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行测-数量关系、资料分析
行测-数量关系、资料分析
2025-06-23 17:53来源: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共招0人。
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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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提升我市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效能,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切实改进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者作风,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义务行风监督员,共同参与我市卫生健康领域行风监督工作。
一、招募范围
年满18周岁,在徐州市生活或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涵盖各类党政机关、新闻媒体、群众团体、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社区群众、退休职工、在校大学生等。
二、招募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违纪行为,没有曾经或正在接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刑事处罚。
(二)关心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具备强烈社会责任感,自愿参与行风监督工作。
(三)实事求是,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客观公正反映问题。
(四)身体健康,能投入必要时间精力履行职责。
三、工作职责
(一)监督医疗服务:每半年对我市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及医疗服务开展监督,客观、公正地反映医疗机构在医德医风、服务品质、环境卫生、就诊流程、医疗质量等方面的问题,促进质量提升与患者满意度提高。
(二) 征集意见建议: 收集社会各界对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及医疗服务的意见、建议与诉求,及时向市卫健委反馈。
(三)协助宣传引导:协助市卫健委宣传医疗卫生政策法规,弘扬行业正面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根据市卫健委工作安排对医疗机构开展明察暗访活动。
(注:行风监督工作属义务性质,无报酬。聘期为1年,期满视工作需要可续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途径: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有意向者请于2025年7月10日前,填写《徐州市卫生健康系统行风监督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xwylyjc@163.com。咨询电话:0516-80812985。
(二)资格审核:市卫健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电话回访、函调等方式核实信息,确定拟聘人选。
(三)聘任确认:向行风监督员颁发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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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提升我市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效能,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切实改进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者作风,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义务行风监督员,共同参与我市卫生健康领域行风监督工作。
一、招募范围
年满18周岁,在徐州市生活或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涵盖各类党政机关、新闻媒体、群众团体、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社区群众、退休职工、在校大学生等。
二、招募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违纪行为,没有曾经或正在接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刑事处罚。
(二)关心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具备强烈社会责任感,自愿参与行风监督工作。
(三)实事求是,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客观公正反映问题。
(四)身体健康,能投入必要时间精力履行职责。
三、工作职责
(一)监督医疗服务:每半年对我市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及医疗服务开展监督,客观、公正地反映医疗机构在医德医风、服务品质、环境卫生、就诊流程、医疗质量等方面的问题,促进质量提升与患者满意度提高。
(二) 征集意见建议: 收集社会各界对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及医疗服务的意见、建议与诉求,及时向市卫健委反馈。
(三)协助宣传引导:协助市卫健委宣传医疗卫生政策法规,弘扬行业正面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根据市卫健委工作安排对医疗机构开展明察暗访活动。
(注:行风监督工作属义务性质,无报酬。聘期为1年,期满视工作需要可续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途径: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有意向者请于2025年7月10日前,填写《徐州市卫生健康系统行风监督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xwylyjc@163.com。咨询电话:0516-80812985。
(二)资格审核:市卫健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电话回访、函调等方式核实信息,确定拟聘人选。
(三)聘任确认:向行风监督员颁发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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