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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榆林定边县同工同酬医学类人员招聘公告(60人)

2025-06-19 20:21来源:定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60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19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解决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突出问题,并落实好“稳就业”政策,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结合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岗位需求实际,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定边县2025年夏季公开临聘同工同酬医学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临聘同工同酬医学卫生类专业技术和医疗卫生信息建设人员60名(基本条件人员)。基本条件人员岗位详见《定边县2025年夏季公开临聘同工同酬医学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基本条件)》。

  二、临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人员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学历和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为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卫生类和医疗卫生信息建设相关专业毕业生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岗位资格条件:2022年(不含)以前毕业的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9日至2007年6月18日期间出生);

  5.户籍条件:应聘人员须为定边县户籍(生源)或与定边籍结婚人员,落户及登记结婚要求于2025年6月19日前(含)已正式办结;

  6.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7.具备临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人员

  应聘人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不进行笔试,只组织面试考核,经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合格后,直接确定为意向协议人员,不占用本次公开临聘岗位计划数,具体条件如下: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应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医学卫生类专业毕业生;

  ②应往届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中医儿科学、精神医学和医学信息工程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③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应往届医学卫生类专业毕业生;

  2.户籍条件:应聘人员须为定边县户籍(生源)或与定边籍结婚人员,落户及登记结婚要求于2025年6月19日前(含)已正式办结;

  3.岗位资格条件:2022年(不含)以前毕业的应聘人员(医学信息工程专业除外)要求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9日至2007年6月18日期间出生);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身体、心理等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招聘(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全科医师”“振兴计划”等)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需要回避的;

  8.已属于定边县县级自主临聘(同工同酬)或已和定边县卫健局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三方协议)人员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临聘要求的。

  三、临聘程序

  本次临聘工作,通过公布临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拟定意向协议人员、体检、考察、公示临聘结果、办理临聘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4日8:30-12:00、15:00-18:00。

  2.报名地点:定边县西环路体育场正西入口一楼大厅(县体育运动中心楼下);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考生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所需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3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方可报名(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资格条件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另:非定边籍人员与定边籍人员结婚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簿。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本次公开临聘的基本条件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报考人员不足,可降低为1:2,仍未达到此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调整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1.笔试。

  (1)笔试满分150分,医学卫生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的医学卫生类基础等知识;信息建设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和计算机等知识;

  (2)领取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3)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考生按照笔试考生成绩由高到低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优先条件人员面试不设比例。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意向协议或体检考察环节;

  (2)面试考核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当场宣布面试考核成绩;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由电脑软件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三)拟定意向协议人员

  基本条件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临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意向协议人员。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意向协议人员。

  优先条件人员面试合格后直接确定为意向协议人员。

  (四)体检、考察

  对拟定的意向协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临聘资格,体检和考察环节均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临聘结果、办理临聘手续

  对确定的拟临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经查失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临聘手续。

  四、待遇

  本次临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人事代理、聘约化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与临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五年为一个聘期。临聘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参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办法进行。本次临聘的同工同酬医学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得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不得离开医疗卫生一线岗位。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本科生执行新聘人员见习期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不实行见习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经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临聘,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临聘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提供的联系电话停机或者关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临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人员误审进入考核环节或拟定为意向协议人员的,将对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取消临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初审、资格复审,也包括体检、考察、公示,以及临聘等监督,贯穿于公开临聘工作全过程。

  (三)本次公开临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考核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附件:定边县2025年夏季公开临聘同工同酬医学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基本条件)

  联系电话:0912-4218920

定边县2025年夏季公开临聘同工同酬医学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
2025年6月19日

为解决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突出问题,并落实好“稳就业”政策,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结合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岗位需求实际,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定边县2025年夏季公开临聘同工同酬医学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临聘同工同酬医学卫生类专业技术和医疗卫生信息建设人员60名(基本条件人员)。基本条件人员岗位详见《定边县2025年夏季公开临聘同工同酬医学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基本条件)》。

  二、临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人员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学历和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为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卫生类和医疗卫生信息建设相关专业毕业生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岗位资格条件:2022年(不含)以前毕业的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9日至2007年6月18日期间出生);

  5.户籍条件:应聘人员须为定边县户籍(生源)或与定边籍结婚人员,落户及登记结婚要求于2025年6月19日前(含)已正式办结;

  6.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7.具备临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人员

  应聘人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不进行笔试,只组织面试考核,经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合格后,直接确定为意向协议人员,不占用本次公开临聘岗位计划数,具体条件如下: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应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医学卫生类专业毕业生;

  ②应往届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中医儿科学、精神医学和医学信息工程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③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应往届医学卫生类专业毕业生;

  2.户籍条件:应聘人员须为定边县户籍(生源)或与定边籍结婚人员,落户及登记结婚要求于2025年6月19日前(含)已正式办结;

  3.岗位资格条件:2022年(不含)以前毕业的应聘人员(医学信息工程专业除外)要求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9日至2007年6月18日期间出生);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身体、心理等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招聘(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全科医师”“振兴计划”等)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需要回避的;

  8.已属于定边县县级自主临聘(同工同酬)或已和定边县卫健局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三方协议)人员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临聘要求的。

  三、临聘程序

  本次临聘工作,通过公布临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拟定意向协议人员、体检、考察、公示临聘结果、办理临聘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4日8:30-12:00、15:00-18:00。

  2.报名地点:定边县西环路体育场正西入口一楼大厅(县体育运动中心楼下);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考生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所需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3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方可报名(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资格条件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另:非定边籍人员与定边籍人员结婚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簿。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本次公开临聘的基本条件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报考人员不足,可降低为1:2,仍未达到此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调整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1.笔试。

  (1)笔试满分150分,医学卫生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的医学卫生类基础等知识;信息建设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和计算机等知识;

  (2)领取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3)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考生按照笔试考生成绩由高到低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优先条件人员面试不设比例。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意向协议或体检考察环节;

  (2)面试考核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当场宣布面试考核成绩;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由电脑软件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三)拟定意向协议人员

  基本条件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临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意向协议人员。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意向协议人员。

  优先条件人员面试合格后直接确定为意向协议人员。

  (四)体检、考察

  对拟定的意向协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临聘资格,体检和考察环节均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临聘结果、办理临聘手续

  对确定的拟临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经查失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临聘手续。

  四、待遇

  本次临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人事代理、聘约化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与临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五年为一个聘期。临聘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参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办法进行。本次临聘的同工同酬医学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得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不得离开医疗卫生一线岗位。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本科生执行新聘人员见习期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不实行见习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经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临聘,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临聘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提供的联系电话停机或者关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临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人员误审进入考核环节或拟定为意向协议人员的,将对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取消临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初审、资格复审,也包括体检、考察、公示,以及临聘等监督,贯穿于公开临聘工作全过程。

  (三)本次公开临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考核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附件:定边县2025年夏季公开临聘同工同酬医学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基本条件)

  联系电话:0912-421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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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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