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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四川广安市华蓥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第五批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4人公告

2025-07-16 09:50来源:华蓥市人民政府

共招24人。

  • 1

    公告发布

    07月16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4〕17号)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各用人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计划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4名,具体岗位、岗位工作内容及要求见《华蓥市2025年第五批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二、人员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失业状态、有就业意愿、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华蓥市户籍人员或常住人员。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工资不低于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由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本人到常住地社区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纸,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纸,《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第2、5、6、7页在同一张纸上),并填写《华蓥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备案表》(附件2)、《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记录表》,(注:报名资料由本人交至市就业局大厅5号窗口)。

4.资格审查:市就业局于2025年7月21日前完成报名人员资格复审。

五、供需对接

市就业局于2025年7月22日前根据就业困难人员自身情况、安置岗位意愿等,确定拟安置人员并向用人单位推荐安置。

六、公示

市就业局汇总各单位拟安置人员情况,通过华蓥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依法与安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安置手续,连同劳动合同(原件1份)报市就业局备案。

七、日常管理

用人单位承担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结合实际制定管理细则,负责安置人员的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及时向市就业局如实报送人员安置及变动情况。

点击查看>>>

1.华蓥市2025年第五批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

2.华蓥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备案表

华蓥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5年7月14日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4〕17号)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各用人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计划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4名,具体岗位、岗位工作内容及要求见《华蓥市2025年第五批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二、人员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失业状态、有就业意愿、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华蓥市户籍人员或常住人员。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工资不低于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由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本人到常住地社区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纸,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纸,《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第2、5、6、7页在同一张纸上),并填写《华蓥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备案表》(附件2)、《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记录表》,(注:报名资料由本人交至市就业局大厅5号窗口)。

4.资格审查:市就业局于2025年7月21日前完成报名人员资格复审。

五、供需对接

市就业局于2025年7月22日前根据就业困难人员自身情况、安置岗位意愿等,确定拟安置人员并向用人单位推荐安置。

六、公示

市就业局汇总各单位拟安置人员情况,通过华蓥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依法与安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安置手续,连同劳动合同(原件1份)报市就业局备案。

七、日常管理

用人单位承担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结合实际制定管理细则,负责安置人员的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及时向市就业局如实报送人员安置及变动情况。

点击查看>>>

1.华蓥市2025年第五批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

2.华蓥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备案表

华蓥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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