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0-2024年广东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历年笔试题-考生回忆版
2020-2024年广东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历年笔试题-考生回忆版
2025-06-05 17:39来源:乐昌市人民政府
共招3人。
06月05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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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文件精神,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实现就业,巩固脱贫成效,结合工作实际,乐昌市林业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乐昌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
见附件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3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乐昌市林业局人事股办公室(404室)。
(三)报名方式及提交资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需按照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乐昌市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1,可现场报名时填写提交);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脱贫人口需提供建档立卡帮扶记录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村委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4.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5.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1张。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形式确定录取人员,由林业局成立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条件确定录取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薪酬待遇
被招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韶关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八、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本次招聘如有岗位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到林业局人事股办公室报名应聘,直到招聘到位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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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文件精神,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实现就业,巩固脱贫成效,结合工作实际,乐昌市林业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乐昌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
见附件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3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乐昌市林业局人事股办公室(404室)。
(三)报名方式及提交资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需按照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乐昌市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1,可现场报名时填写提交);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脱贫人口需提供建档立卡帮扶记录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村委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4.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5.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1张。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形式确定录取人员,由林业局成立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条件确定录取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薪酬待遇
被招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韶关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八、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本次招聘如有岗位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到林业局人事股办公室报名应聘,直到招聘到位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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