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5内蒙古事业单位备考资料
25内蒙古事业单位备考资料
2025-09-22 13:40来源: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共招10人。
09月22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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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帮助有见习意愿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获得就业见习机会,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领取毕业证之日起2年内的2024、2025届毕业生)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以下人员不予参加就业见习
1.成功创业,个人领取营业执照;
2.在公司或企业担任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等职务;
3.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如公益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2日至9月26日(上午8:30 -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昆区财政局(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街道钢铁大街29号昆都仑区人民政府2号楼220室)
联系人:张源芷 联系电话:0472-2836866
(二)报名所需材料
见习人员报名应符合见习单位相关学历及专业等要求,并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本科毕业生)、学信网学历证明报告。
(三)资格审查
申报见习岗的人员需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在报名时间内到昆区财政局审核报名材料。
(四)面试
面试根据见习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见习人员相关业务知识熟知程度,沟通能力及应急处理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由昆区财政局另行公告。
见习期限及待遇
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单位负责为见习人员办理不低于2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满三个月之后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并补发前三个月补贴。见习期结束,见习协议自动终止。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内可正常参加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纪律与监督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招聘者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就业见习协议,予以辞退。
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包头市昆都仑区国有资产改革发展促进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72-2836866。
为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帮助有见习意愿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获得就业见习机会,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领取毕业证之日起2年内的2024、2025届毕业生)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以下人员不予参加就业见习
1.成功创业,个人领取营业执照;
2.在公司或企业担任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等职务;
3.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如公益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2日至9月26日(上午8:30 -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昆区财政局(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街道钢铁大街29号昆都仑区人民政府2号楼220室)
联系人:张源芷 联系电话:0472-2836866
(二)报名所需材料
见习人员报名应符合见习单位相关学历及专业等要求,并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本科毕业生)、学信网学历证明报告。
(三)资格审查
申报见习岗的人员需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在报名时间内到昆区财政局审核报名材料。
(四)面试
面试根据见习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见习人员相关业务知识熟知程度,沟通能力及应急处理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由昆区财政局另行公告。
见习期限及待遇
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单位负责为见习人员办理不低于2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满三个月之后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并补发前三个月补贴。见习期结束,见习协议自动终止。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内可正常参加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纪律与监督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招聘者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就业见习协议,予以辞退。
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包头市昆都仑区国有资产改革发展促进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72-2836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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