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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云南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招聘业务辅助人员1人公告

2025-08-11 09:05来源:昭通人社公众号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8月11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昭通企联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13日;经营范围:劳务派遣,工商企业的业务代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会展服务、商务服务,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创业指导服务。现受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条件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考核,确保为单位招聘到优秀的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业务辅助人员),人数1名。(二)岗位学历、专业要求: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财务管理、金融学、会计学、电子与计算机工程、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及相近相关专业,择优录取。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二)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热爱住房公积金事业,服从工作安排;(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四)年龄18岁以上、35周岁(含)以内,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以及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3、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6、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未解除劳动关系的,或者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的;8、有其他不适宜从事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形的。

四、用工方式及工作地点

(一)用工方式: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形式,由昭通企联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后派遣至用人单位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工作地点: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雄分中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招聘通告中下载附件《昭通企联求职人员登记表》填写,并将身份证、毕业证和其他应聘者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发至指定邮箱:1392783343@qq.com。

(三)资格审查:报名期限截止后,由昭通企联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作任何修改。

(四)面试:1、报名时间截止后,昭通企联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将统一电话通知。2、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以便审核。若提供虚假资料或冒名顶替者,经核实后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接到通知后进入体检。由本公司安排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如本人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六)聘用: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本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七)工资和福利待遇:执行市公积金中心现行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并由劳务派遣公司为其购买五险。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报名登记时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联系电话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通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本通告由昭通企联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0-3200727

昭通企联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7日

附件:昭通企联求职人员登记表

昭通企联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13日;经营范围:劳务派遣,工商企业的业务代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会展服务、商务服务,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创业指导服务。现受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条件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考核,确保为单位招聘到优秀的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业务辅助人员),人数1名。(二)岗位学历、专业要求: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财务管理、金融学、会计学、电子与计算机工程、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及相近相关专业,择优录取。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二)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热爱住房公积金事业,服从工作安排;(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四)年龄18岁以上、35周岁(含)以内,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以及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3、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6、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未解除劳动关系的,或者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的;8、有其他不适宜从事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形的。

四、用工方式及工作地点

(一)用工方式: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形式,由昭通企联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后派遣至用人单位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工作地点: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雄分中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招聘通告中下载附件《昭通企联求职人员登记表》填写,并将身份证、毕业证和其他应聘者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发至指定邮箱:1392783343@qq.com。

(三)资格审查:报名期限截止后,由昭通企联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作任何修改。

(四)面试:1、报名时间截止后,昭通企联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将统一电话通知。2、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以便审核。若提供虚假资料或冒名顶替者,经核实后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接到通知后进入体检。由本公司安排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如本人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六)聘用: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本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七)工资和福利待遇:执行市公积金中心现行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并由劳务派遣公司为其购买五险。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报名登记时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联系电话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通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本通告由昭通企联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0-3200727

昭通企联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7日

附件:昭通企联求职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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