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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四川眉山市人民医院招聘超声科、药学部工作人员2人公告

2025-06-05 15:21来源:医护知音

共招2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05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据工作需要,眉山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招聘超声科、药学部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在无特殊情况下,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2025年规培结业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职位要求的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规培合格证明及其他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并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书(明)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02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的人际沟通能力和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4日),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服从医院安排。

(二)点击查看》》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03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04

四、工作地点

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4段288号、东坡区文庙街1号。

05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考生请复制点击链接https://www.wjx.cn/vm/PEvMd4z.aspx# 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按要求准确填报个人信息。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为2025年6月4日00:00至6月13日24:00。

点击查看》》二维码

2.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复审与心理测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1.资格复审。进入考核程序的人员提供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到院,由医院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携带附件1《招聘报名登记表》(贴上1寸免冠证件照)、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的方式、时间、地点等工作安排通过医院官网“招标·招聘公告”栏(http://www.mssrmyy.cn)公告,请密切关注。

2.心理测试。由眉山市人民医院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在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当日进行。未在规定时限完成心理测试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核及体检

1.考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由眉山市人民医院实施考核,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若无适岗人员,也可不招聘。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过医院官网公告通知。

2.体检。拟聘人选须参加由眉山市人民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及医院相关要求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3日内安排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放弃体检、复检或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及公示

1.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对进入考察环节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了解,对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材料作进一步核实。因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不递补。

2.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医院官网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聘用及协议签订

1.聘用。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拟聘人员自愿放弃本次招聘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2.协议签订。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或《眉山市人民医院就业协议》,约定违约金0.5万元。

06

六、待遇

1.待遇按照眉山市人民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在职期间符合入编条件的研究生及紧缺专业的本科生可提供事业编制招考,考核合格后予办理入编。

2.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07

七、招聘全过程由院纪委负责监督

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的,其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纪检监察室电话:028-38235373。

08

八、本公告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8236717 钟老师

附件1: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2: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据工作需要,眉山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招聘超声科、药学部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在无特殊情况下,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2025年规培结业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职位要求的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规培合格证明及其他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并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书(明)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02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的人际沟通能力和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4日),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服从医院安排。

(二)点击查看》》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03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04

四、工作地点

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4段288号、东坡区文庙街1号。

05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考生请复制点击链接https://www.wjx.cn/vm/PEvMd4z.aspx# 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按要求准确填报个人信息。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为2025年6月4日00:00至6月13日24:00。

点击查看》》二维码

2.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复审与心理测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1.资格复审。进入考核程序的人员提供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到院,由医院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携带附件1《招聘报名登记表》(贴上1寸免冠证件照)、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的方式、时间、地点等工作安排通过医院官网“招标·招聘公告”栏(http://www.mssrmyy.cn)公告,请密切关注。

2.心理测试。由眉山市人民医院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在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当日进行。未在规定时限完成心理测试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核及体检

1.考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由眉山市人民医院实施考核,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若无适岗人员,也可不招聘。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过医院官网公告通知。

2.体检。拟聘人选须参加由眉山市人民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及医院相关要求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3日内安排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放弃体检、复检或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及公示

1.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对进入考察环节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了解,对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材料作进一步核实。因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不递补。

2.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医院官网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聘用及协议签订

1.聘用。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拟聘人员自愿放弃本次招聘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2.协议签订。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或《眉山市人民医院就业协议》,约定违约金0.5万元。

06

六、待遇

1.待遇按照眉山市人民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在职期间符合入编条件的研究生及紧缺专业的本科生可提供事业编制招考,考核合格后予办理入编。

2.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07

七、招聘全过程由院纪委负责监督

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的,其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纪检监察室电话:028-38235373。

08

八、本公告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8236717 钟老师

附件1: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2: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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