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5广东教师招聘暑假班第8天上午
25广东教师招聘暑假班第8天上午
2025-08-21 18:15来源: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共招0人。
08月21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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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坦洲镇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若干名。具体如下: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体育。
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可报名;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时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因违反师德规定受过处罚(处理)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应聘的其它情形。
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4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成1个PDF文档(文档及邮件命名:学段+学科+姓名,如“初中语文张三”),发送至邮箱:34732541@qq.com。一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同时报两个以上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上传有关资料的,视为无效报考。
3.网上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坦洲镇2025年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报名表》扫描件(附件2,签名处须本人手写);
(2)《坦洲镇2025年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信息表》(附件3,同步提交可编辑电子版);
(3)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从第一学历开始扫描),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5)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扫描件;
(6)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所获奖项、技能证书、担任职务证明材料等);
(7)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
(二)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组织审核报考资料,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由招聘学校负责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面试的,恕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用试讲形式进行。主要考核面试者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个人仪表气质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组织考察。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体检不合格的,或政审不通过的,或放弃岗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公示。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薪酬待遇及管理
按坦洲镇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薪酬待遇执行。
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2.本次招聘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本次招聘过程中考生因自身应考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本公告由中山市坦洲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6219005,联系人:刘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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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坦洲镇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若干名。具体如下: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体育。
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可报名;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时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因违反师德规定受过处罚(处理)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应聘的其它情形。
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4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成1个PDF文档(文档及邮件命名:学段+学科+姓名,如“初中语文张三”),发送至邮箱:34732541@qq.com。一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同时报两个以上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上传有关资料的,视为无效报考。
3.网上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坦洲镇2025年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报名表》扫描件(附件2,签名处须本人手写);
(2)《坦洲镇2025年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信息表》(附件3,同步提交可编辑电子版);
(3)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从第一学历开始扫描),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5)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扫描件;
(6)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所获奖项、技能证书、担任职务证明材料等);
(7)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
(二)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组织审核报考资料,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由招聘学校负责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面试的,恕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用试讲形式进行。主要考核面试者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个人仪表气质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组织考察。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体检不合格的,或政审不通过的,或放弃岗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公示。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薪酬待遇及管理
按坦洲镇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薪酬待遇执行。
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2.本次招聘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本次招聘过程中考生因自身应考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本公告由中山市坦洲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6219005,联系人:刘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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