受考生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2)现场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毕业生需提供:①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学生证;④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⑥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6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

4.注意事项

(1)考生的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其中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但其本科院校须为普通高等院校,并取得学历及学士学位。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表》《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得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对应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在国(境)外学习的考生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提供相关材料,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参加笔试。

(2)考生只能选1个考点,且限报1个岗位,违反要求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确保本人条件完全符合所报考岗位招聘要求。所学专业以考生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在聘用前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4)网上报名时应上传个人简历(pdf格式)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

(5)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通过情况。

(6)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主管部门同意,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形式。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通过,且报名系统显示“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25年11月1日中午12:00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采取闭卷方式,不提供参考材料。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2.面试

(1)时间和地点:为方便考生就近参考,本次招聘面试将在线下举行,考点设在北京、武汉。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为准。

(2)面试对象:各岗位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入围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签订协议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总成绩公布后3个月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不配合后续环节或报到前放弃聘用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同一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人员,解除协议并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按同一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岗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如条件仍相同,按面试成绩、笔试主观题成绩的先后顺序排名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在考点所在地有资质或广州市的定点医院进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组重点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并复核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与考生解除协议或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人员,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人员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逾期不能办理入职手续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取消该考生的聘用资格,视情况可依次递补,凡2026年9月30日后取得证书的,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二)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广州南沙区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聘用人员,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等级。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任职年限,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起算任职年限。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

七、其他

(一)我区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岗位,我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ns.gov.cn)上公布调整后的时间与招聘岗位。

(五)港澳居民聘用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管理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20-1616。

咨询电话:020-39910578(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投诉电话:020-84985419。

时间: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附件: 1.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岗位表(北京考点)

2.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岗位表(武汉考点)

3.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报考指南

4.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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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岗位表(北京考点).xlsx

附件2: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岗位表(武汉考点).xlsx

附件3: 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报考指南.docx

附件4: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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