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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四川广元市苍溪县民政局招聘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原乡镇敬老院)临聘人员9人公告

2025-06-10 17:22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

共招9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10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我县农村敬老院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原乡镇敬老院)编外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考编外临聘人员9名,主要从事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原乡镇敬老院)协助管理,以及必要的老人护理、安全、食堂帮厨等养老服务工作。招聘人员由苍溪县养老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具体岗位和招聘名额见附件2。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苍溪县民政局公开招聘区域性养老机构临聘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有效毕业证书。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合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40周岁以下”是指未满40周岁),大专以上学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情形人员。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8)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的。

(9)其他不宜从事养老服务及相关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场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生提供相关学籍证明),同底版2寸免冠近照4张,《苍溪县民政局公开招聘区域性养老机构临聘人员报名表》1张(附件3)。

3.报名地址。江南干道120号(县政务中心主楼二楼)苍溪县民政局党办(2032办公室)。

4.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和完整地提供自己的真实情况、相关信息和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及舞弊行为的,取消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考试由苍溪县民政局制订笔试、面试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并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派员监督。

(一)考试方式和成绩计算

每个招聘岗位报考有效人数超过15人(不含15人)的,该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岗位报考有效人数15人及以下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的,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同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资格。

(二)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须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笔试。在苍溪县城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或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而影响考试或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笔试内容。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

(1)对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的报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数量的1:3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时,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如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2)对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的报考岗位,报考人员经报名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总分值100分,60分以下不列入拟聘用人选。

(3)因无人报考或报考者自动弃权、资格审查或其他因素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首先按照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如无递补,再按其他岗位愿意服从调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面试。

2.领取《面试通知书》。提前3个工作日向面试人员发送面试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面试。在苍溪县城进行,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或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面试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而影响面试或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参加面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体检由苍溪县民政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四)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者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无人递补,则按其他岗位愿意服从调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经体检合格者,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选派1名人事干部、1名纪检干部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查,对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对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因报考者自动弃权或者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参照体检递补方式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苍溪县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签订劳动合同,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或招聘条件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招聘人员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参照体检和考察递补方式依次等额递补。

九、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签订劳动合同的,由苍溪县养老服务中心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暂定一年,一年后按用人单位需求及个人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招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入职单位办理相关入职事宜和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资格。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信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考试费、不指定辅导用书,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活动中相关时间或地点安排如有变动,提前2天通知报考者本人,请报考者自行关注短信及接听电话。

(五)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不按公告规定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的、违反上级有关招聘和考风考纪规定的、违反本次招聘工作纪律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资格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可进行咨询。未尽事宜,由苍溪县民政局解释。

咨询电话:0839-6091428

监督电话:0839-18383995811

点击下载>>>

1.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2.苍溪县区域性养老机构编外人员岗位一览表

3.苍溪县区域性养老机构编外人员报名表

苍溪县民政局

2025年6月9日

根据我县农村敬老院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原乡镇敬老院)编外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考编外临聘人员9名,主要从事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原乡镇敬老院)协助管理,以及必要的老人护理、安全、食堂帮厨等养老服务工作。招聘人员由苍溪县养老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具体岗位和招聘名额见附件2。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苍溪县民政局公开招聘区域性养老机构临聘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有效毕业证书。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合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40周岁以下”是指未满40周岁),大专以上学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情形人员。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8)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的。

(9)其他不宜从事养老服务及相关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场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生提供相关学籍证明),同底版2寸免冠近照4张,《苍溪县民政局公开招聘区域性养老机构临聘人员报名表》1张(附件3)。

3.报名地址。江南干道120号(县政务中心主楼二楼)苍溪县民政局党办(2032办公室)。

4.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和完整地提供自己的真实情况、相关信息和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及舞弊行为的,取消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考试由苍溪县民政局制订笔试、面试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并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派员监督。

(一)考试方式和成绩计算

每个招聘岗位报考有效人数超过15人(不含15人)的,该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岗位报考有效人数15人及以下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的,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同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资格。

(二)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须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笔试。在苍溪县城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或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而影响考试或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笔试内容。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

(1)对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的报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数量的1:3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时,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如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2)对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的报考岗位,报考人员经报名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总分值100分,60分以下不列入拟聘用人选。

(3)因无人报考或报考者自动弃权、资格审查或其他因素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首先按照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如无递补,再按其他岗位愿意服从调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面试。

2.领取《面试通知书》。提前3个工作日向面试人员发送面试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面试。在苍溪县城进行,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或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面试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而影响面试或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参加面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体检由苍溪县民政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四)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者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无人递补,则按其他岗位愿意服从调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经体检合格者,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选派1名人事干部、1名纪检干部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查,对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对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因报考者自动弃权或者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参照体检递补方式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苍溪县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签订劳动合同,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或招聘条件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招聘人员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参照体检和考察递补方式依次等额递补。

九、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签订劳动合同的,由苍溪县养老服务中心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暂定一年,一年后按用人单位需求及个人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招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入职单位办理相关入职事宜和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资格。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信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考试费、不指定辅导用书,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活动中相关时间或地点安排如有变动,提前2天通知报考者本人,请报考者自行关注短信及接听电话。

(五)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不按公告规定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的、违反上级有关招聘和考风考纪规定的、违反本次招聘工作纪律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资格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可进行咨询。未尽事宜,由苍溪县民政局解释。

咨询电话:0839-6091428

监督电话:0839-1838399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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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2.苍溪县区域性养老机构编外人员岗位一览表

3.苍溪县区域性养老机构编外人员报名表

苍溪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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