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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广东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高校校园招聘20人公告(第一批,北京、武汉设考点)

2025-10-22 13:38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共17个职位,招20人。

  • 1

    公告发布

    10月22日

  • 2

    报名时间

    10月26日-10月31日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11月01日

  • 5

    笔试时间

    11月02日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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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职位名称 工作地点 招录人数 职位匹配 职位详情 对比
广州市南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卫医师1(专业技术十二级) 广东 -广州市 2 职位详情
广州市南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卫医师2(专业技术十二级) 广东 -广州市 2 职位详情
广州市南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检验技师1(专业技术十二级) 广东 -广州市 1 职位详情
广州市南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检验技师2(专业技术十二级) 广东 -广州市 1 职位详情
广州市南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法制员(专业技术十二级) 广东 -广州市 2 职位详情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事业发展中心 卫生综合岗(专业技术十二级) 广东 -广州市 1 职位详情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基建和装备技术中心 工程师岗(专业技术十二级) 广东 -广州市 1 职位详情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事业发展中心 医疗质量控制服务岗(专业技术十二级) 广东 -广州市 1 职位详情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事业发展中心 公共卫生服务岗(专业技术十二级) 广东 -广州市 1 职位详情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事业发展中心 法制员(专业技术十二级) 广东 -广州市 1 职位详情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基建和装备技术中心 工程师岗(专业技术十二级) 广东 -广州市 1 职位详情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医院 重症医学科医师(专业技术岗十二级) 广东 -广州市 1 职位详情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医院 心血管内科医师(专业技术岗十二级) 广东 -广州市 1 职位详情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医院 消化内科医师(专业技术岗十二级) 广东 -广州市 1 职位详情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医院 肾内科医师(专业技术岗十二级) 广东 -广州市 1 职位详情
广州市南沙区妇幼保健院 儿科医师(专业技术岗十二级) 广东 -广州市 1 职位详情
广州市南沙区妇幼保健院 产科医师(专业技术岗十二级) 广东 -广州市 1 职位详情

广州南沙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面积803平方公里。南沙是广东省唯一国家级新区、广东自贸试验区面积最大片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将南沙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南沙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不断提升。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百万英才汇南粤”的行动计划部署,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南沙区实际,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对象

(一)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中,南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沙区卫生事业发展中心、南沙区卫生基建和装备技术中心均采用财政补助一类事业编制;南沙区人民医院、南沙区妇幼保健院均采用财政补助二类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5 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职位表(北京考点)》(附件1)《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5 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职位表(武汉考点)》(附件2)。

(三)招聘对象和要求

2026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指非在职,且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告要求的可报考对应岗位。

应届毕业生需在2026年9月30日(含)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资格。

所有人员均须满足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广州市南沙区工资待遇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福利分配制度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报考人员年龄规定:18周岁(含)以上,38周岁(含)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放宽至45周岁(含);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8.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2〕14号)(网址链接为:http://wsjkw.gd.gov.cn/zwyw/content/post_3954401.html)文件精神,此次公开招聘将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可报考相应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各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5 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职位表(北京考点)》(附件1)《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5 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职位表(武汉考点)》(附件2)。

报考岗位要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须提交本人所在规培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参加规培时间、规培方向等)等材料进行报名;考生需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住院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含成绩合格证明),否则取消资格。

(三)不得报名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毕业生;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同步进行的方式。考生可在任一报名地点报考北京、武汉任一岗位(限报1个),并在岗位相应城市参加考试。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6日 9:00至2025年10月31日17: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进行报名。网络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经现场确认且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现场宣讲

本次招聘将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举行系列宣讲活动。宣讲会接受考生现场报名、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高校宣讲时间和地点如下:

北京大学宣讲会:10月27日周一10:00-11:00,海淀校区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厅;

中国人民大学宣讲会:10月28日周二10:00-11:00,中关村校区,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19报告厅;

华中科技大学宣讲会:10月29日周三10:00-11:00,主校区(珞喻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305报告厅;

武汉大学宣讲会:10月29日周三14:30-16:00,信息学部校区,星湖体育馆第一报告厅;

首都医科大学宣讲会:2025年10月30日周四上午10:00-12:00校本部第一教学楼410教室。

(三)现场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在以下地点设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点。

城市 时间 现场确认点和资格审核点
北京 10月27日周一 10:00-11:00 北京大学,海淀校区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厅
10月27日周一 14:00-17:00 北京西郊宾馆(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
10月28日周二 10:00-12:00, 14:00-17:00 中国人民大学,中关村校区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19报告厅
10月29日周三 09:00-12:00 首都医科大学,校本部
10月29日周三 14:30-17:00 北京西郊宾馆(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
10月30日周四 10:00-12:00 首都医科大学,校本部第一教学楼410教室
10月30日周四 14:30-17:00 北京西郊宾馆(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
10月31日周五 09:00-12:00, 14:00-17:00 北京西郊宾馆(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
武汉 10月29日周三 10:00-12:00 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珞瑜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305报告厅
10月29日周三14:30-16:00 武汉大学,信息学部校区星湖体育馆第一报告厅
10月30日、31日周四、周五 09:00-12:00, 14:00-17:00 亚朵酒店(武汉街道口华中师范大学店)
天津 10月31日周五 09:00-12:00 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43楼A306
10月31日周五 14:00-17:00 南开大学,津南校区大通学生中心F202

上述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将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ns.gov.cn)另行补充通知。

(1)所有网上报名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一个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现场确认点同步接受考生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2)现场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毕业生需提供:①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学生证; ④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⑥本科学历学位证书;⑦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6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对应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在国(境)外学习的考生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提供相关材料,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参加笔试。

2.考生只能选1个考点,且限报1个岗位,违反要求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确保本人条件完全符合所报考岗位招聘要求。所学专业以考生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在聘用前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网上确认流程一经完成,不得改报。

4.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5.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通过情况。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及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形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提供参考材料。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相关专业理论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北京考点拟定于2025年11月2日,武汉考点拟定于2025年11月2日。

3.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主管部门同意,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本次招聘对报考检验技师1岗、检验技师2岗(限招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免笔试(其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此类岗位的应聘者经现场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

5.网上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通过,且报名系统显示“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25年11月1日中午12:00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时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1)时间和地点:为方便考生就近参考,本次招聘面试将在线下举行,考点设在相应招聘城市。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通知为准。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与笔试合格者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确定。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则同时参加面试。

(3)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签订三方协议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总成绩公布后3个月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不配合后续环节或报到前放弃聘用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同一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人员,解除协议并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按同一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通知为准。

七、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岗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如条件仍相同,按面试成绩、笔试主观题成绩的先后顺序排名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在考点所在地有资质或广州市的定点医院进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组重点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并复核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与考生解除协议或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将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或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十、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且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含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含成绩合格证明),逾期不能办理入职手续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取消该考生的聘用资格,视情况可依次递补,凡2026年9月30日后取得证书的,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二)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三)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届毕业生的拟聘岗位等级暂定为岗位所列专技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任职年限,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起算任职年限。

十一、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

十二、注意事项

(一)我区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二)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等级高于应聘岗位等级的,如被录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和省、市有关规定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四)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诚信档案,5年内禁止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报考人员如需了解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20-34685034、020-84980986(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反映发现此次公开招聘过程违规行为的监督电话:020-84987360,报名系统技术服务电话:400-020-1616。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接听时间: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七)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岗位,我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zns.gov.cn/)公布调整后的时间与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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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5 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职位表(北京考点).xlsx

附件2.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5 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职位表(武汉考点).xlsx

附件3.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22日

广州南沙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面积803平方公里。南沙是广东省唯一国家级新区、广东自贸试验区面积最大片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将南沙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南沙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不断提升。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百万英才汇南粤”的行动计划部署,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南沙区实际,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对象

(一)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中,南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沙区卫生事业发展中心、南沙区卫生基建和装备技术中心均采用财政补助一类事业编制;南沙区人民医院、南沙区妇幼保健院均采用财政补助二类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5 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职位表(北京考点)》(附件1)《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5 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职位表(武汉考点)》(附件2)。

(三)招聘对象和要求

2026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指非在职,且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告要求的可报考对应岗位。

应届毕业生需在2026年9月30日(含)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资格。

所有人员均须满足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广州市南沙区工资待遇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福利分配制度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报考人员年龄规定:18周岁(含)以上,38周岁(含)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放宽至45周岁(含);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8.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2〕14号)(网址链接为:http://wsjkw.gd.gov.cn/zwyw/content/post_3954401.html)文件精神,此次公开招聘将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可报考相应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各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5 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职位表(北京考点)》(附件1)《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5 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职位表(武汉考点)》(附件2)。

报考岗位要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须提交本人所在规培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参加规培时间、规培方向等)等材料进行报名;考生需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住院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含成绩合格证明),否则取消资格。

(三)不得报名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毕业生;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同步进行的方式。考生可在任一报名地点报考北京、武汉任一岗位(限报1个),并在岗位相应城市参加考试。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6日 9:00至2025年10月31日17: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进行报名。网络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经现场确认且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现场宣讲

本次招聘将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举行系列宣讲活动。宣讲会接受考生现场报名、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高校宣讲时间和地点如下:

北京大学宣讲会:10月27日周一10:00-11:00,海淀校区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厅;

中国人民大学宣讲会:10月28日周二10:00-11:00,中关村校区,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19报告厅;

华中科技大学宣讲会:10月29日周三10:00-11:00,主校区(珞喻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305报告厅;

武汉大学宣讲会:10月29日周三14:30-16:00,信息学部校区,星湖体育馆第一报告厅;

首都医科大学宣讲会:2025年10月30日周四上午10:00-12:00校本部第一教学楼410教室。

(三)现场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在以下地点设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点。

城市 时间 现场确认点和资格审核点
北京 10月27日周一 10:00-11:00 北京大学,海淀校区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厅
10月27日周一 14:00-17:00 北京西郊宾馆(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
10月28日周二 10:00-12:00, 14:00-17:00 中国人民大学,中关村校区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19报告厅
10月29日周三 09:00-12:00 首都医科大学,校本部
10月29日周三 14:30-17:00 北京西郊宾馆(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
10月30日周四 10:00-12:00 首都医科大学,校本部第一教学楼410教室
10月30日周四 14:30-17:00 北京西郊宾馆(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
10月31日周五 09:00-12:00, 14:00-17:00 北京西郊宾馆(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
武汉 10月29日周三 10:00-12:00 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珞瑜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305报告厅
10月29日周三14:30-16:00 武汉大学,信息学部校区星湖体育馆第一报告厅
10月30日、31日周四、周五 09:00-12:00, 14:00-17:00 亚朵酒店(武汉街道口华中师范大学店)
天津 10月31日周五 09:00-12:00 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43楼A306
10月31日周五 14:00-17:00 南开大学,津南校区大通学生中心F202

上述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将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ns.gov.cn)另行补充通知。

(1)所有网上报名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一个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现场确认点同步接受考生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2)现场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毕业生需提供:①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学生证; ④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⑥本科学历学位证书;⑦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6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对应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在国(境)外学习的考生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提供相关材料,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参加笔试。

2.考生只能选1个考点,且限报1个岗位,违反要求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确保本人条件完全符合所报考岗位招聘要求。所学专业以考生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在聘用前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网上确认流程一经完成,不得改报。

4.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5.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通过情况。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及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形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提供参考材料。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相关专业理论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北京考点拟定于2025年11月2日,武汉考点拟定于2025年11月2日。

3.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主管部门同意,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本次招聘对报考检验技师1岗、检验技师2岗(限招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免笔试(其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此类岗位的应聘者经现场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

5.网上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通过,且报名系统显示“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25年11月1日中午12:00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时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1)时间和地点:为方便考生就近参考,本次招聘面试将在线下举行,考点设在相应招聘城市。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通知为准。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与笔试合格者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确定。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则同时参加面试。

(3)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签订三方协议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总成绩公布后3个月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不配合后续环节或报到前放弃聘用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同一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人员,解除协议并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按同一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通知为准。

七、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岗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如条件仍相同,按面试成绩、笔试主观题成绩的先后顺序排名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在考点所在地有资质或广州市的定点医院进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组重点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并复核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与考生解除协议或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将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或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十、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且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含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含成绩合格证明),逾期不能办理入职手续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取消该考生的聘用资格,视情况可依次递补,凡2026年9月30日后取得证书的,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二)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三)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届毕业生的拟聘岗位等级暂定为岗位所列专技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任职年限,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起算任职年限。

十一、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

十二、注意事项

(一)我区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二)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等级高于应聘岗位等级的,如被录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和省、市有关规定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四)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诚信档案,5年内禁止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报考人员如需了解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20-34685034、020-84980986(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反映发现此次公开招聘过程违规行为的监督电话:020-84987360,报名系统技术服务电话:400-020-1616。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接听时间: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七)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岗位,我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zns.gov.cn/)公布调整后的时间与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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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5 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职位表(北京考点).xlsx

附件2.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5 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职位表(武汉考点).xlsx

附件3.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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