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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浙江丽江龙泉市中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15人公告

2025-06-13 10:43来源:龙泉市人民政府

共招15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13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55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8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确定2025年龙泉市中学教师定向培养计划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5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龙泉市教育事业服务的龙泉市户籍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详见附件《2025年龙泉市中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表》。

三、招生录取程序

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按照“信息公开、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志愿填报

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符合定向培养条件的考生须在高考成绩发布后、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详情请及时关注浙江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二)面试体检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定向招生计划数1:1.2比例,将上线考生名单提供给培养高校,培养高校将考生名单发送至龙泉市教育局。龙泉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根据培养高校提供的名单,对考生进行户籍审核,并组织面试,面试合格考生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当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体检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面试、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根据定向招生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录取定向培养对象,并在龙泉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四)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由龙泉市教育局会同培养高校,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时考生须提供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随后龙泉市教育局将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相关高校。

(五)录取

培养高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已经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已经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名单投档,由相关培养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录取。被录取者由培养高校发送录取通知书。未录取者不影响同批次其它院校正常录取。

四、学习费用

经浙江师范大学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定向培养对象,在校期间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市财政将按每人4万元标准给予补助。经杭州师范大学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定向培养对象,在校期间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市财政将按每人2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定向培养对象本人先自行支付,市教育局根据教育人才政策分四个学年补助到位,具体按签订的协议执行。定向培养对象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五、就业政策

凡录取的定向培养对象大学毕业时,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同时取得对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并按照毕业当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相关规定统一参加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合格后,龙泉市教育局将组织统一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龙泉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学校任教,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龙泉市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6年。

六、其他事项

(一)因录取时间较紧,考生在填报志愿后,近期尽量不要离开龙泉市范围,并保持24小时联系方式畅通,以免无法及时参加面试体检而影响录取。

(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向龙泉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询,咨询电话:0578—7768067,776372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5年龙泉市中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表

龙泉市教育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3日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55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8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确定2025年龙泉市中学教师定向培养计划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5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龙泉市教育事业服务的龙泉市户籍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详见附件《2025年龙泉市中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表》。

三、招生录取程序

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按照“信息公开、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志愿填报

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符合定向培养条件的考生须在高考成绩发布后、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详情请及时关注浙江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二)面试体检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定向招生计划数1:1.2比例,将上线考生名单提供给培养高校,培养高校将考生名单发送至龙泉市教育局。龙泉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根据培养高校提供的名单,对考生进行户籍审核,并组织面试,面试合格考生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当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体检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面试、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根据定向招生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录取定向培养对象,并在龙泉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四)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由龙泉市教育局会同培养高校,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时考生须提供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随后龙泉市教育局将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相关高校。

(五)录取

培养高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已经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已经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名单投档,由相关培养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录取。被录取者由培养高校发送录取通知书。未录取者不影响同批次其它院校正常录取。

四、学习费用

经浙江师范大学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定向培养对象,在校期间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市财政将按每人4万元标准给予补助。经杭州师范大学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定向培养对象,在校期间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市财政将按每人2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定向培养对象本人先自行支付,市教育局根据教育人才政策分四个学年补助到位,具体按签订的协议执行。定向培养对象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五、就业政策

凡录取的定向培养对象大学毕业时,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同时取得对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并按照毕业当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相关规定统一参加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合格后,龙泉市教育局将组织统一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龙泉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学校任教,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龙泉市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6年。

六、其他事项

(一)因录取时间较紧,考生在填报志愿后,近期尽量不要离开龙泉市范围,并保持24小时联系方式畅通,以免无法及时参加面试体检而影响录取。

(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向龙泉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询,咨询电话:0578—7768067,776372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5年龙泉市中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表

龙泉市教育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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