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建事业单位618专场(一)
福建事业单位618专场(一)
2025-06-18 16:16来源:华安政法
共招5人。
06月18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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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安置帮教工作,配齐配强乡镇安置帮教专职工作人员,华安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拟从已参加2025年5月全省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中未被聘用的华安籍人员中招聘乡(镇)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招聘对象
(一)招聘计划(5名)
拟招聘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5名。其中沙建镇、新圩镇、湖林乡、马坑乡、高车乡各1名。
(二)招聘对象
已参加2025年5月全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开考试中未被聘用的华安籍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6日-6月20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凡逾期者一律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中共华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华安县司法局综治督导股(四楼409)。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学位证、参加2025年5月全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开考试的准考证、成绩查询结果原件和复印件(审查后收复印件,原件退回);填写《中共华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华安县司法局招聘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纸质版交一式2份,电子版要发送中共华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华安县司法局综治督导股邮箱hasfjjck@163.com。
5.资格审核: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在报名岗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照2025年5月全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开考试笔试卷面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满额为止。入围最后一名有2个及以上报名者成绩相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聘用:①烈士子女;②复退军人;③具有“三支一扶”工作经历;④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体检、考察和聘用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承担。入围对象按规定体检时间、地点进行体检,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由中共华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华安县司法局组织实施。
3.聘用:通过体检、考察合格的报名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照2025年5月全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开考试笔试卷面分,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书》,一个聘期为2年,实行首聘试用期制,试用期2个月。在职人员必须提交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三、待遇保障
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参照中共华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华安县司法局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办理“五险一金”。2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个人愿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书》,续聘期限为2年。
四、其他事项
(一)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报名人员请保持手机畅通,并留意电话、短信。
(二)本招聘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华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华安县司法局负责解释,报名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有疑惑,可向中共华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华安县司法局综治督导股进行咨询,联系人:小曾,联系电话:0596-7361071。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安置帮教工作,配齐配强乡镇安置帮教专职工作人员,华安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拟从已参加2025年5月全省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中未被聘用的华安籍人员中招聘乡(镇)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招聘对象
(一)招聘计划(5名)
拟招聘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5名。其中沙建镇、新圩镇、湖林乡、马坑乡、高车乡各1名。
(二)招聘对象
已参加2025年5月全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开考试中未被聘用的华安籍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6日-6月20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凡逾期者一律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中共华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华安县司法局综治督导股(四楼409)。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学位证、参加2025年5月全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开考试的准考证、成绩查询结果原件和复印件(审查后收复印件,原件退回);填写《中共华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华安县司法局招聘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纸质版交一式2份,电子版要发送中共华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华安县司法局综治督导股邮箱hasfjjck@163.com。
5.资格审核: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在报名岗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照2025年5月全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开考试笔试卷面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满额为止。入围最后一名有2个及以上报名者成绩相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聘用:①烈士子女;②复退军人;③具有“三支一扶”工作经历;④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体检、考察和聘用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承担。入围对象按规定体检时间、地点进行体检,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由中共华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华安县司法局组织实施。
3.聘用:通过体检、考察合格的报名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照2025年5月全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开考试笔试卷面分,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书》,一个聘期为2年,实行首聘试用期制,试用期2个月。在职人员必须提交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三、待遇保障
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参照中共华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华安县司法局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办理“五险一金”。2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个人愿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书》,续聘期限为2年。
四、其他事项
(一)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报名人员请保持手机畅通,并留意电话、短信。
(二)本招聘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华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华安县司法局负责解释,报名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有疑惑,可向中共华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华安县司法局综治督导股进行咨询,联系人:小曾,联系电话:0596-736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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