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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绍兴新昌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人公告

2025-07-25 17:25来源:新昌县人民政府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7月25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经研究,决定开展新昌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5年新昌县教体系统计划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和报考资格条件如下:

序号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所学专业要求
1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 浙江省新昌中学 教学、研究人员 1 博士研究生 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数学类专业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23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应一致。

(五)上述人员中属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5年8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2.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8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符合条件人员提交《2025年新昌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相当效力的其他文件材料),以及中共党员、学生干部、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等其他材料。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按照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以纸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和电子文档现场交报名工作人员。报名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桃源路35号406室,联系电话:0575--86030398。

由新昌中学和新昌县教育体育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面谈人员名单。本次招聘岗位不设最低开考人数比例。凡与招聘公告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资格。初审情况由县教育体育局进行回复,请各应聘人员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

(二)面谈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谈环节,择优选聘。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谈成绩未达合格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将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不能按规定时间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规定

(一)本次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三)对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新昌县教育体育局联系。

(四)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招考录用”栏(http://www.zjxc.gov.cn/)和其他有关网站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 0575-86030398

附件: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3日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经研究,决定开展新昌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5年新昌县教体系统计划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和报考资格条件如下:

序号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所学专业要求
1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 浙江省新昌中学 教学、研究人员 1 博士研究生 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数学类专业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23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应一致。

(五)上述人员中属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5年8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2.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8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符合条件人员提交《2025年新昌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相当效力的其他文件材料),以及中共党员、学生干部、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等其他材料。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按照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以纸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和电子文档现场交报名工作人员。报名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桃源路35号406室,联系电话:0575--86030398。

由新昌中学和新昌县教育体育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面谈人员名单。本次招聘岗位不设最低开考人数比例。凡与招聘公告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资格。初审情况由县教育体育局进行回复,请各应聘人员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

(二)面谈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谈环节,择优选聘。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谈成绩未达合格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将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不能按规定时间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规定

(一)本次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三)对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新昌县教育体育局联系。

(四)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招考录用”栏(http://www.zjxc.gov.cn/)和其他有关网站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 0575-86030398

附件: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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