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927联考《考前分析报》
927联考《考前分析报》
2025-10-22 09:52来源:华侨大学
共17个职位,招27人。
10月22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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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职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招录人数 | 职位匹配 | 职位详情 |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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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 | 科研助理 | 福建 -厦门市 | 2 | 职位详情 | ||
华侨大学 | 教学助理 | 福建 -厦门市 | 2 | 职位详情 | ||
华侨大学 | 科研助理1 | 福建 -泉州市 | 2 | 职位详情 | ||
华侨大学 | 科研助理2 | 福建 -厦门市 | 1 | 职位详情 | ||
华侨大学 | 科研助理3 | 福建 -厦门市 | 1 | 职位详情 | ||
华侨大学 | 科研助理4 | 福建 -厦门市 | 1 | 职位详情 | ||
华侨大学 | 科研助理1 | 福建 -厦门市 | 1 | 职位详情 | ||
华侨大学 | 科研助理2 | 福建 -厦门市 | 2 | 职位详情 | ||
华侨大学 | 科研助理3 | 福建 -厦门市 | 2 | 职位详情 | ||
华侨大学 | 科研助理 | 福建 -厦门市 | 3 | 职位详情 | ||
华侨大学 | 科研助理 | 福建 -泉州市 | 2 | 职位详情 | ||
华侨大学 | 科研助理 | 福建 -泉州市 | 2 | 职位详情 | ||
华侨大学 | 科研助理 | 福建 -泉州市 | 1 | 职位详情 | ||
华侨大学 | 科研助理 | 福建 -厦门市 | 1 | 职位详情 | ||
华侨大学 | 科研助理1 | 福建 -厦门市 | 2 | 职位详情 | ||
华侨大学 | 科研助理2 | 福建 -厦门市 | 1 | 职位详情 | ||
华侨大学 | 科研助理 | 福建 -厦门市 | 1 | 职位详情 |
华侨大学创办于1960年,是中央统战部直属高校,中央统战部、教育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综合性大学,中共中央确定的“国家重点扶植大学”,福建省“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
因学校二级单位及科研团队工作需要,现拟公开招聘委托型项目制工作助理27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华侨大学2025年下半年委托型项目制工作助理岗位需求表》。
二、应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及相关规章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具有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3.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阶段学历学位认证书;
4.符合具体岗位的年龄、专业、技能等其他要求。国(境)外毕业生所学专业与要求专业相近但不完全一致的,应提交全部课程成绩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工作待遇
1.按华侨大学委托型项目制管理,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合同,聘期3年。
2.由二级单位/科研团队支付薪酬,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单位部分由二级单位/科研团队支出,学校代缴。
四、招聘程序
1.个人申报
应聘者于2025年11月20日17:00前登录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hqu.edu.cn),点击查看“【委托型】华侨大学2025年下半年委托型项目制工作助理招聘(2025年10月)”版块,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若因简历信息不完整等原因被退回,请及时补充并于2025年11月23日12:00前重新上传。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收简历。
与我校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填写其亲属的部门、姓名及关系。
2.应聘考核
根据设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核方式、时间及地点等信息。
原则上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组织考核。
经综合考核、职业特质测评,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
3.公示聘用
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五、有关问题说明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拟聘单位/科研团队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应聘。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存在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入职前应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及办法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4.学校将在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网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敬请关注。
华侨大学创办于1960年,是中央统战部直属高校,中央统战部、教育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综合性大学,中共中央确定的“国家重点扶植大学”,福建省“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
因学校二级单位及科研团队工作需要,现拟公开招聘委托型项目制工作助理27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华侨大学2025年下半年委托型项目制工作助理岗位需求表》。
二、应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及相关规章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具有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3.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阶段学历学位认证书;
4.符合具体岗位的年龄、专业、技能等其他要求。国(境)外毕业生所学专业与要求专业相近但不完全一致的,应提交全部课程成绩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工作待遇
1.按华侨大学委托型项目制管理,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合同,聘期3年。
2.由二级单位/科研团队支付薪酬,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单位部分由二级单位/科研团队支出,学校代缴。
四、招聘程序
1.个人申报
应聘者于2025年11月20日17:00前登录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hqu.edu.cn),点击查看“【委托型】华侨大学2025年下半年委托型项目制工作助理招聘(2025年10月)”版块,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若因简历信息不完整等原因被退回,请及时补充并于2025年11月23日12:00前重新上传。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收简历。
与我校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填写其亲属的部门、姓名及关系。
2.应聘考核
根据设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核方式、时间及地点等信息。
原则上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组织考核。
经综合考核、职业特质测评,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
3.公示聘用
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五、有关问题说明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拟聘单位/科研团队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应聘。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存在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入职前应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及办法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4.学校将在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网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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