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24四川医疗《卫生公共基础》模考解析课
2024四川医疗《卫生公共基础》模考解析课
2025-06-18 16:11来源:医护知音
共招12人。
06月18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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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康复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12名(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无公安机关违法记录和民间借贷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的人员。
(7)有其他违反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周末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宜宾市康复医院三号楼3楼党群工作部(二)(宜宾市南岸叙州区外江路2号)。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须携带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质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料如下:
1.《报名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1份(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相关就读专业学历证明)。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合格者,市康复医院发放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到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本人自负。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
笔试范围为报考专业相关内容。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能力,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理论素养。
面试
面试即采取由主考官提问,考生答题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内容,全面掌握考生各方面的能力素质。
本次笔试及面试均将设置合格线,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分别为60分,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均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五、成绩公布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排名向工作专班报备后,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医院官网上公布。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其中: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考生,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本人无违法违纪的相关证明及个人无失信问题的证明材料(可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以及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市康复医院根据空缺名额,经招聘工作专班同意后,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医院官网公示7天。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向招聘工作专班报告。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职人员原则上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30天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医院可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卫生技术人员系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事业编制性质,招聘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
联系人:周老师、许老师
咨询电话:0831-2103001、2397513。
监督举报电话:0831-2161672。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康复医院负责解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康复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12名(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无公安机关违法记录和民间借贷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的人员。
(7)有其他违反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周末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宜宾市康复医院三号楼3楼党群工作部(二)(宜宾市南岸叙州区外江路2号)。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须携带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质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料如下:
1.《报名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1份(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相关就读专业学历证明)。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合格者,市康复医院发放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到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本人自负。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
笔试范围为报考专业相关内容。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能力,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理论素养。
面试
面试即采取由主考官提问,考生答题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内容,全面掌握考生各方面的能力素质。
本次笔试及面试均将设置合格线,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分别为60分,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均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五、成绩公布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排名向工作专班报备后,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医院官网上公布。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其中: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考生,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本人无违法违纪的相关证明及个人无失信问题的证明材料(可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以及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市康复医院根据空缺名额,经招聘工作专班同意后,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医院官网公示7天。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向招聘工作专班报告。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职人员原则上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30天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医院可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卫生技术人员系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事业编制性质,招聘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
联系人:周老师、许老师
咨询电话:0831-2103001、2397513。
监督举报电话:0831-2161672。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康复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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